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份;如果有共有人,同时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工资主管部门盖章)。4、借款人结(离)婚证复印件2份。5、借款人为市核心缴存户的提供8位公积金账号,如10XXXXXX,其他公积金户出具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的缴存明细表(缴存地打印)。6、《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份;《合同信息备案摘要》复印件2份。7、**款发票复印件2份。8、《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2份(购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除外)。9、《国有土地使用证》(全部)复印件1份。10、《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带附图)复印件1份。11、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帐号。参考资料军队官兵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全部3个回答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145****9299 | 2018-10-16 21:50:37-
148****3875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份;如果有共有人,同时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
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工资主管部门盖章)。
4、借款人结(离)婚证复印件2份。
5、借款人为市核心缴存户的提供8位公积金账号,如10XXXXXX,其他公积金户出具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的缴存明细表(缴存地打印)。
6、《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份;《合同信息备案摘要》复印件2份。
7、**款发票复印件2份。
8、《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2份(购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除外)。
9、《国有土地使用证》(全部)复印件1份。
10、《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带附图)复印件1份。
11、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帐号。 2018-10-16 21:51:26 -
133****1486 材料证件:
1、身份证明
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原件,借款人为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原件、借款人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三份,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借款人及配偶户口簿原件、双方户口簿复印件两份。
2、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的,借款人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两份。单身的借款 人,包括未婚、离婚未再婚(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丧偶未再婚的,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可据实填写《单身职工婚姻状况承诺》并为其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收入证明
主申请人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定月收入的,不需单位出具职工月收入证明,也不需要提供银行工资流水单;主申请人不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定月收入的,需单位出具月收入证明,月收入超过3000元的,还需提供近6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单。共同申请人无论是否缴存住房公积金均按主申请人的方式确定月收入。收入证明及流水借款人和配偶各一份。
4、征信报告
由人民银行出具的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各一份。
5、公积金缴存证明
在本中心缴存借款人不用提供,外中心缴存的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职工缴存使用明细》各一份。
6、房产查询证明
由于目前公积金中心实行差别化贷款政策,所以在中心非首次办理贷款的,还需要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夫妻二人名下无房或一套房查询证明各一份。 2018-10-16 21:51:13 -
143****7224 第一步:有购房意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向所购房屋的售房单位(开发商或组织实施集资建房的单位)询问,如该项目为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则可向售房单位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第二步:借款人准备以下资料交售房单位,由售房单位核实其是否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一)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含配偶)、参贷人的身份证、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三)已缴纳不低于购房总价款30%自筹资金的凭据;
(四)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五)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
(六)产权共有人(含配偶)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
(七)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三步:到经办人员通知的地点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保险,由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进行贷款审查。 2018-10-16 21: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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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购买新建商品期房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 借款人填写《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单、住房坐落情况表》,由受理机构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2. 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借款人的直系血亲且同一户口一年以上,除借款人外的共同借款人**多两人);3. 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和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人应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提供监护人证明。以上人员及监护人(如有)应到场签字;4. 借款人已婚的提供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未婚提供单身承诺书,离异人士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5. 期房预售合同、预告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6. 售房单位出具的**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7. 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和预售许可证的复印件;8. 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收款账号;9. 由放款银行发行的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还款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10. 其他资料(受理机构根据需要收取)。二 . 购买新建商品现房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 借款人填写《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单、住房坐落情况表》,由受理机构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2. 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借款人的直系血亲且同一户口一年以上,除借款人外的共同借款人**多两人);3. 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和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人应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提供监护人证明。以上人员及监护人(如有)应到场签字;4. 借款人已婚的提供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未婚提供单身承诺书,离异人士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5. 现房出售合同原件和复印件;6. 售房单位出具的**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7. 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和现房大产证的复印件;8. 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收款账号;9. 放款银行发行的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还款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10. 其他资料(受理机构根据需要收取)。 三 . 购买二手房需要双方准备什么材料:1. 借款人填写《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单、住房坐落情况表》,由受理机构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2. 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借款人的直系血亲且同一户口一年以上,除借款人外的共同借款人**多两人);3. 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和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人应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提供监护人证明。以上人员及监护人(如有)应到场签字;4. 借款人已婚的提供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未婚提供单身承诺书,离异人士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5. 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6. 出售方出具的**款收据、借款人已支付的银行柜面转账凭证原件和复印件;7. 出售方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8. 由放款银行发行的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收款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出售方签字确认);9. 由放款银行发行的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还款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10. 竣工年限在1990年(含)之前的二手房贷款额度超过房屋总价30%(含)及竣工年限在1990年以后的二手房贷款额度超过房屋总价50%(含)的,应由受理机构认可的评估公司出具房产评估报告,需额外支付评估费300元;11. 其他资料(受理机构根据需要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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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身份证和户口本。贷款合同。还款银行的贷款银行证明。三个月的还款流水证明。购房合同证明。还款银行的商转公贷款还款协议书。在公积金中心开具异地缴存证明和明细。注:办理时提供原件和三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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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簿。 2、婚姻证明。 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 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表、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与借款人银行卡**近一年的流水。 5、借款人先行交付给售房单位的不低于协议规定的**款收据。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相关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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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要统一办理住房公积金,具体的办理流程:①单位到社保中心打印《在职人员社保花名册》(当月)需盖社保中心业务章;②准备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各2份;③到有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建行、工行、农行和交行填写《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单位盖章,银行盖章;④职工身份证复印件;⑤提供单位职代会决议;⑥由开户银行送中心审批,审批通过后到开户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1、家机关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事业单位出具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城镇私营企业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2、《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表》(加盖单位公章);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6、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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