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而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或者权利折价、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在于:一是标的物不同。.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例如票据、股票等有价证券都可以质押。二是方式不同。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抵押不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仍由标的物所有权人占有;而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占有权归质权人。三是担保范围有差别。 抵押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而质押担保范围除此之外,还包括质物保管费用,为保管质物,质权人要支付必要的费用。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全部4个回答 >房产抵押与土地抵押有什么区别?
137****4460 | 2018-11-29 13:27:25-
158****4716 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 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土地抵押:是指 土地使用权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在不转移土地占有的情况下,将土地使用权 作为债权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该土地使用权并 由处分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在建工程抵押不仅有土地,且连同在建工程的,这 就是区别。 现行法律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能抵押。集体所有的 土地使用权包括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商品 房在建工程抵押,抵押人务必将抵押事实如实告知买受人;这样看,只要买受人 知道并愿意接受,还是可以销售的。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 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 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 的赔偿责任。 2018-11-29 13:28:06 -
141****6891 如果房屋占用地和土地是一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六条 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
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2018-11-29 13:28:01 -
146****3578 不能。房产抵押时,如果是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其所依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实际上已经同时抵押了。如果是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本就无权抵押;对于集体土地使用权而言,国家规定不得单独抵押。
法条链接:《担保法》第三十六条
1、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
3、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2018-11-29 13: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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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区别主要如下: 1.按揭和抵押在法律上的区别:按揭要产生所有权转移,抵押则不变更所有关系,因此二者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及享有的权益不同。按揭受益人经所有权转让成为了所有权人,享有担保物的所有权。抵押则不发生所有权转移,抵押人仍保留担保物的所有权,抵押权人是非所有权人,只享有抵押权,即对抵押物的支配权。在按揭诉讼中,按揭受益人以所有权人的身份和名义参加诉讼,而抵押诉讼中,抵押权人的身份只是抵押权人。 2.目的及运作上的差异:按揭和抵押担保的基本目的在于保证债务的履行。但二者在目的和运作上仍有区别: 1.按揭人按揭的目的在于**大限度地减少风险和尽可能多地借得款项;按揭受益人按揭的目的主要是出于保障收益的考虑。理论上,按揭受益人是所有权人,较之抵押权人享有更多权益。 2.在借款目的上,按揭人的目标指向和按揭物是同一的,借款的目的是购置房屋,取得房屋产权;抵押人抵押借款的目的不是为了取得抵押物,而是为了其他的目的的借款。 3.运作上的区别: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其基本程序:在抵押人先取得产权证的前提下,办理他项产权证,以产权证抵押而持有他项产权证。按揭则是在按揭人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情况下进行的。一般是先办理他项产权证作为抵押担保,产权在付清购房款后由房地产开发单位转给按揭受益人,所有权证由按揭人持有。 4.抵押和按揭牵扯的当事人不同:抵押一般牵涉两个当事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一般不再需要担保人是单纯的“指物借钱”;按揭是在按揭人在按揭受益人均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时进行的,需要原所有人或业主作中间人,以便实现钱、物、权分离状态下的动作。因此,原业主或所有者往往要作为担保人,使按揭有三个当事人“按揭人、按揭受益人、按揭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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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一:标的抵押贷款中的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而质押贷款中的质押标的为动产与权力(如知识产权、商标权等等)。区别二:占有方式抵押贷款中的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而质押贷款中的质押物需要移转占有。区别三:合同生效时间办理抵押贷款时,借款人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办理质押贷款时,不需要登记,质押合同自质押物或权利凭证交付日起生效。区别四:登记部门办理抵押贷款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办理质押贷款的,尤其是以股票、知识产权出质的,借款人应向其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区别五:贷款未还的处理方式办理抵押贷款的,贷款到期,若借款人不能足额偿还贷款本息,贷款机构有权将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等处理,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办理质押贷款的,当贷款到期时,借款人若不能偿还相应款项,贷款机构将根据协议将质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等处理,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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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用途不同按揭贷款是购房者向银行借钱购买房屋,而抵押贷款则是借款人用已购房屋做抵押向银行借钱用于消费领域或做生意,比如购车、旅游、装修、医疗、留学或者商业用途。贷款成本不同一般来说,按揭贷款比抵押贷款利率更低一些。如果是首套房申请按揭贷款,有机会享受到利率折扣,而抵押贷款则不同,各大银行多会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贷款期限不同按揭贷款**长贷款期限为30年,具体的贷款期限由银行根据借款人的年龄、工作年限、还款能力等因素与借款人协商确定。而抵押贷款的贷款期限**长一般不超过10年。前提不同抵押贷款需要房屋抵押人将证件备齐,土地使用权证书及房屋所有权证书,缺一不可。而按揭贷款则因为房屋按揭人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所以不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牵扯关系人不同按揭贷款是发生在购房者、开发商、银行三方之间,围绕房屋产权、借款、还款进行的钱物交易。抵押一般只牵扯两个当事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不需要担保人。法律意义上不同按揭贷款时会产生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在抵押贷款时房屋的所有权保持不变,这是两者的根本区别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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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属财产不同:依法可用于抵押的财产有:(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 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使用权;(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可用于质押的财产有:动产质押,指不动产以外的物,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设备等。权利质押的标的有: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如不动产的收益权)。可用于留置的财产,指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依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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