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地区进行暂住证的申请,通常情况下年满16岁,并且暂住一个月,或者是在北京进行务工等活动时都需要进行暂住证的办理,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是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申报登记即可。如果是在常住地市或者是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需要进行暂住登记,在离开时进行申报注销,如果暂住在旅店,那么旅店也会登记旅客的住宿时间等相关情况。暂住证办理所需的材料:①租房合同复印件。②房产证复印件。③本人一寸两张照片。④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将以上材料整理好,在社区的警务工作站进行登记,在完成登记之后工作人员会给一张黄色的单子,拿黄色的单子以及身份证原件等相关材料去派出所办理就可以了,办理的过程中也是满肺的,不需要缴纳其他的费用。由于北京作为首都未来人员以及流动人口相对而言是比较多的暂住证的办理,也是为了加强外来人员的管理,维护社会的稳定。
个人怎么办暂住证呢?
147****4315 | 2018-11-07 00:11:20-
156****4276 据我所知应该带户口和身份证原件到朝阳区派出所办理,你可以拨打114查询朝阳区派出所电话(多要2个),之后直接和派出所联系,询问所需手续。 2018-11-07 00: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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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2525 办理《暂住证》 外地来京人员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或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申领《暂住证》。
(一)申领方式:
1.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集体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本人持户主(出租、借房主)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应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所在地派出所集体申领《暂住证》。
(二)应持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手续:
1.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
(三)办理时限:对证件和证明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外地来京人员,暂住地派出所应当场办结,发给证件。
2018-11-07 00:11:33 -
137****4733 1、流动人口到达暂住地三日内,应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2、提交材料:流动人口需提交个人近期同版一寸免冠近照三张、社区流管站开具的暂住证明一份、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正反面复印)。如果流动人口是租房户,还需要提交出租房屋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正反面复印);如果流动人口属于在本地区务工人员,需要提交所在务工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正反面复印)。
2018-11-07 0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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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北京暂住证怎么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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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办理暂住证是不显示贷款信息的。办理流程: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的人员,由店方进行住宿登记;对其中应当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公安机关申领《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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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市对外地来京人员实行暂住登记和《暂住证》制度。《暂住证》是外地来京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外地来京人员到达本市后,应在三日内到其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其中,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一个月的或者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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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了你的描述……有房产证没有在当地居住但有职业,可以办理居住证,带上房产证,身份证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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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具体操作程序 (一)工厂企业或个人办证时,应将填写完整的《暂住人员登记表》及所需资料(工厂企业需附申办人员名册)交村(居)管理服务站收件,确认受理后,开具受理回执及缴费通知书。 (二)未设管理服务站的村(居)委会,工厂企业或个人办证时,应将填写完整的《暂住人员登记表》及所需资料、名册交警务责任区收件,确认受理后,开具受理回执及缴费通知书。 (三)工厂企业、个人到镇(区)管理服务中心指定收费窗口缴费后,将缴费凭证交回管理服务站或警务责任区。工作人员将办证资料统一移送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应在3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5个工作日)完成制证。对材料不齐全或对申办人身份有疑问的,应及时通知复核。 (四)工厂企业及个人在指定时间内持受理回执领取《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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