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公有住房使用权”是指通过福利分配所取得的对国家或是国有单位所有的房屋以低于市场价租赁并使用的权利。之所以有这样的福利分房,其实是国家或是单位对承租人住房消费的一种补贴,也体现了承租人劳动的价值。因此,“公有住房使用权“针对的对象一般是具有针对性的,大部分为在单位工作一定年限的职工,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权享有这样的住房补贴。
全部3个回答 >有谁知道房屋使用权能否抵押?
145****5143 | 2018-10-25 13:00:36-
153****7832 当然有,还是给你住的。不会赶你走的,如果你自己不住一样可以出租获利。
抵押权,有个抵押权证的,也叫它证,这个给银行拿去了。房产证还是在你手上的,只不过后面抵押栏里,有房子的抵押情况。根据这个情况你的房子暂时不能出售。
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只是抵押了产权,使用权还在你手上,出租获益的权利也是你的。
只有处分权你没有了,不能出售了。 2018-10-25 13:01:36 -
137****5036 使用权房是没办法申请抵押贷款的。需要转为产权才能申请贷款。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名下的房产抵押,向贷款人申请用于个人合法合规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用途包括个人购房、购车、消费、经营及其他合规合法等多种用途。
申请个人房屋抵押贷款贷要件:
1、房产证。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
6、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7、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8、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2018-10-25 13:01:06 -
142****4632 不可以
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以新购住房作**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款;
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8-10-25 13: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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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你的描述应该可以判断你的房屋属于公房性质公房过户其实就是使用权转让. 一般城市的公房有两种情况,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前者直接到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办理,费用根据各城市消费水平而不同;后者要到单位产权单位办理,费用不确定赠与缴纳房价3%的契税和0.05%印花睡,免其他税. 如果转让,要承担买卖双方的全部税费. 过户申请书 由买方向公房管理部门提出承租申请,准备好由他来承租的书面材料、原公房租赁合约、他的身份证明和户口簿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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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全面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基本生产生活保障。从全国范围看,放开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和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尚不成熟。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应通过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来解决。草案有关规定与宪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是一致的,同中央有关方针政策也是一致的,建议以不作改动为宜。 宅基地上建的房屋,国家法律不允许进行交易,所以不能办理抵押! 宅基地是集体所有,不是个人的,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只有商品房才可以在银行或典当行贷款. 。《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三)**、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由此可见,宅基地是不能作为抵押的。 《担保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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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不能继承,如果符合承租条件,共同居住人可以变更承租人,继续承租能继承的是被继承人去世时名下合法财产,有取得所有权的《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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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政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 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屋 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承。当然,继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该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然而多个继承人如何公平、合理并友好地行使共同的使用权,在实践中一直是个复杂的问题。比如,有的继承人要自己居住,有的继承人希望出租,收取租金;有的继承人抱怨自己使用的空间小,有的继承人认为公共区域无人维护等,往往矛盾百出。 只有使用权,但不能继承的房屋 此类房屋比较典型的是公租房。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公民不拥有所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 有一些公租房,在原有承租人死亡后,同住同户口的继承人可以向房屋所属单位申请变更为新的承租人,继续承租居住该房屋。但有些公租房,已经不能变更承租人,理论上,原承租人死亡后,除配偶尚活着需要居住外,房屋所属单位可收回该房屋。 实践中,必须结合公租房的政策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和处理。 还有一类就是城镇居民购买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即所谓的“小产权房”,也不能继承。 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和政策,国家不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更不承认此类房屋的产权。所以,此类房屋不属于继承法上规定的公民的合法财产,因此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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