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替自己留下讨价还价的余地。如果你是买主,出价要低些。不过不能乱砍价,砍出的价格务必在合理的范围内。(二)让对方先开口说话,让他表明所有的要求,先隐藏住你自己的观点。(三)让对方对重要的问题先让步,如果你愿意的话,在较少的问题上,你也可以先让步。(四)让对方努力争取所能得到的每样东西,因为人们对于轻易获得的东西不太珍惜。(五)不要让步太快,晚点让步要比较好些,因为他等待愈久,就愈会珍惜它。(六)同等级的让步是不活要的。例如对方让你60%,你可让他40%,如果对方说你应该让我60%时,你可以说,我无法负担来婉拒对方。(七)不要作无谓的让步,每次让步都要从对方那儿获得某些益处。(八)有时不妨作些对你没有任何损失的让步。(九)记住“这件事我会考虑一下,”这也是一种让步。(十)如果你无法吃到大餐,便想办法吃到三明治;如果吃不到三明治,至少也要得到一个承诺。(十一)不要掉以轻心,记住每个让步都包含着你的利润。(十二)不要不好意思说“不”。大部分人都怕说“不”,其实,如果你说了够多的话,他便会相信你真是在说“不”。所以要耐心些,而且要前后一致。(十三)不要出轨。尽管在让步的情况下,也要永远保持全局的有利形势。(十四)假若你在做了让步后想要反悔,也不要不好意思,因为那不算是协定,一切都还可以重新来过。(十五)不要太快或者作过多的让步,以免对方过于坚持原来的价格;在谈判的过程中,要随时注意对方让步的次数和程度。
全部5个回答 >我想问问卖房子过户要注意什么事项
136****4506 | 2018-09-18 17:15:56-
147****0598 卖房主要是注意收款。
按过户的程度收款,到房管局递资料完成当天至少要收到百分之五十的房款。交完税正式拿到受理回执当天要收齐房款。
另,中介费也要分批给,**好是交房完成才把全部中介费给齐中介。 2018-09-18 17:16:34 -
155****4843 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房主夫妻双方到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买的人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2018-09-18 17:16:27 -
155****5069 卖方必须持:
1、买卖契约书正、副本(贴足印花税票)
2、身分证影本
3、增值税单
4、契税单
5、土地、建物所有权状,到地政事务所办理土地及建物的所有权转移以及抵押权等他项权利的涂销或更名,核发新权状后,房屋所有权便转移至你的名下。
其他注意事项:
一、二手房房产证的问题。房产产权证是整个房产交易的核心,你必须要清楚自己的房产证信息。例如:二手房的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房子面积有多大,是不是抵押物业,属性是什么等。房产证没有办理完毕的房子是不能卖的。
二、全权委托公证。如果说卖方卖的二手房是一个带有银行按揭的楼,如果卖方资金不够雄厚,那么就需要有一个赎楼的程序,在这个程序中,一般是委托二手房中介,以及担保公司全权处理的,以达到赎楼以及卖楼的目的。因为全权委托,中介可以不经买房的同意而自行买卖该二手房。这是卖家需要注意的一点。
三、交钥匙要谨慎
许多二手房房主同中介公司签定了合同后,为了避免一次次看房的麻烦,将自己的钥匙交给中介公司。专家提醒,二手房交易中,交钥匙还需谨慎。
四、不要轻易提前交房
在交易过程中,有些购房者可能会提出各种理由要求在办妥过户手续前入住。即使签了购房合同,在过户手续没有办妥之前,对于提前交房的要求屋主还需思量。
虽然现在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已经大大缩短,但是仍需要15天左右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还是有可能产生一些纠纷。纠纷发生后,由于现行法律以“保护现居住者”的权益优先,因此可能会给屋主带来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五、合同细节要讲清
一些经纪人反映,有时买卖双方在成交入住后仍会有纠纷。这些纠纷主要集中在一些细节问题上,诸如维修基金、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等。
由于买卖双方缺乏房屋交易的经验,在交易过程中往往比较注意房款、中介费等比较大的费用,但在某些细节问题上则不甚关注。如果这些细节问题在签定合同前就事先约定好了,就不会产生这些“后遗症”了。
