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违规出售、出租经济适用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近年来,杭州市就经济适用房管理也多次发出整改通知,2009年8月公布的《杭州市关于加大对经济适用房违规出租行为查处力度的通知》规定,对经济适用房出租等违规行为,将没收出租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答案是政府不允许出租,但仍有人在出租
全部3个回答 >请问经济适用房可以租吗?
143****5560 | 2018-10-14 10:48:24-
158****8134 北京的经济适用房分为二种:一类经济适用房和二类经济适用房
一类经济适用房:面向社会公开发售的经济适用房
二类经济适用房:回迁性质或康居,安居性质的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其他类住房。
二类经济适用房,可以随意出租。一类经济适用房,按规定不允许出租(但是目前社会上,出租的情况普遍存在,民不举官不究,不要恶意扣人家押金就好) 2018-10-14 10:49:03 -
153****1798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允许出租吗
经济适用房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的保障政策,我国法律对此有着相关规定。但是而今,许多人不清楚这些规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对经济适用房可以出租吗?下面本文将详细分析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出租,以及出租后将有什么法律后果等内容,您看后便清楚。
经济适用房可以出租吗?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因为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是由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提供给经济适用房购房者使用,国家为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已经牺牲了该部分土地的收益。
如果将经济适用房出租,则属于经营范畴,违背了国家向其出售经济适用房的初衷。从整体公平的角度看,出租经适房前需要补缴收益是合理的。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
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
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经济适用房出租有什么后果?
(一)租赁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经
济适用适用房出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了广大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而没有房主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购买权和居住权。因为经济适用房资源是有
限的,每年都有大量的有购买资格的人在苦苦等待轮侯的机会。因此,如果经济适用房出租了,租赁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法院实际也是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认
定合同无效。
(二)收回房屋
政府发现后应该按原购进价格,扣除相应的折旧费用后退还余下的房款,收回房屋。
(三)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出租的情形:
经
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
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转租或转借他人居住。因违反经济适用住房不得出租的相关规定,所签委托代理出租的合同无效。确认合同无效后,中介公司应当
返还讼争房屋及相关物品,同时恢复原状,第三人应由讼争房屋内迁出 2018-10-14 10:48:54 -
131****0953 经济适用房可以出租,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个人居住经济适用房不足5年,不得对外出租,购买人因特殊原因转让经济适用房的需按照当地政府原价、折旧及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2、购买经济使用房满5年,转让要按照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房差价比例向经济适用房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支付比例由当地政府规定,政府可优先回购。
3、购买经济适用房所有人按照当地政府相关规定缴纳相关土地收益款,可以取得经济适用房完全产权。
备注:经济适用房在没有取得产权的情况下是不能用于租赁,满足5年条件后需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款项后可获得经济适用房产权,便可用于出租经营。 2018-10-14 10:4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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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第三十三条 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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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经济适用住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经济适用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交税:1、契税:首套90平米以下1%,90平以上1.5%,二套3%2、增值税:满二年的普通住宅免征,满二年非普通住宅征收差额5.6%,不满2年征收全额5.6%3、个税:满五年唯一免,其他情况征收差额20%4、一类缴纳综合地价款,08年4月11日前的经适房需要交10%,2008年4月11之后的需要缴纳差额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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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都是政府保障性住房,但区别很大。1、保障对象不同。经适房是中低收入家庭,廉租房是低保户。2、保障方式不同。经适房是微利出售,廉租房是廉价出租。3、保障标准不同。经适房面积一般在60--80平米,**多可在90平米。廉租房面积必须在50平米以内。经适房通常是毛坯房出售,廉租房必须已装修可入住。还有很多相关政策不同,比如经适房一般五年后可以上市交易,而有的地方廉租房可租可售。目前经适房逐步停建,保障房主要以廉租房和公租房为主。一些政策正在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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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根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登记满5年需上市交易,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查;对已列入3年城市旧房改造、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计划范围的住房,经市政府批准,按当期市场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回购;政府不回购的住房,产权人补缴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所得后可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登记时间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如需出售,由政府按原出售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回购。回购住房用于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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