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城郊的)使用权不能买卖,原因如下:其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及其他条款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必须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且一户只能享有一处。如果允许农村房屋出售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将导致房屋项下的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这势必导致宅基地使用权享受主体的扩大化,违反《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宅基地使用权身份限制的规定。其二,《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如果农民的房屋允许自由买卖,就是将与房屋相连接的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标的物出卖了,实质上就是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进行非农业建设,因而为该规定所禁止。其三,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筑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全部5个回答 >打听一下,农村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136****4003 | 2018-08-21 23:03:35-
154****3338 根据国家政府规定: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1]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看下跟您自身的情况对比下,详细问题可以查询您所在地的省级地方立法,但是一般情况下您是外地人买卖宅基地的话法律上是不认可的。
2018-08-21 23:04:05 -
141****5049 农村宅基地可以买卖。
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二、农村宅基地买卖3大原则
1、农村宅基地买卖需进行权利(使用权)主体变更登记
《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如果宅基地房屋通过买卖转移宅基地使用权(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审查、批准,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房屋买卖,除了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还要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如果不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房屋根本就没有发生转移。
2、宅基地购买者的资格有限制
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直系亲属等身份或其他规定的身份。因经济发展、人口流动等,原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宅基地,依法可以转让,但宅基地使用权的购买者(受让主体),有资格限制。
宅基地使用权只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由转让,如果转让给城市居民或其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不符合法定的条件。解决方法:转让时,购买者已经将户口迁入本乡或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3、转让后原则:“一户一宅”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宅基地遵守“一户一宅”的标准。双方进行宅基地买卖是,应该满足这个标准的限制。
如果宅基地数量超标,以后进行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超过部分需归还集体经济组织。 2018-08-21 23:03:59 -
144****3726 通常所说的宅基地买卖是指宅基地使用权的买卖。原则上,宅基地使用权的买卖仅限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之间,宅基地使用权人在出卖、出租房屋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作为用益物权,其特点包括:
一、宅基地使用权人只能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城市居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能成为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仅限于利用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四、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通常是无偿且无期限的;
五、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或消灭必须登记。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三编 用益物权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018-08-21 23: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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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原则上是不能买卖的,但是在目前国家一号文件的指导下,农村土地进行了土地确权的工作,国家将不断改进空闲宅基地和农房政策,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意味着在一些条件的限制下,宅基地可以进行买卖。 宅基地如何进行合法流转呢?依据规定,只有本集体内经济组织才可以内部转让宅基地,即本村人才可以内部转让宅基地,城市户口,外村人均不允许。因为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个人只拥有使用权,宅基地的转让和买卖就只能在村集体内部进行,如果有外部购买者的话,必须将户口先迁入宅基地所在村成为村内部经济组织成员才可交易。农村宅基地转让的流程,需先到房屋管理部门去进行产权过户登记,还要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否则是无效的。遵循“房地一体”的原则。转让依据一户一宅的政策要求,拥有一处以上的超出部分收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农村宅基地目前在相对条件的限制下,可以进行买卖和流转,不过各地的政策也不同,对于土地确权的处理也不同,要结合当地的情况来进行灵活的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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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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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去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房产证去发证部门过户。《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根据这一规定,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而言,就是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经审核后,由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发加盖有县、市人民政府印章的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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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房的宅基地,是不准买卖的,单纯买卖宅基地的合同应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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