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了**好是有纸质东西作为凭证,要不今后你这块地的来源都是个问题,现在政府已经征用土地,那土地的性质也改变了,**好弄清楚现在的地还是集体宅基地还是国有土地,一般都是国有土地了,国有土地只有70年的使用期限了。
全部3个回答 >宅基地土地使用权问题?有哪位网友知道,说说呗。
154****7256 | 2018-12-01 20:57:27-
131****5063 农村宅基地有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我国在农村合作化后,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体组织申请建房用地,经集体报送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并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土地使用权证是当前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不得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 2018-12-01 20:58:43 -
145****3642 1、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2、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3、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4、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5、按照确权规定,确定的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以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2018-12-01 20:58:32 -
148****6901 1982年2月《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起至1987年1月《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时止,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超过部分按198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后,按处理后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2018-12-01 20: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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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9944 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2018-12-01 20: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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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1062 1、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2、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4、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5、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2018-12-01 20: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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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不属于固定资产,属于无形资产,不计提折旧但是要按无形资产摊销,按估计的使用年限,或者是按国家法律规定的使用年限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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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哪些农民将不能申请宅基地?(一) 在农村,普遍存在着这样的情况,有些农户有宅基地,却没有房子的;还有一些农户的房子比较老,针对这两种情况,想要自己申请宅基地的,不允许批准。根据宅基地法必须符合,一户一宅制,也就是说,有宅基地无论,有没有房子,也要先把宅基地退耕,才能申请宅基地,否则违反《宅基地管理办法》,属于一户多宅制,不能申请宅基地。(二) 在乡下农村,有些农户朋友把自己的房子出租,或者协议多少钱卖给别人,转让宅基地的情况包括转让宅基地上面的房子,然后自己再去申请宅基地,这样不能申请宅基地。将自己的宅基地房子有偿转让,然后再去申请,违反了《宅基地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宅基地不可以买卖的条例,还违反了一户一宅制。(三) 农村一家人住在一起,子女已经年满18周岁,并且已婚,经济条件独立,不再依赖父母这个时候可以和父母分户。儿女符合立户条件,那么就可以去派出所,申请分户但是不允许父母再次申请宅基地,应由儿女独立立户申请宅基地。(四) 目前很多地方已经开始实行城市化管理建设,还有一些新农村的建设撤并的自然村,这里已经被建设,并且在建设中的农户,已经得到拆迁补偿,申请宅基地在原地建房不予批准。(五)有些农户以前因为违法建房受到处理,相关部门经过调查走访给予结案的,不可以再次去申请宅基地。(七)申请宅基地的农户必须是本地户口,并且,只能是农业户口,在这里需要说的就是有很多农村户口,因为后来,转成了非农业户口,再次回来申请宅基地的,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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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土地所有者——国家,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土地使用者)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对出让土地的范围、面积、年限、用途、出让土地的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缴纳、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不可抗力、违约责任等问题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合同成立和生效。切勿混为一谈。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充分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时合同即成立,但并不意味着该合同在出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产生了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效果即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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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的款项作为预付账款处理,待手续办理完毕时冲销预付账款,并根据土地使用证上的年限摊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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