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如果赠与合同经过公证,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可撤销;如果赠与合同没进行公证,在没办理房产权过户前,赠与人都有权撤销。
全部4个回答 >房子赠与条件有哪些?夫妻婚内赠与有效吗?
137****1756 | 2018-11-07 07:47:56-
133****2477 婚后夫妻共有房产赠与一方有效只要是去公证了的,就是有效的::
困为经公证后,就可以到房管子路(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赠与手续,并去掉一方的名字 ,就是属个人房产了。 如果是没有去办理公证,可能办理房产去名就难了,因为赠与房产应需要进行公证的。
也就是说还没有法律上的真正效力,并且赠与人还可反 悔的。 2018-11-07 07:49:03 -
148****8151 要看赠与协议是如何写的,如果明确写明只是赠与一方的则不属于夫妻共有。
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18-11-07 07:48:58 -
158****9245 夫妻婚内赠与有效吗?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夫妻婚内赠与,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财产无偿给予夫妻另一方。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则为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只要夫妻婚内赠与不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夫妻婚内赠与就是有效的。
房产赠与条件都有哪些?
1、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2、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3、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备注: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2018-11-07 07:48:28
-
答
-
答
赠与是一种无偿的财产转让,夫妻婚内房产更名不属于赠与,一般是夫妻双方协议调整房产归属,在不改变房产所有权的前提下,由受让方把原来的房产名字改给另一方。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一、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也就是说只要是一方愿意给,一方愿意要,则赠与合同生效。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存在以下情况时,合同属于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三、只要不存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那么合同就是有效的。夫妻房屋赠与属于赠与合同的一种,因此,只要夫妻一方愿意赠送,另一方愿意接受,那么夫妻房屋赠与就是有效的,除非存在上述五种法定的无效情况。
全部8个回答 > -
答
去附近的中介公司挂牌就可以了,他们有可以胡会电话你的,要不你把房门钥匙放到你认为信得过的房产公司也可以的,这样节省时间!
全部11个回答 > -
答
1、签署确认书与父母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2、评估一般情况下,房屋赠与要收评估费,收费情况为:评估费是该物业的评估价的5‰。由于是赠与业务,评估价通常会较市价低。3、公证通常情况下,办理赠与公证收费情况为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但具体收费还要看各地的规定。根据国家及部分城市的有关规定,直系亲属间房屋赠与,公证手续不是必须办理的。4、缴纳税费收费情况:到房管局办理赠与登记,这个环节的收费比较复杂,到了房管局之后,会对该物业再重新作出评估,其中包括:契税为房管局的评估价的3%;房房产性质而定,如部分没有交纳出让金的房改房则要赠与人补交。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赠与房产是房改房性质的,则经过此赠与手续之后,就改变了其性质,转为商品房。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全部4个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