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卖的价格便宜税费就少
全部6个回答 >谁知道,什么样的关系可以赠与房屋?
154****1846 | 2018-09-09 23:02:46-
141****0051 1、“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 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
2、房屋赠与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3、赠与范围法律没有做限制,可以赠与任意关系。据国家财政部下发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指出,三种情形下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018-09-09 23:03:15 -
157****6069 无须什么关系,只要对方愿意赠予你,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了。 2018-09-09 2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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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6128 1、赠与是财产所有权人对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行为。
2、民法通则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
3、**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解释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予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4、根据上述的规定,房屋赠与不需要赠与人和受赠人什么关系。
2018-09-09 23: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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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评估的收费标准是:住房评估价格的千分之六,评估价格是评估机构依据住房面积,装修,周边房价,折旧等因素给出的一个公道价格,所有过户税费,依照这个价格计算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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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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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核价办税服务厅受理岗核对纳税人报送的申报资料,纳税申报资料齐全、填写规范、基本逻辑关系准确,受理申报;纳税申报资料不齐全、填写不规范、资料逻辑关系不准确,直接将资料退还纳税人,并一次性告知纳税人。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将相关税务登记信息录入“契税征管系统”,并在系统上完成审核登记操作。办税服务厅受理岗根据登记信息,进行核价,开具《核价通知书》。纳税人无异议,在《核价通知书》上签名确认。纳税人有异议,根据(异议处理办法)进入异议处理程序,异议处理完成后,税务机关开具《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异议复核决定书》,纳税人签名确认。2、申报征收契税征收点受理岗根据登记信息,完成计税依据、税率等信息的核定。契税征收点受理岗根据纳税人的申报数据录入系统,申报成功后进入税款征收环节。契税征收点受理岗按不同的缴款方式直接清缴或开具“契税完税证”。申报征收完成,办税服务厅受理岗在已成功办理申报的资料上签署经办人姓名、受理日期,并加盖“征收管理章”。办理完成后,办税服务厅受理岗及时将相关资料整理,定期传递至办税服务厅档案岗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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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说的土地使用性质。如果是农村耕地,由于农村耕地是根据人头分配的,使用者死亡。村集体会收回土地重新分配,如果是死者生前承包土地,他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死者的土地使用权一直到签署的时间为止。如果是住房用地。死者亡故,他的合法继承人,可以在办理房产证契税证继承过户之后,凭死者死亡证明婚姻证明以及老的土地证,去办理新的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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