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的.而且首次购房**低**调整为20% 契税下调到1%, 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目前主要是成都已经开始实行了, 据了解,此次个人购房补贴发放主要针对三类人群,第一类是今年6月15日起至2009年12月 31日止,在成都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购房的市内外购房者,第二类则是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的成都市进城务工和自主创业的农村劳动者,自2008年4月10日起,首次在成都市五城区和高新区范围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的购房者,**后一类则是 2003年6月24日起至2004年4月30日止在成都市五城区和高新区范围内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还未领取住房补助的购房者。 各地标准稍微有点区别,目前西安浙江杭州也出台了这个政策,其他地方还没消息.具体信息**好自己去当地部门了解清楚
全部3个回答 >请问政府采购房可以过户吗
146****6142 | 2018-09-10 18: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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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8993 没有正式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是无法交易、过户的,你无法证明房产属于你个人所有。 2018-09-10 19: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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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4836 政府回购与政府采购的区别主要在于定义和购买的物资形式不同,分别是:
定义
政府回购:指政府在向一方提供机器设备或技术或给予批准的同时,承诺购买一定数量的由该项机器设备或技术生产出来的产品或设施;
政府采购:指政府因日常的政务活动或公共服务,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从市场获取产品或服务。
物资形式
政府回购:一般回购的物资形式有国有土地、房地产或城市公益性基础设施等等;
政府采购:采购形式根据需要有多种物资,常见的是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 2018-09-10 19:00:03 -
147****214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三章 政府采购方式 第二十六条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2018-09-10 18:5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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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5075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8-09-10 18: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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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由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正常来说是无法退的,您可以看看合同中是否有提到违约后能返回多少金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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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修改后的《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公租房的租赁总年限从租赁合同是时间就延长了。“一般不超过5年”调整为“一 般不超过6年”。 期间是两年签订一次合同,可以续签两次。时间一长就很容易造成不公平性,那要是隔三差五的复审,也是浪费人力物力,所有也有人建议直接发“租房券”,让住房困难的人在住房困难期间领这个券用,一旦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就停止发放,但这样更加浪费人力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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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供”一词**近是平凡出现在各个媒体面前。广州、深圳、成都、东莞、南京、上海、重庆等城市的房价出现了下跌,这可真是华南危机、华东危机、北京危机,深圳危机……。抢救楼市之声一片哗然,危机之处可及国之命脉。然市人皆知楼市当年炙热之极是何等的猖狂,让人望而生畏。大片土地都囤积在开发商的手中,财富聚集可用分秒论说。炒房者趋之若鹜,黑压压的一群一群地都拼着命的往里扎。盛宴就这样开始啦,开发商售楼的手法可谓是花样翻新,真正的是那桌满汉全席。道道菜绝对的精彩绝伦。精杀着前来购房的房奴们,砍价是中国老百姓习惯的购物方式,而在富丽堂皇的售楼中心却是高挂“免谈牌”。那房价打着滚地向上攀升,而半夜站排等待买房号码的老百姓哪里知道,此时开发商手里却紧紧握着**好的楼层,等待价格继续上涨。为了能有更高的卖价,不惜制造舆论氛围,继续炒高房价。老百姓恐怕两辈子的全部收入,即使不吃不喝也买不起半间楼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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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开发商的说辞!再说,你买房子 给开发商钱,开发商安按照合同给你服务,管政府啥事! 开发商不能兑现合同,就是违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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