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继承法》规定,书写的遗嘱形式一般有两种,一是自书遗嘱,二是代书遗嘱。两种遗嘱有效的写法分别有如下要求:一、自书遗嘱 1.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2.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3.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全部5个回答 >房产分配遗嘱应该怎么写?
134****6232 | 2018-11-04 11:57:36-
135****9122 财产分割遗嘱怎么写,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写遗嘱时应当写明时间地点,有能力的应当·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订立遗嘱的时间会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自述书遗嘱有改动的地方应当在改动的地方签字,自立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要求。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笔写遗嘱,即自书遗嘱。
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但自书遗嘱应符合下列形式要件: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
**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另外,自书遗嘱要想生效,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在设立遗嘱时,遗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当有数份遗嘱时,我国法律规定如下: 《**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2018-11-04 11:58:58 -
154****5312 房产遗嘱格式范本
立遗嘱人:xxx,女/男,x岁,x省xx市xx区人,住x省xx市xx区x号。
我今年x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可能发生意外,故立此遗嘱,表示我对自己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x省xx市xx区x号房产是我的财产,由xx继承此房产;
以上是我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执行人:xx.
本遗嘱一式三份,分别有xx、xx、x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xx(盖章、按手印)
见证人:xx(签名盖章)
x(签名盖章)
(见证人必须是无利害关系人,人数至少两人。 2018-11-04 11:58:46 -
153****9475 房产遗嘱范本:
关于住房遗嘱
立遗嘱人: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民族: 族 ,现住 ,身份证号: 。
现因为立遗嘱人年事已高,为避免后人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因此乘现在精神清醒特立以下遗嘱:
一、关于本遗嘱
1、订立本遗嘱时,立遗嘱人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本遗嘱中的所有内容均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胁迫、欺骗;
3、本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的部分财产,是立遗嘱人合法取得的、有处分权的个人财产。
4、在本遗嘱订立前,立遗嘱人没有应本遗嘱涉及的财产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二、本遗嘱所涉遗产
1、立遗嘱人于 年 月取得了位于 房屋产权,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2、自愿将该房屋赠与 个人。
3、必须对 尽到赡养义务,否则取消 对本房屋的继承权。
三、其他:
1、本遗嘱一式三份,由 、 、公证处各执一份。
2、上述房屋按本遗嘱所列明的方式进行处理,其他任何人不得有争议。
立遗嘱人: (签字) 见证人: (签字)
受益人签字认可本遗嘱及内容 : (签字)
同意按该遗嘱进行继承。 (公证处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2018-11-04 11:58:33 -
141****1212 一、分割房产遗嘱该怎么写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二、 房产遗嘱继承纠纷的解决办法
1、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虽然是在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之间进行,但也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种方式.再者,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也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基础上达成。
(2)合法原则。分清是非是协商解决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标准是继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规定。经协商达成的协议本身也要合法,否则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
(3)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这种协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也不受法律保护。
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由协商解决完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因此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由于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不需经过别人的调解,更无须诉诸法院,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同时,由于协议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因而能够使纠纷得到彻底解决。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因此,有关当事人之间因继承发生纠纷后,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018-11-04 11:58:19 -
143****3611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别名、曾用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公民身份号)。
为了×××,特请×××和×××作为见证人,并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书遗嘱如下:
一、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及特征:×××
二、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
三、其他说明事项:×××
本遗嘱一式×份,由×××、×××、×××保存。
立遗嘱地点:×××
立遗嘱时间:公历××××年××月××日
立遗嘱人(签名并捺右食指印)
见证人(签名,无利害关系人不得少于二人)
代书人 ×××(签名)
××××年××月××日 2018-11-04 11: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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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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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有效的遗嘱,按照遗嘱确定的继承人继承。2. 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3. 遗嘱没有固定格式。但必须明确房产的基本情况(准确的位置、门牌号、楼层、房号、建筑面积、房产证号等),遗嘱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姓名、与自己的关系、身份证号等)即可。4. 遗嘱的内容不合法的主要有: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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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有效的遗嘱,按照遗嘱确定的继承人继承。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遗嘱没有固定格式。但必须明确房产的基本情况(准确的位置、门牌号、楼层、房号、建筑面积、房产证号等),遗嘱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姓名、与自己的关系、身份证号等)即可。遗嘱的内容不合法的主要有: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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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母亲去世,你们一直没有办理过遗产继承手续。这样的话,现在这房应该认定有一半属于你母亲的遗产。你母亲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她的遗产应该按法定继承,由你父亲和你们几个子女共同继承。也就是肯定有你姐一份,虽然份额不大。你父亲拥有房产的一半份额,还可以继承你母亲的一部分份额,拥有房产的大多份额,对他拥有的相应份额,他有权处置,比如写遗嘱给你,但毕竟不能处理全部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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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产遗嘱怎么写答
①在房产医嘱上面需要有明确的标题,在标题的下方需要规定遗嘱人的基本情况,要注明候选人的信息,比如说候选人的性别,年龄,籍贯还有住址等等。②接下来就是写正文了,正文当中首先得有立遗嘱的理由,然后要写明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以及财产金额和财产所在地。同时需要注明遗嘱人对自己遗产的处理意见,要写清楚遗嘱的份数,在正文的最后面要明确的有具体的日期和立遗嘱的地点。③接下来最后一部分就是尾部,在一份遗嘱的尾部,需要有立遗嘱人的签字,同时还要有证人的签字。如果这份遗嘱是别人代写的,那么要有代收人的签名或者是盖章。如果一份遗嘱想要具有法律效力,那么选任的人员需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选言的人员所设立的选言必须是其真实的意思表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