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主要有两种。一是政府或下属部门修的,是肯定可以办理产权证的,可能有的土地是划拨性质的,但是交易的时候补缴土地出让金之后,跟普通的商品房是没有任何区别的,当然了,如果当初在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时候有其他条款限制的除外,这个就很难说清楚了。另外一种是开发方出面修建的,实际上就是普通商品房,无非是在立项的时候向建委和规划部门上报的是用于拆迁安置而不是商品房销售的目的,一点限制没有。随着新的拆迁补偿条例的出台,拆迁征地的操作者变成了政府,所以不太会出现安置房搞成个小产权房的情况了,毕竟这是大事啊。
全部3个回答 >我想问下拆迁房是小产权房么
137****0329 | 2018-10-31 23:19:36-
145****7480 拆迁安置房就没有什么小产权了,反正会给你一定的年限。 2018-10-31 23: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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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7233 拆迁安置房与小产权房**大的区别在于:是否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拆迁安置房: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并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
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因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而无法取得房产证,实践中,很多地区的小产权房都有由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该种房屋亦被俗称为“乡产权房”,根据现有法律规定,有权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的机构应是县级以上房屋土地主管部门,而乡(村)级政府或其他机构无权制作颁发产权证,所以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只能证明买受人对该套房屋享有使用权,而不能产生确认买受人对该套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法律效果。 2018-10-31 23:24:59 -
152****7822 拆迁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由于集体土地在使用权转让时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
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2013年12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与北京市住建委联合下发相关通知,坚决遏制违法建售“小产权房”行为。 2018-10-31 23: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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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并不是小产权房,拆迁房和小产权房是有一定区别的,小产权房指的是在农村的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这种房屋的土地是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并且并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若是拥有产权证,也是由乡政府或者村政府颁发的,而拆迁房是因为城市规划问题,导致房屋需要拆迁,给被拆迁人安置居住使用的房屋,叫做拆迁房。购买小产权房需要注意的事项有:1、小产权房一般都是没有产权证的,不拥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所以也不能进行网签备案,购买这类房屋有很大的风险,若出现纠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2、小产权房没有合法的房产证,所以也不能用来抵押申请贷款,购买时只能一次性支付房款。3、小产权房购买之后,若想要再次出售是比较困难的,因为购买人的合法权益是无法得到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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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是唯一没有解决的问题。原因有二;第一,目前还没找到这方面很好的案例,小产权房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房屋使用质量还未到期。同时,小产权房一般处于郊区,还没有机会得到拆迁。第二,法律规定问题,这方面法律适用还不好明确,如果你拥有的是物权,那么得到补偿是肯定的,但是小产权房并非物权,而是基于债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与物权意义上的所有权仅相差一个权利,物权意义上的所有权多了一个受损害、征用等得到补偿,这就是二者的区别。在此,我不好得出明确结论,尽管我趋向于可以得到补偿。一个房子能住到那么久也算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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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和大产权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1.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2.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3.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4.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5.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6.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不管是哪一类拆迁安置房,都不会是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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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一、小产权房的性质小产权房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二、小产权房产生的原因城市房价过高、插边球的空间、农地制度不合理都是造成小产权房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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