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户籍分户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申请者本人要成年成家; 2、申请者本人要有自己单独合法固定的住所。 如果申请者已经结婚但没有住房而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还是要登记为一户。 二、分户所需材料: 符合以上条件的话就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分户;房产证及复印件;所在村(居)委会、单位证明;户口簿。
全部3个回答 >户口立户条件是什么呢?
158****7995 | 2018-11-20 16:19:52-
145****7724 分户一般要有独立的房产;或者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的;或者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等情形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分户应按如下规定办理:
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2018-11-20 16:20:23 -
132****25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分户应按如下规定办理: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2018-11-20 16:20:18 -
145****9402 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户口簿》。
3、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结婚立户的须提供《结婚证》;离婚分户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5、购房立户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2018-11-20 16:20:13 -
132****5173 国家规定农户家庭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便符合分户条件。
(一)必须是本村户口年满18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二)必须符合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还要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村镇建设规划;
(三)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
(四)必须“一个户口一个宅基地,如果存在出租,出售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的情况不予批准。
如果是离婚分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两人虽居住在同一地方,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
(二)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或者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并且确实在此居住;
(三)已办理了房屋财产分析、赠予以及继承手续;
(四)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 2018-11-20 1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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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集体户口要转成一般独立居民户口,方法有三。一是购得个人房产,将户口迁到个人房产上;二是挂靠到直系亲属家中,父母、爱人、子女处都可以;三是挂到其他亲属家中,这就需要通过公安户籍科批准同意方可行。集体户口也是正式的常住居民户口,只是户口管理形式不同而已。区别在于集体户的户口本是单页的,统一放在集体户户主方管理,不放在个人手上。而个人户的户口本是放在居民家中的,方便使用。扩展资料1、常住户口迁入:公民应在《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有效期限内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入登记。所需手续: 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和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 计划生育审查证明。2、常住户口迁出:公民跨市(指市区)、县范围迁移的,除高等院校录取和分配的学生、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等,凭有关证明办理迁出手续外,其他人员凭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到常住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出登记手续。3、户口迁移应注意的问题:根据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身份证姓名只能是其户口“姓名”内容,不能制作“曾用名”等其他名称,因此请同学们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制作身份证,是以本人户口为依据,因此户口迁移证所填内容一定要与本人学籍资料所填内容相同,以免对您在校的学习,生活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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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近日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涉及多个方面内容,今后立户投靠迁移办理更加便捷了,立户需准备三类材料。 如何快速申报家庭立户登记、回国(入境)要求恢复户口的该准备哪些材料、申请投靠迁移哪些资料必不可少? 2016年1月7日,为了更方便老百姓办理户口 登记相关业务,山西警方根据公安部法制局《关于对<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审查意见》和实际工作情况,对《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修改,修改内容涉及多个方面,今后办理相关业务将更加便捷。 立户需准备三类材料 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市民,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规定》修改后,市民在办理家庭立户业务时,主要需准备三个方面的材料,具体包括: 1、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2、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或土地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 3、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户口与父母同在一个住址(院落)的,办理在同一个住址分户的,需提供结婚证。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迁出后,新入住户可以持上述证明材料申报立户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原则上一个住址,只登记一个家庭户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户口。 华侨身份子女申报出生登记需出具《华侨回国定居证》 此次修改后,出国(境)人员在国(境)外所生具有中国国籍的子女,在向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时,需要提交的主要材料包括: 1、 国外或者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以及国内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2、 子女和父母回国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 照或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 3、 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仅一方有户口的提交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 父母结婚证(非婚生子女除外)。 其中,国外或者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不能保留在公安机关的,应当在原件上注明已申报出生登记。所生子女属华侨身份的,还应当提交由省级人民政府侨务部门出具的该子女的《华侨回国定居证》。” 回国申报恢复户口有三种方式 《规定》明确提出,公民因出国、出境(在国外、境外定居的除外)被注销户口,现回国(入境)要求恢复户口的,可以向原户口注销地、就业地或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 申报异地恢复户口的,还应当符合恢复地户口准入条件。 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回国(入境)使用的本人护照、旅行证件或其他入境许可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或者原始户籍登记资料;直系亲属或者单位相关证明。 加入中国籍的外国人申请填报我国某一民族成分需报批 “申报户口登记的民族,应当依据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分确定,所登记的民族应当是国家正式认定的民族族称。”《规定》修改后,明确提出,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及其后裔,或中国人同外国人结婚所生子女的民族成分,按下列原则处理: 1、 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其民族成分如与我国现有某一民族成分相同或特征相近的,可以申请填报为与我国相同或特征相近的某一民族; 2、 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自愿申请填报为我国某一民族成分的,持所在单位或社区出具的证明等,报省民族工作部门批准; 3、 父母一方为中国人,或父母一方加入中国国籍后已申请填报为我国某一民族成分的,其具有中国国籍的子女应填报中国一方的民族成分。 其中,恢复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所申报民族,按照其原中国国籍时所登记民族登记。 申请投靠迁移需提供五类材料 在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的材料方面,《规定》主要在5个方面进行了重新修改。大家在办理相关业务时,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有: 1、 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 被投靠人或被投靠人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 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或土地部门(乡、镇政府)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 3、 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4、 夫妻投靠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还需提供单位或村(居)委会未婚证明,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还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5、 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 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公安派出所应受理的9种“户口”业务 《规定》修改后,除了对百姓办理相关业务时需准备的材料进行要求,还对公安派出所应受理的“户口”业务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今后,下列9种相关业务,公安派出所应当受理,在调查核实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这9种“户口”业务主要包括: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的干部、职工调动及随迁人员落户; 2、到西部投资、兴办实业及西部开发建设所需要的各类人才的户口迁移; 3、现役军人家属子女随军的户口迁移; 4、国(境)外出生子女出生申报、无《出生医学证明》出生申报、收养申报; 5、户口补登、补录; 6、符合本规定准入条件的户口市、县外迁入; 7、跨市县的户口迁移; 8、迁入社区集体户的户口迁移; 9、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的签发、换发、补发。 此外,《规定》还在两个方面进行了修改。将第九十二条修改为:“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按办理程序审批。”将第三十七条修改为“被批准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应当持国籍证书、落户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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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独立一般是夫妻结婚后可以办理的,但是还有很多其他家庭上的原因导致了一些人想要户口独立。分户居民家庭成员中因结婚等原因,有住房并分开居住的,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村(居)委会证明,经户籍派出所核准后,办理分户.立户公民立户应提供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和居住条件的证明,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居)委会证明,到派出所办理,未满18周岁的(除父母均为军人,出国出境,或双亡的)不得单独立户,租用私房居住的,不得单独立户.一、 户口分离必要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的规定。女性可以通过结婚迁入丈夫家的户口,前提是同城。男性要分离户口,须有独立住房。二、需审核证明材料:1、申请人书面报告。2、原《户口簿》。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三、办理步骤:1、持购房合同或产权证,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征询可否落户?征得同意后可要求出具准迁入证明。2、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的规定,申领户口迁移证,注销户口。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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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一年以上的社保(佛山社保)和一年以上的个人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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