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的竞争也越来越白热化,谁的楼盘卖的**好,自然是有实力的开发商,万一中小开发商由于资金问题破产买的房子,已经买的房子,应该怎么处理呢?小编将分两种为大家解答。 一、房子已完工 如果房子已经完工并入住,那么房企破产对购房者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购房者**重要的是按期还贷,并以房屋作为抵押物即可。 二、房子未完工 房子未完工的,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住房贷款所购房屋的权利归属问题。 在期房贷款中,购房时房子尚未完工,购房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当房子完工后,若房款已经付清(购房人支付了**,并以银行贷款付清了余款),购房人可以委托开发商向当地房管部门申领房产证并取得所有权。之后房企的破产对房屋的权利归属也不会产生影响,购房人仅需继续向银行清偿债务,并以房屋为担保即可。 2、对卖方分期付款买房时房屋的权利归属。 第一,购房人已经付清全部价款的,所购房屋被排除在破产财产之外,购房人可以要求破产管理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房屋登记。 第二,购房人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房地产企业尚未转移所有权,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破产管理人即有权决定是解除合同还是接受价款并转移房屋所有权。
咨询一下,开发商交房手续证件不齐,未收房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138****6931 | 2018-08-28 23:18:01-
156****6969 不合法 收房时购房者应在收房通知单上注明的时间内带齐所需文件资料(包括收房通知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原缴交房款收据等单据、购房合同等)到开发商指定地点办理收房入住手续。一般开发商会在收房通知上注明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则视为发展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因此购房者需要仔细阅读收房通知书的的内容。在具体收房时不仅要对房屋进行验收,还要注意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文件资料。
(一)、书面验收
1、“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
2、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使问题获得解决。
3、如果合同约定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交房条件的话,应要求开发商提供;如果没有这样约定的话,就要求开发商出示与约定交房条件相应的文件资料。
(二)、现场验收
1.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
2.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
3.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
4.其他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 验房中若有任何一项不符,均可拒绝签收并在交接记录上如实记载,**好将拒收理由书挂号寄给开发商。凡竣工房屋,一般须做到”五通一平“,也就是给水、排水、供电、通讯、通路、土地平整。 高层住宅楼生活供水系统,必须具有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用水合格证;高层住宅楼电梯,必须具有劳动部门核发安全运行合格证;高层住宅楼消防供水系统,必须经消防部门检验合格。房屋应按图纸、文件要求达到设备齐全,手续完备。 购房人在房屋交付前,购房人有权先验收房屋,发现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限期维修,由此导致购房人逾期入住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有的开发商回避逾期交房责任,约定交房期仍达不到法定的交房条件,或者房屋或配套存在质量瑕疵,会先诱导购房者签署“入伙协议书”或先签收钥匙;或者向购房者挂号寄送交房通知并附加收房期限,并注明逾期未办理交房手续视为收房,从而导致事实上的先交房后验收。因此,购房人注意务必坚持先验收后接收房屋,在未验收前,不要接收房屋,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8-08-28 23:18:44 -
153****7560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3、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
不少购房者在开发商房屋不具备合法交房条件时,就提前进房装修,等交房期届满,开发商却交不出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房屋;或配套不到位;或质量存在问题或产权有纠纷;或有些费用未缴付,导致不能按时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这时购房者只能是左右为难:退房吧,已投入大量装修资金和时间、精力;不退吧,住下去确有诸多不便,或干脆无法居住,再说,即使是要求退房,购房者也无法要求开发商赔偿自己的全部经济损失,因为购房者也有过错,也应对提前装修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责任。
二、房屋交房手续有哪些?
1、通知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3、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4、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2018-08-28 23:18:37 -
158****8100 不提供两书一表是坚决不能收房的,我们这里全体业主遇到的情况和你一样,我们都没有接房,并且联名签字因为不具备交房条件(没有出示两书一表)而拒绝收房!并要求开发商盖章!集体维权**好,我们的维权行动通过几个月的努力已经成功,开发商拿到两书一表后上周通知我们拿钥匙,并且当天按合同陪了违约金,并且是我们先看房后签字!所以你们自己的权利不要放弃!
