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属于婚前写名字的那一方,并不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因为婚姻中的共同财产是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而在结婚之前的财产是各自所有的。如果男女双方婚前共同买房,那么尽量在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可以结合双方的出资比例来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其实婚前买房比较多的纠纷就是出现感情破裂之后,房子的分配情况,但是结合我国的法律法规来看,购买房屋时,如果想要确保自身的利益,那么房产证上写名字是比较必要的,这样也就避免了之后出现矛盾和纠纷的问题。综上所述,在双方没有形成稳定关系的前提之下,尽可能共同出资进行买房,而且在房产证上也要写上双方的名字,这样就可以规避很多的问题。
婚前双方出资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财产怎么分配?
132****5515 | 2018-10-07 09:15:49-
133****9519 你好,产权属于男方,但是女方的出资男方应当返还。 2018-10-07 09: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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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0189 房本只是登记在一个人名下,如何证明婚前两个人出资购买是很关键的。如果不能证明的话,对女方不利。建议签订书面协议,做好约定。 2018-10-07 09: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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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9754 建议你们之间有个约定,证明该房是由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这个证据要有。否则,一旦产生问题,房本只是登记在一个人名下,如何证明婚前两个人出资购买是很关键的。如果不能证明的话,对女方不利。建议签订书面协议,做好约定。 2018-10-07 09: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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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写夫妻2人名字或者写一个人名字,都是婚后共同财产,除非在一个人的名字后面标注了“单独所有”,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通常是共同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双方按份共有,但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属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够进行分割的,所以在买房的时候要格外注重于出资人和是否共同还款。根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且夫妻二人有共同处置的权利: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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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婚前贷款是单身,贷款超过20万就得有担保人,没有担保人银行是根本不批的,银行审核通过快的就是夫妻贷款,这样只要有单位银行就会批的。还有就是你们结婚买房,这个房子是你们共有的呢,还是他个人的,这个你得想好。要是这个房子你想共有,那就得登记然后办理,这样以后你们一起还贷款,就算将来有个什么万一,房子你们平分也算公平。如果这个房子你想让他全出,你不出钱,那样到他名下,以后就没有你的,贷款只要他的名字,因为是婚前财产,以后房本下来也只有他的名字。你们一起贷款买房,房本是两个,一个是你的名字,共有人是他的名字,另一个本是他的名字,共有人是你。其实**没有多少钱,还贷款钱多,还是你们共同出钱买房子合适。相关法律:《**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一方名义办理,之后共同偿还房贷,离婚时,可以判给一方,另一方得到补偿。至于您想要登记在两人名下,在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存在共有关系。与其写上双方名义,不如另写一份协议,规定该房屋为两人共同购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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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中婚后买房的规定 1、婚后一方或双方父母买房给子女的处理办法。参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买房,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以平分为原则。 婚姻法新规: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 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新婚姻法中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 共同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 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 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专家解释说,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另外,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2、证件准备是关键 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 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 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 3、主贷、次贷有讲究 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 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常说的主贷款人)而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双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为“共同贷款人”。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此外,专家提醒还需注意信贷政策的变化。对于非本地居民来说,如果无法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则会被区别对待,如房贷**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这无疑会增加购房成本。因此在确定主贷款人时,要考虑到这个因素。 4、所占份额提前定 夫妻共同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购房过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但目前有少数新潮夫妻,财产实行AA制,在共同买房时需要考虑财产份额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者可以选择共有形式,如果是选择共同共有,则双方享有的权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则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5、准夫妻买房重登记 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买房的现象存在。为了减少纠纷,专家建议应该在房产证登记内容方面下点功夫。 这里所说的准夫妻,是指即将结婚、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是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共同买房,并不能当做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买房,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比例各半,则需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人的姓名。如果双方出资比例不等,虽在房产证上也会登记两人姓名,但必须说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还有一种情况也需提前考虑,即只有一方出资的情况下,是否在房产证上也登记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记上,不出资一方所占份额是多少,也需要确定下来,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专家表示,**不可取的做法是,出资一方为表诚意,在房产证上就写对方一个人的名字,这意味着自己完全放弃了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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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可以标明两个以上共有人姓名的,只是手续会繁琐一些。因为办理房产证时很多手续都需要两人同时到场。1、如只写一个人,那也可以签署协议,或到公证处办理财产权属公证,一样具有法律效力。但同样会耽误一些办理手续的时间,而且要花一定的费用。2、婚前共买住房,必须要采取以上两种办法之一,不要怕麻烦,这样才能**大限度的保证自己的权利。因为结婚后共同买房,即使产权证只标明一个人的名字,那也是夫妻双方共有财产;但婚前就不同,标明谁是房主,那只是属于他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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