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后因开发商原因不能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购房人可以解除房屋预售合同。如果双方在预售合同中明确约定由房产开发商办理按揭贷款,且在事实上房产商已与银行就按揭贷款签订过协议,并明确规定了贷款比例。那么,客观上按揭贷款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履行。因此在此种情况下,如未办成按揭贷款而导致购房者无法履行付款义务的,房产商应当承担责任,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买受人原因没有按时办理按揭,开发商解除合同可以吗?
153****9038 | 2018-09-20 15:34:18-
143****5527 法律上来讲,他可以解除,因为首先你们约定的解除权有效,其次解除权消灭的情形有两种,一个是解除权形成之日起一年过后,另一种是你催告他可以解除之日起三个月(显然你没有也不可能催告他解除),所以他可以在逾期三个月的时候(也就是解除权形成之日起经过两个月的时候)解除合同。现在**好的办法是跟他协商(既然你现在已经可以履行了)。
如果协商成功,违约金显然你是要承担的,但如果违约金过高,超过出卖方损失的部分,可以要求减少30%
如果协商不成功,你可以找到银行流水账单不达标的原因,如果是他人过错,可以要求他人赔偿,如果是自己的过错,只能自己承担了。 2018-09-20 15:34:58 -
136****8102 具体要看合同约定,如果有相关条款是可以的。
你可以拿出购房合同查看。 2018-09-20 15:34:43 -
155****6241 这样属于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可以解除合同,而且要求购房者按合同条款罚款。 2018-09-20 15:34:34
-
答
-
答
经崔告后三个月仍未交付的、可以解除合同。虽然当事人约定逾期交房不解除合同,但如果存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规定的,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对此类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购房人在遇到此类情况时有两条路可以走。第一,等到开发商交房时通过法律途径索取赔偿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购房合同中未约定逾期交房赔偿的,可根据同期、同地段商品房租金价格申请开发商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例如,贷款期间的利息),还可以另行申请其他赔偿。另外,购房人在开发商逾期交房时可以自行通知开发商交房时间,逾期不交,购房人可以申请解除购房合同。造成的损失,也将由开发商承担。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不光是购房合同,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签订的各种合同都可以解除,只是合同的解除,根据解除的方式不同,要满足不同的条件,可依法解除购房合同的有:第一购房合同无效如果开发建设单位的销售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购房合同无效,购房者有权退房。第二面积误差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实际测量与合同约面积或套内面积的误差比超出3%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购房者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购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购房人已付的房款退还,同时支付房款利息。第三开发企业未经购房者同意变更设计开发建设单位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或者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未能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人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第四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第五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后因开发商原因不能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购房人可以解除房屋预售合同。如果双方在预售合同中明确约定由房产开发商办理按揭贷款,且在事实上房产商已与银行就按揭贷款签订过协议,并明确规定了贷款比例。那么,客观上按揭贷款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履行。因此在此种情况下,如未办成按揭贷款而导致购房者无法履行付款义务的,房产商应当承担责任,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
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后因开发商原因不能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购房人可以解除房屋预售合同。如果双方在预售合同中明确约定由房产开发商办理按揭贷款,且在事实上房产商已与银行就按揭贷款签订过协议,并明确规定了贷款比例。那么,客观上按揭贷款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履行。因此在此种情况下,如未办成按揭贷款而导致购房者无法履行付款义务的,房产商应当承担责任,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