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啊,如果你的房屋不是违章建筑的话可以起诉!
全部4个回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家房子2002盖的,当时己交村委建房费用,现如今面临拆迁可没办理各种证件怎么办呢
148****5506 | 2018-08-23 10:51:51-
145****2085 合法建筑需要赔偿,违法建筑要视情形而定,各地政策不一 2018-08-23 10: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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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3575 如果整村拆迁,都没有房产证(宅基地证,不动产登记证)的话,拆迁也是有依据的,比如农村每四年进行的地调,地调图就是依据,拆迁中为了保护大多数人的合法利益,不能不分清楚临时加盖和原有宅基地。在实际拆迁中,因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没有一个具体的法律依据,每个村在拆迁中的政策不同,拆迁的时候有可能所有的房子都按照房屋残值赔偿,土地赔偿(核算房屋)按照人均多少平方进行赔偿;也可能按照每户宅基地进行一定比例的拆几个平方还几个平方。
其实只要是合法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均应当依法公平补偿。因为没有证件,所以,需要依法认定处理后,再依法办理补偿。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另外,《物权法》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因此,房屋建成时,虽然无法证明享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对于建成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涉及到拆迁,有权拿到有关房屋价值的补偿款。 2018-08-23 10:52:49 -
152****3479 只要是合法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均应当依法公平补偿。因为没有证件,所以,需要依法认定处理后,再依法办理补偿。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2018-08-23 10:52:27 -
132****1658 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3、拆迁房屋其他补偿项目: 律师应了解并告知当事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2018-08-23 10: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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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暂时不让取的,单位交的和你自己交的一样多,同样都进入你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公积金跟社会保险不一样,单位交的社会保险是进入社会统筹,而单位为你缴纳的公积金则全部归你自己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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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查确认房屋性质和面积后按照实际面积进行补偿。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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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建议起诉,让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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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们得了解一下,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一些村集体组织的,在集体土地上盖的房子,只能销售给集体成员的一种房产形式。 这也不难理解,很多村中城,城中村越来越多,在城市化高速发展的今天,体制跟不上形势的今天,于是出现了小产权房,这样的产物。 也算上是解决农村形式的城镇化进城的一个临时的解决方案。 第二:小产权房解决农村土地短缺问题,为什么被叫停? 首先:作为城中村,村中城来讲这样的房地产形式是一种有效的补充,但是作为规模化,势必影响正常的房地产市场。 每个人都很清楚,小产权房是集体所有,不上市交易,那么税金,土地出让金,甚至土地都是自己家的,购房者本身会省了很多钱。 那么,问题来了,开发商盯上了这一块,纷纷和村里合作,达到利润的**大化,成规模的在全国蔓延,势必会影响发那个地产整个市场的有序化正常发展。 其次:换句话来讲,这些集体利益的房产,政府是没有收一分钱税金,没收一分钱土地出让金的,规模化以后,政府利益受损了。 长期以往这样发展下去,势必会造成地方政府更多的赤字;房地产税收都知道,是归纳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也是归地方政府的;如果税收和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地方政府会承载更多的压力,也会影响到地方建设和基础投资。 这可是大事,改革开放要深化,地方政府功不可没,无力承托就会影响到正确的方向,这里的决不允许小产权房规模化,症结就在这里。 第三:小产权房,合不合法,怎么确定? 小产权房也是经过审批和建筑部门的认可合法建设的,但是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首先:必须是村里组织的,由村委会为出面,以集体利益为主的形式;如果是由开发商操作的,那就是违法的,但是目前都是这么操作的,村里出面审批,村里私自出让土地等等,开发商盖房销售和受益。 其次:建设用地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土地归村里的所有村民集体所有;但是村里有偿转让给了开发商,村委会变相的成了土地爷。 **后:购买者和享有者必须为本集体成员所有,由此可以确认,非本村本集体人员购买的,利益将会受损。 第四:未来农地入市和耕地入市,小产权房也会纳入入市流程;那么正式市场化,需要那些条件? 首先:批建手续齐全,集体土地所有权必须归属村民所有,建筑为非违章建筑。 其次:入市补缴纳土地出让金,补缴纳税金,补齐税费统一确权发证。 **后:必须为本村的村民,你若是,非本村村民将会受到限制,因为只需户口这一项工作,就可以把你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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