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三年拿不到房产证,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退房并赔偿损失。《**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全部3个回答 >业主产证拿不到,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144****3756 | 2018-10-07 15:59:24-
138****3114 合同上没写办不下房产证,只写了交房逾期的赔偿,那如果你现在收房了的话,其实是拿不到赔偿的。
合同上写多少就是多少,这是唯一的依据。再仔细看看合同上有没有关于房产证的约定吧。
看你写的意思并没有遭到延期交房,现在也住的好好的,明显不是炒房的投机客,并没有遭受什么损失啊 2018-10-07 16:00:02 -
136****0477 对合同进行检查,是否有赔偿等问题,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也可以同时要求解除合同 2018-10-07 15: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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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2779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2018-10-07 15: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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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交房以后,三个月不办理房产证,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证;或者期房预购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未取得房产证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买受人自订立合同之日起90日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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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分析拿不到房产证的原因:1、开发商原因:A开发手续不全(包含土地出让、规划审查、工程验收等等);B财务原因(未缴纳全部或部分土地出让金规费等,土地抵押、地上 建筑物及主要设备材料抵押,其他融资抵押)。C管理原因(未办理产权分隔等)D其他政策原因2、业主原因:A未及时办理房产登记手续。B未及时缴纳税费、维修基金等。二、怎么办?如非业主原因,建议如下:1、向开发商提出产权办理要求;2、向政府主管部门投诉;3、向媒体寻求帮助;4、寻找同一项目相似情况业主,集体维权;5、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开发商。注:现在办理未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已成过去式。维权 时应注意证据的收集及固定。维权方式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 维权,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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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是不可以 可以去起诉开发商 要求赔偿或者退钱 但是我认为退款可能不大 因为全款买房或者已经付清全款的情况下 开发商已经拿买房客户的名字去房管局备案了 备案之后下房产证之前 房子不能更名 要卖给别人也要等房产证下来才可以交易 除非开发商跟您签订合同收了钱 没去房管局备案 还只是一片空白 这样开发商退款的可能比较大 因为没去备案 完全可以卖给别人呀 现在出售的价格肯定是有一定优势的 因为拿不到房产证而要求退款 肯定距离签订合同已经很久了 开发商不去备案的可能微乎其微 当然确实您的要求也是合理的 您可以去试试 这种情况绝大多数是业主维权 让开发商去走程序早点下房产证 个人建议 难免偏激 祝您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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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屋有质量问题,那么连钥匙都拿不到,因为无法交工,拿不到房产证肯定是别的原因。所以,首先要去房管局落实到底因为什么拿不到房产证。如果是开发商与各部门资金方面的问题只能耐心等待;如果是因为质量问题,那么直接找职能部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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