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转让,有的开发商有意将预订金写为定金造成不退款,如发现“定”就要开发商签上不够房可退款。另外和开发商议退款,因为是认购书不是合同文本,理应该退也不存在违约金。
全部3个回答 >买房的时候写的认购书,现在想退房,认购金能退吗?
142****2498 | 2018-09-17 22:55:50-
152****7317 对于目前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交易过程当中,开发商或中介公司要求买房人先交定金再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做法导致的众多买房人定金不能退回的问题,使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引发了准备购房者的担心与疑虑。那么购房定金什么情况下能退,什么情况下不能退,如果定金能退,那么用什么方式退?
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除了依据相关法规,要避免定金陷阱,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
其次是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据有两个:一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是《**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订金”等费用是预付款性质,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因按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来处理。
再次是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过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2018-09-17 22:57:00 -
135****9959 签了认购书就是交了定金了,因为自己意愿不想买的话,开发商有权不退定金的 2018-09-17 22: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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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8126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屋认购书中所约定的购房定金是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如果由于购房者的原因不能签订购房合同的,那么开发商就无需退还定金。因此,购房者在签订了房屋认购书后并不是必须得买房,但是如果不买房,那么购房定金也不会退还。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购房者:购买房屋时**好不要签订房屋认购书,而直接签订购房合同。因为签了认购书,交了购房定金,购房者在签订正式合同时便处于被动地位,有些要求会遭到开发商拒绝,使购房者有口难言。而实际上,签订认购书,并不是房地产交易过程当中的必经程序,属双方自愿行为。如果非要和开发商签订认购书不可,也应该在签认购书时在认购书上写上以下字样:“如果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不能签署正式合同,卖方应无条件立即退还定金。” 2018-09-17 22:56:32 -
157****3340 在购买新房的时候,缴纳了定金并签订了认购合同的话,如果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话需要赔偿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一般认购合同上都是有 写违约责任的,如果单方面终止开发商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不过可以和置业顾问商量,让他帮你卖出去,然后把定金转成另一个买方的名字,具体与开发商或置业顾问协商。
2018-09-17 22:5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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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第 89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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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为什么没签合同呢? 这正好是售房方的失误,你有他们收款的证明吗?如果有你可以凭收款的证明去退款,因为你们之间还没签合同.没形成法律规定上的合同关系但是要看你们认购书上是如何约定退房,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的话,可以另行协商,或者找出开发商的违约之处,然后再谈解约,这样对你们有利些。.具备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屋开发公司可以和买房人签订房屋认购书,但它不是商品房买卖中的必经程序。 在一般情况下,房屋认购书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它具备法律效力。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购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具体表现 在: 1、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购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订)金返还买受人。即在一般情况下,认购书虽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它具有法律效力。 2、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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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认购书是可以退房的,但是双方需要到房地产发证机关办理房产证过户或注销的手续,房主可以通过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如果因开发商的问题导致退房,则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和购房的税费等。其次就是如果购房合同中约定的退房的赔偿标准,则按合同约定来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话,可另行要求赔偿。然后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需要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完双方的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如果开发商无法按时办理完这些,那开发商每天要向买房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如果因为购房者贷款申请银行未批准,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等原因造成退房的,开发商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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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认购书后定金能退回吗?房屋认购书为预约合同,内容一般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在房屋认购书中,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不再将房屋转让给除认购人以外的人,而认购人则保证在一定期间内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在签订房屋认购书以后,如果房屋认购书中约定了购房订金,那么认购书签订后的购房定金如何处理呢?有以下几种情况:(一)如在起诉前开发商还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这份房屋认购书就是无效的,定金需要退回。(二)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三)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四)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五)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二、怎么防范商品房认购书风险?(一)订立商品房认购书前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这个阶段,虽不需要订立合同,但做好足够的准备,对防范风险也是非常必要的。购房者在这个阶段必须做好两项前期工作,具体如下:1、购房者必须考虑清楚,决定购买将要预订的商品房购房者在决定购买该商品房之前,应做一些必要的调查和咨询工作。调查的内容应包括:开发商的信誉和实力,其他条件类似楼盘与你看中的楼盘的价格、区位、户型、环境比较,还有该开发项目的一些基本情况。2、购房者应积极争取不与开发商订立商品房认购书通过前一项准备工作,购房者已经基本了解了该商品房屋的部分情况,确定了该商品房的可购买性,订立商品房认购书,对购房者确实没什么益处,而且还会为购房者带来风险。对这样一个无益的合同,购房者还是能不签就不签为好。3、购房者应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应对买房购房者应在签订合同时考虑清楚再签约。而购房者怎样考虑清楚,只能依据相关法律知识。(二)订立商品房认购书时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找出风险,针对风险,预备解决方案,与开发商协商订立合同。(三)订立商品房认购书后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1、分析当前形势,分析风险及问题所在。2、对因显失公平等原因而购房者不满意的商品房认购书,购房者可采用以下方法解决:a、与开发商协商,订立补充协议。b、向人民法院起诉,撤销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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