2018-08-28 23:18:31 -
158****1130 起诉解决,要求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2018-08-28 23: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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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418 具体说的话,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应提供“三书一证一表”的,即《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尤其重要。
何谓两书?
两书指的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5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加以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
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律师提醒:《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都是由开发商自己拟定的,然后到房产局备案。
一般来说,两书只是告诉你如何使用房屋、应该注意什么、保修时间等,并不代表开发商承诺了责任。由于大部分两书都不写明违约责任,业主一旦与开发商有相关纠纷,告上法庭,法庭判案基本会以合同为主,两书仅作参考使用。因此,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应把与质量相关的问题明确写入购房合同,以免上当受骗。
何谓一表?
一表指的是《竣工验收备案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建设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各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称;
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
三、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主要包括: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分5项,其主要内容为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2、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3、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4、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5、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6、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
7、工程质量保修书;
8、住宅质量保证书;
9、住宅使用说明书;
10、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四、备注。
【提示】:《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楼环节中**应该注意的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
2018-08-28 23: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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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开发商交房必备三个条件:1、房子要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2、您购买房屋所在的楼盘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3、开发商要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满足上述的三个条件后,您还要注意亲自去查看房子的质量、环境、设备等等是否符合合同中所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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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选择正确的开发商是很重要的,什么才是正确的开发商?一个正确的开发商,要有实力,资金雄厚,楼盘有保障。如果你选择一些小型的开发商,万一破产了,你买的房子该怎么办?有两种情况,要分开解答。 情况一:房屋建成交付了 这种情况相对来说比较容易解决,如果房子已经建成,并且对入住没有太大的影响,我们只需要按期还银行贷款,以房屋作为抵押物就可以了。开发商破产对你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情况二、房子没有建成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开发商还在施工过程中破产,购房者维权会比较麻烦。 这种情况还要分为两种状况具体分析: 1、用房贷购买的房屋的权利归属问题 期房尚未建成交付给业主之前,房屋的产权归属其实是不属于业主的。只有当房屋交付了,购房人的**及银行贷款还清了,才可以委托开发商像房管部门申请领取房产证。在你拿到房产证之后,开发商破不破产,对你的房屋所有权不会产生影响。购房者仅需继续向银行清偿债务,并以房屋为担保即可。 2、对卖方分期付款买房时房屋的权利归属 (1)如果你把全部价款付清了,意味着这栋房子是你的了,开发商破产也不影响到你的房子。这时,你可以要求破产管理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房屋登记。 (2)你还没把全部价款付清,房子的所有权还没有转移到你的名下,你跟开发商都没有把合同履行完毕,破产管理人即有权决定是解除合同还是接受价款并转移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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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买卖合同不应该在办下房产证后才签订,应该是买卖双方向房屋交易所提交了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后,房屋交易所才办房产证。但先签订房屋出让协议是有的。此事你需要再跟开发商沟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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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房产证在新房交房的时候一点要检查好房产证,房产证上面的信息是否有误,有没有错别字,有的话让开发商去更正,如果没注意的话,后面发现了问题,修改房产证信息是很麻烦,也给成活带来诸多不便。二、审查文件收房时先要审查相关文件,确认房屋已经具备交付条件之后,才能进一步进行验房、结算费用、交钥匙等交接工作。所以要对这些文件给予重视,尤其提示您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是**重要的文件,收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一定还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它是收房的前提,即使开发商做得再好,如果没有此表就说明它根本不具备交房的标准,您有权拒绝收房。如果开发商拒绝出示这些证明文件、或文件不全,您可按购房合同第十一条,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责任确认函”。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相关文件,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三、房屋质量问题在没有入住使用之前,对于普通购房人来说,是很难了解到住宅的质量如何的。而且多数购房者不具备相关知识,因此尽管按照相关规定,买房人在入住之前,开发商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质量保证书"等,但诸如渗漏等问题依然困扰着购房者。且物业与开发商相互推脱。质量问题也涉及到一些专业的知识,您在收房时不妨请专业检测机构和律师一同前往,出现问题及时与开发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及时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保修期内有开发商维修,过了保修期或者咨询律师后发现保修期规定不合理也要与开发商协商,注意收集证据,协商不成时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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