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1、定金不能超过房价的20%。2、如果你购买的是期房,开发商应该向你出示预售许可证,如果你购买的是现房,那开发商应该向你出示大产证,住宅使用证及商品房质量保证书。3、你的房款是直接支付给开发商的,如果你觉得想留下痕迹为以后有纠纷做铺垫的,就向开发商要银行账户,直接划入开发商账户,自己留好存根,在备注里注明是谁购买哪套房子的房款。4、按现在政策,只有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的人(包括军官证),才要公证,例如持护照、回乡证、大陆来往证的。5、房款一般都在交房前付清给开发商的,开发商一般也只有收到全部购房款及具备相应手续才会把房子交给你。买房定金如何退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全部4个回答 >买房定金退吗?定金怎么退回?
137****6144 | 2018-11-24 08:03:30-
143****2240 定金,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由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
订金,确切地说不是一个专业法律用语,不具有定金的法律效力。
在商品房销(预)售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前,一般会先签订认购书,并向购房者收取一定数额的定金,这已成为习惯做法,并且绝大多数购房者也认可并接受这种做法。根据民法平等自愿的原则,法律认可并保护这种约定定金的行为。
众所周知,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属于一种所涉标的额比较大的民事交易,合同的订立需要一个过程,当事人双方为订立合同须做一些必要的准备。对于购房者来讲,其与开发商对于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已经基本取得一致,但因为还需筹措资金及办理其他必要的手续、证件等一些未定情形,故合同一直还未能订立,但又不愿意放弃成立合同的机会,于是以交付定金的形式作为认购某一特定商品房的担保以保证待条件成熟后其对于该特定商品房的优先购买权得到保障,开发商收取定金后也不能将该商品房销售给其他的购房者。而对于开发商来讲,由于特定商品房买卖的不可重复性,当某一购房者订购了某套商品房,这套商品房也就排除了其他具有相同购买倾向的客户订购的机会,如果订购方退购该商品房,必然使开发商因机会的丧失而产生一些经济损失。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采用约定定金来作为以后订阅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以实现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并求**终成立合同,完成交易。而这种交付定金的形式实际上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相互担保,是平等互利的。对开发商而言,若其将购房者已交付了订购定金的某特定商品房销售给其他的购房者,则其负有向前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的义务。同样地,购房者在签订了认购书并交付了定金之后,若由于资金或其他种种属于购房者自身的原因不想购买该商品房即不愿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则其已交付的定金不得再要求返还。
我国1986年《民法通则》有关债权的部分明文规定定金担保,体现在第89条第3项: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1996年的《担保法》更是明文将定金列为保证的一种方式,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并较为全面地规定了定金担保方式,包括定金担保的有效性、定金成立的要件和效力,以及定金担保数额的限制等内容。2000年10月1日颁布的《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我国的司法实务也历来对定金担保制度持积极肯定的态度。**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认为"定金是对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是否采用这种担保方式,由合同当事人自行决定。
司法实践中,有关定金返还的判例有有利于购房人的,有有利于开发商的。购房人**好的办法就是不要急着签购房预定书,看妥房屋,与开发商直接商议购房合同后一次签署购房合同。 2018-11-24 08:04:46 -
136****9605 如果买房交了定金想退房,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已经签订定金合同的,合同有明确规定的,以合同为准;
2、如果没有签订定金合同的,一般默认是不会退还定金的,不过是否可以退主观意向很重要,哪怕签订合同了,只要对方同意,那就可以退;
3、根据合同法规定,如果是以下情况的,可以明确要求对方退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一百一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2018-11-24 08:04:39 -
135****4303 这个要与开发商协商,因为一般交了**后,购房合同或认购合同上写的很清楚,如果单方面退房的话赔偿对方购房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
如果开发商同意的话就可以退,
如果不同意的话你就只能和开发商协商,你把房子转给别人,让别人买你这个房子,
如果只是单纯的退款的话,估计开发商一般都不会退 2018-11-24 08:04:24 -
134****5729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购房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不想买房了定金能不能退还,要看具体的情况:
(一)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买房的话,定金可以退回。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二)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是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三)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比如,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2018-11-24 0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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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可以不退定金,如有其他损失还可以向对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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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合同,通常可以要回定金,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决。不构成违约。交了购房定金没有签合同,要分情况确定是否退钱:1、若果是购房者违约的,不能退钱;2、若开发商违约的,可以退钱;3、若不可归责两方的责任,可以退钱;双方签购房订单后交纳的定金为立约定金,目的是为了担保合同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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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要看当初的买卖合同当时是怎样约定得了。一般情况下,是约定如果一旦带不出来款或者贷款金额少,都是需要用现金才补充的!所以说定金拿回的可能性很小!主要和房东协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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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买房交了定金想退房,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已经签订定金合同的,合同有明确规定的,以合同为准;2、如果没有签订定金合同的,一般默认是不会退还定金的,不过是否可以退主观意向很重要,哪怕签订合同了,只要对方同意,那就可以退;3、根据合同法规定,如果是以下情况的,可以明确要求对方退还定金: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第一百一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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