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我们国家没有继承税,因此,继承房产不用交继承税。只是在过户房产时,按房产局的要求缴纳一定的过户的费用。
全部3个回答 >我是唯一继承人,户口在一起而且同住 ,但别处有房产,可以继承继承租赁吗?
145****4344 | 2018-09-11 16:33:12-
148****7284 不涉及到继承问题 2018-09-11 16:35:02
-
136****6515 继承和户口没有任何关系,即使你将户口迁移到老公家,你仍然有继承的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男女都有同等的继承权利。
继承发生后,你可以继承遗产。 2018-09-11 16:33:59 -
152****8237 一般是可以的,除非有另外的遗嘱或协议。 2018-09-11 16:33:34
-
答
-
答
父母的所有法定继承人集体协商好,选定儿女其中一人为房产继承人,其他人放弃继承;然后一起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取得公证书;之后,继承人带着继承房产公证书、房权证、身份证等到房管部门申请变更~可以办理继承过户,《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 一、需要有效的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二、房屋继承登记步骤: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 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全部4个回答 > -
答
如果哥哥的户口已迁走,需要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查询,如果没迁走,直接到法院申请该人失踪。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向人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人。法院公告三个月后还没出现,就会给你判决他失踪的文件,这样就不需要公证了。这是**快的办法。
全部5个回答 > -
答
这个就是涉及代位继承的问题了。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没有第一继承人的说法,应当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中有人在,只是部分人找不到,但确信是有不在的继承人,可能在分割遗产时预留不在者的份额;如果该继承人是失踪,可以向公安报失踪、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然后分割遗产时失踪者的份额交其近亲属代管。
全部5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