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土地证补办需要材料如下: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全部3个回答 >宅基地证丢失怎么办 ?宅基地使用证丢了怎么办
146****2872 | 2018-11-29 17:05:57-
157****3400 农村宅基地土地证补办需要材料如下: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扩展资料: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流程 :
1、我国在农村合作化后,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体组织申请建房用地,经集体报送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并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2、宅基地证是当前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不得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宅基地证,通称宅基证。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
4、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5、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2018-11-29 17:06:16 -
147****3053
到当地的土地使用管理部门办理补办手续,到了那里自然有人告诉你需要什么材料,及办理的全过程! 2018-11-29 17:06:08 -
154****8180
农村进行土地确权,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如果使用的宅基地原来属于二轮承包的土地,并且未经批准和未依法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仍然按承包地给予确权登记;二轮土地承包以外的建设用地和已经批准使用的宅基地,将给予不动产登记。 2018-11-29 17: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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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土地证补办需要材料如下: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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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证丢了之后是可以进行补办的,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1、需要宅基地使用权人登报声明原宅基地证作废,需要刊登在当地的主流报纸上。2、携带作废的声明进行公告,公告10天之后没有异议后,可以到当地的规划建设管理站进行实地测量。3、持身份证、户口簿、声明报纸、村委证明到房屋档案馆填写补证申请及保证书等一些其他的资料,到档案馆开具权属查询证明。4、携带上述所有的资料到房管局申请办理。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买卖?农村的宅基地是不能够随意买卖的,只能够进行转让,根据国家现有的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农村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所以没有所有权,因此宅基地是不能够买卖的。在符合相应程序的情况下,村民可以将自己具有使用权的宅基地进行转让,只能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进行转让,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获得本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在转让的时候需征得集体经济组织的书面同意,受让人不得违反“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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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权利分的,不过考虑到家庭矛盾可以考虑让出一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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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宅基地是国土局依法管理登记备案。办理程序: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需提交资料: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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