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拆迁房是可以正常购买的。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一、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二、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据此,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就是你朋友所称的安置房不能买卖的缘由。但鉴于拆迁安置房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领到房屋权属证书,房价在此期间会有波动,因而违约方应承担主要责任,需要赔偿守约方为此造成的房价上涨或下跌的损失。三、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但发生争议时该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书(包括可以领取而卖房人故意不去领取)的情形,一般也视为买卖行为有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可以要求强制过户。
全部5个回答 >安置房过户协议是怎样的? 拆迁房协议可以过户吗
131****7335 | 2018-11-15 07:55:30-
145****0258 安置房可以过户,但是前提是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拓展资料
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2018-11-15 07:55:55 -
132****5421
拆迁安置房过户和普通的二手房过户所涉及的税、费是一样的。
一、税费征收标准
1、契税
普通住宅:
90平米以下:总价*1%,
90-144平米(套内120):总价*1.5%
144平米(套内120)以上或非普宅:总价*3%、
商业房或公司产权:总价*3%
2014年5月起,取消农业户口首购90平米以下住房全免契税政策。
2、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总价*1%或(总价-成本)*20%
受赠或继承所得按总价*20%征收
购买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交
3、营业税及附加
普通住宅:总价*5.6%
144平米(套内120)以下购买不足2年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的免征。
144平米(套内120)以上购买不足2年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
附加是指城建税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总价*0.05%
二、交易费征收标准
1、交易手续费:买卖双方各3元*建面
2、交易登记费:80元
3、权证印花:5元
4、国土工本及制图:90.8元
三、其它
如土地性质为“划拨”,则需要交纳土地收益金:土地级别系数*建面,土地级别系数在国土局查询。 2018-11-15 07:55:46 -
138****9840 办理过户都是要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
一、买卖双方提交相关的资料给部门进行审核,初审合格以后要把收件单打印出来;
二、外勤复审,实地进行勘测调查以后要签署调查意见;
三、内勤收费;
四、把资料交给科长进行审批,再交给主任审批;
五、外勤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
六、外勤移交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没有房产证不能过户: 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禁止上市交易的。 2018-11-15 07: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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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可以办理过户,不过是有条件的。个人拆迁安置房转移过户程序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之后就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去进行过户手续。手续并不十分复杂,只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进行过户了。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进行签字,如一方不去的话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委托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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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产协议更名,等于重新签订协议,应当找对方协商。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重新签订拆迁房产协议,按照新的当事人签订的协议履行。协议更名后应当与房产证或者土地使用权证是一致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以后,没有法定的可撤销或者无效的情形,不得随意反悔。下列情形的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或者变更:1.重大误解:因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2.显失公平:如果拆迁当事人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显失公平,拆迁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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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有很多人不知道拆迁安置房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也是需要进行过户的。所以,对于拆迁安置房过户需要的手续和费用有哪些就不了解,那么,拆迁房进行过户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和需要的哪些费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来看一下安置房过户申办材料: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3、拆迁前个人的房产证原件或者房产证的注销证明。4、被安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拆迁的安置协议。6、房屋移转的过户申请书。7、房屋权属的登记申请书。8、测量分户的平面图。9、如果被拆迁人死亡,应该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提供的复印件应该加盖公章、私章;填写的相关表格应该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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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分为两类,一种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所有,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也就可以买卖。另一种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有房产证,也可自由上市。当然可以买。如果有房产证和集体土地证,必须是同村的居民才可以进行房屋的买卖。拆迁安置房如果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的土地,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进行交易的。有的地方规定: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变成商品房性质后,可以上市买卖。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看地方政府当时手头的用地指标情况,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执行的不一样,具体应该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二、安置房买卖的风险1、政策因素。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2、价格因素。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3、人的因素。“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实际上共有财产的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其行为应该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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