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全部5个回答 >房产税计算方法。请问有哪位大神解答下,求指教!谢谢!
154****3579 | 2018-08-27 16:14:27-
141****2936 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房产税征收分为从租计征和从价计征两种情况。
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计算公式为:用于经营的房产(如写字楼商铺等)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例如:A企业2016年账簿上固定房产租金收入100万元,该企业2016年应缴纳的房产税是多少 ,应纳税额=100万×12%=12万。)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减除幅度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更具当地情况确定),后的余值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减除比例)×年税率1.2%. 2018-08-27 16:15:36 -
135****1403 房产税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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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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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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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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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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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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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计税依据 2018-08-27 16:15:27 -
131****7383 房租收入的房产税:按房租收入的12%征收。
房屋的房产税:房屋原值*(1-30%)*1.2% 2018-08-27 16:15:11 -
147****1084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分两种计算方法:
一、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1]
二、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2018-08-27 16:15:01 -
143****1459 **新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
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
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一、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 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2018-08-27 16: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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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号)第三条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至此,结束了征纳双方在实际征管中对土地价值是否应构成房产税计税依据的争论。笔者认为,纳税人在按这条规定具体操作时应注意三个问题。2、宗地容积率高低决定计税面积的大小容积率是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容积率的大小反映了土地利用强度及其利用效益的高低,也反映了地价水平的差异。计算公式为: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比如,A、B两企业分别取得一块宗地,其中,A企业宗地面积为30000平方米,全部地价为3000万元。该宗土地上的房屋的总建筑面积为12000平方米;B企业宗地面积为20000平方米,全部地价为2000万元。该宗土地上的房屋的总建筑面积为15000平方米。则A企业的宗地容积率为12000÷30000=0.4,B企业的宗地容积率为15000÷2000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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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日起,对拥有2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以上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3套住宅,每年征收4%-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4套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建部联合发布通知,作出如下细化规定: 1、对奢侈性住宅转让后的增值收益,一律征收20%个人所得税。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2014年1月1日起,对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转让后的增值收益部分(指房产的转让价减去原购买价),一律按20%的税率一次性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该房产此前已缴交的房产税,可以抵扣房产转让增值收益部分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若该房产累计已缴交的房产税超出此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则该项个人所得税视为零;对转让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内的住宅,按转让收入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抵扣方法如上;转让家庭唯一住宅且居住5年以上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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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一种,属于消费税,也就是物业税的前兆,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人需要缴纳的,目前看来第一套房可能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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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纳税人由于某种原因,误缴了房产税,或由于计算错误等原因多缴了房产税,报经税务机关核实后,可以办理退税手续,将已缴纳的税款予以退还。其计算方法是:(一)退还误缴的税额=已纳的误缴税款(二)退还多缴部分的税款=已纳的税款-重新核实后的应纳税款二、纳税人由于某种原因漏报漏缴了房产税,应依照规定办理补税手续。将应补的税款及时缴入国库。其计算方法是:应补税额=漏报固定资产(房产)账面原值×(1-减除比例)×适用税率如果由于计算错误等原因,少缴了部分税款,应将少缴部分补缴入库。其计算公式是:应补缴的部分税额=固定资产(房产)账面原值×(1-减除比例)×适用税率-已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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