一、房产过户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二、房产过户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四、房产过户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房屋抵押登记规定有哪些细则?
132****5441 | 2018-12-10 10:17:54-
142****4680 农村居民房屋抵押登记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居民房屋抵押登记行为,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范围内进行农村居民房屋抵押登记的,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农村居民房屋是指农村居民所有的修建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农村居民房屋可为本人或第三人设定抵押。
第四条 农村居民房屋抵押实行登记制度,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五条 农村居民房屋抵押登记参照城市房屋抵押登记有关规定,办理抵押权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六条 农村居民房屋抵押登记应当遵循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以依法取得的农村居民房屋所有权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第七条 农村居民房屋抵押登记机构为房屋所在地的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分设的,由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第八条 农村居民房屋抵押登记应当核发统一印制的农村居民房屋抵押权证书。
第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居民房屋不得设定抵押: 1、权属有争议的; 2、未取得《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两证不齐全的; 3、被依法列入征地拆迁范围内的; 4、房屋已毁损或灭失的; 5、受其他形式限制的。
第十条 办理农村居民房屋抵押权初始登记应提交以下要件: 1、《重庆市土地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4、《房地产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5、抵押物共有权人同意抵押书面资料; 6、抵押物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抵押,并在抵押权实现时,同意处置、转让的材料; 7、有其他适当居住场所的书面证明 2018-12-10 10:18:47 -
135****3175 房产登记有哪些细则?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对房屋的产权修改状况进行规定:如果现有产权没有发生变更或者转移,原来的产权证书(房产证)任然继续有效,如果发生了产权转移或者变更,需要产权人办理不动产权证。
2、很多人都担心以后的房产登记办理手续可能会增多,办理产权登记变得更加困难,其实不然,不动产权证将两证(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一办理,变化的只是办理地点。
3、如果您担心费用问题,那就多虑了,不动产权证的办理手续收费没有变化,而且办理不动产权证和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所提交的材料基本一致,而且只用提交一次。
4、对于房产来说,不动产登记簿内会有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有不动产权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不动产登记簿内还会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事项。另外,还包含在其他领域的一些相关事项。 2018-12-10 10:18:28 -
144****9605 房屋登记办法》第19条规定,办理下列房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应当进行实地查看:一是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二是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三是因房屋灭失的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四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房屋登记。 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必须进行实地查看,主要是为了使登记所确认的权利与实际权利相一致,避免申请人伪造材料“无中生有”,维护登记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必须进行实地查看,主要是由于在建工程尚未竣工,其本身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如果不进行实地查看,不仅会使权利人遭受损失,也会导致登记机构承担不必要的风险。
因房屋灭失的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必须进行实地查看,主要是因为注销登记是指经依法登记的房屋被拆除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房屋灭失而申请的登记。
现实中可能存在房屋已经不存在,但所有权人并不主动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情况,这就容易造成房屋已不存在,但房屋登记簿仍有记载,此时,若权利人再进行转移、抵押等处分行为,就会造成登记错误的风险。
另外,也有可能房屋尚且存在,但由于某种原因,所有权人却申请注销登记,已达到其特定的目的。 2018-12-10 10: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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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撤销权的三种情况:(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赠人如果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时,这表明,赠与合同赖以存在的感情基础将不复存在,与之相适应,赠与合同也将失去存在意义,因此,法律赋予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2)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赠与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这里的扶养应是广义上的扶养,包括扶养、抚养和赡养三种类型。(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一定的负担,接受一定的约束。而受赠人如果不按约定履行该负担的义务,是一种对自己诺言和对赠与人意愿的违背,从某种角度上讲,也是有损赠与人的利益的。为此,法律特别赋予赠与人以法定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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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赠与的规定是,受赠方需要有住房所在地的购房资质。其次,2016年7月起,取消赠与过户的强制公证,当事人过户住房可省赠与公证费2%,第三,没有过户住房的赠与协议,可撤销,公证过赠与协议的不能撤销。赠与可附带赠与条件,受赠方违反赠与协议约定,或不赡养老人,赠与人课申请收回过户的赠与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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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贷款前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的期限;2、自有资金支付房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 4、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5、提供必要的担保;6、根据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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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装电梯规定有:1、如果打算在旧房子当中装电梯的话,是需要获得业主和物业管理方的同意的。物业管理方应与业主一起决定装电梯的类型、位置和数量,并与开发商或设计师协商相关事宜。2、根据建筑设计规范,电梯井道应有足够的高度、面积和结构强度来容纳电梯设备。如果条件不符合的话需要进行结构补强和承重墙加固等工作。3、电梯的制造和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还需要设置电梯的防坠保护装置、限速器、紧急停机装置等安全设备,确保电梯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4、旧房装电梯的施工和验收必须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5、通过验收之后,平时也要定期组织对于电梯进行保养。如果发现电梯设备出现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维修和处理,确保电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老房子翻新的步骤流程1、在翻新之前,需要先把旧房子当中的主体拆除掉。主要包括墙面、地面、门窗、水路、电路等各方面的拆除。2、检查吊顶内的供水、空调、通风等设施的管道、线路、设备是否已做密闭试验,电器绝缘、电阻测试。3、进行水路和电路的改造,最好选择质量比较好的管道,并且在改造之后要做相应的实验。4、进行墙面和地面的优化。达不到粘贴大理石和砖的基本要求的话,要对面层进行彻底铲除,再用水泥砂浆做基础处理。5、最后进行门窗的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