六、请律师协助。如果说二手房卖方要请律师帮忙协助,**好是在二手房买卖签合同之前就找到律师,不要等到合同签定后再找律师看具体情况,因为等到合同签定后,你再找律师,很多东西都无法担供参考,只能是告诉一些二手房买卖过程的走法了。 2018-09-18 17: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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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寻找到卖家后要及时签订买卖合同,使你们的买卖行为有法律依据。二:上市审批。要准备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并向房屋所在地房屋交易所提出申请。三:如买卖双方属于共有权人,必须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及其共有权人签字盖章。并且夫妻二人都必须在场。四:带着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质料到交易所排队等待处理,立契过户时买卖夫妻双方都要在场。五:接下来只需要卖方缴纳税费即可。比如交易手续费,营业税费,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所有权登记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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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如下:一、确定转让人的身份,查看经营者的身份证或相关证明。确定门面的所有人是谁,是否有权利转让或出租该门面权利,查看店面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其他相关证件是否齐全,并初步咨询转让价格及租金的情况。二、如果经营者是转租,那就要看到他们当时签定的原始文件。要看对方的租房合同是否到期或者即将到期;现在的店主和房东签的是几年的合同。如果合同没到期,还是按照原来的租金。如果今年结束,那你就要和房东签新的合同,就要事先和房东说好价钱或是于现在的店主协商好这些问题。三、确定是否有拆迁的风险,以及是否属于政府计划要拆迁的门面。弄清楚在你租赁的期限里,你需要支付的费用和应有的权利。比如:是否可在不通知房主的情况下私自装修房屋;在你租赁之后是否有优先在租赁其房屋的权利;在租赁的时候是否涨价。四、带照转让分两种情况。不带照转让:房屋租赁协议。看产权是谁的,转让方有没有权力转让。带照转让:房屋协议、营业执照等证照变更手续。五、门面经营权的变更:经营权的变更持营业执照到工尚局依法办理注册变更登记手续,并注意是否有遗留债权债务问题.私自转让营业执照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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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卖房应该注意的问题:1)房价:理性分析你的房子的实际价值。注意不要被“带笼子”等手法欺骗,降低自己的心理价位。房价主要要考虑的因素有:房子的位置和**潜力、光线、通风、楼层、交通、网络报价、实际成交价、房价上涨情况(注意看房价上涨指数,不要被中介的信口开合给忽悠了)等。2)放盘:尽量找大的中介连锁店放盘(一般要10~20家店以上的,可以通过网上搜索到它在广州各分店的名称和地址),因为其管理相对规范。千万不能放在只有1家或几家小店的个体房产经营户手里,因为在钟村只要几百元就可以开一个个体户的地产经营部,难有经济和安全保障,另一个方面,它们的操作手法多以压低业主的房价公开“吃差价为主要利润来源”。3)心态:不要表现的急于卖房,否则中介,可以顺着你的心理,给你施加压力,大大降低你的心理房价,达成“吃差价”谋取暴利的第一步。4)观察:观察中介人员的反应,从中发现不良苗头、在收定金前及时中止。5)签合同:一定要签广州市房管局**新版推介使用的“售房合同”(广州房管局网站上有下载)。千万不能签定中介公司自己制定的不合理的霸王合同,这些合同都是为“吃业主的差价”专门设计的!!!!!里面有许多不对等的霸王条款,对业主维护自己的权益十分不利。你在合同的附加条款里一定要注明:“本合同格式内容完全应与广州市房管局推荐的合同格式内容完全相同,若有不同本合同无效,一切损失和经济法律责任由中介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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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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