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的话,可以由此依法申请复核评估。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作出处决并进行公布。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同时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如果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我们应如何维权
158****9054 | 2018-08-21 16:04:08-
151****4638 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维权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找上一级政府信访部门信访举报违法行为;二是找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帮助你维权。 2018-08-21 1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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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2658 如果不合理就不要签协议,建议积极走法律渠道,委托专业拆迁律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 2018-08-21 16: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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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8878 可以诉讼到人民法院解决。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2018-08-21 16:04:59 -
147****8498 具体哪一部分不合理,那么相应的处理方法也会不同。
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所对应的处理方法也不一样。
以国有土地为例,如果在看到征收决定的时候,就对征收决定不服,可以在两个月内申请复议,6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是评估不合理,那么可以申请复核或者是鉴定。
如果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可以复议或诉讼,如果不搬迁,不复议也不诉讼可能会面临法院强制执行。 2018-08-21 16:04:40 -
156****3370 根据法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018-08-21 16: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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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 荆州有了新规拆迁补助费,有标准可依 一般情况下,许多被拆迁人对自己房屋的估价,一般以相同路段的新房价格作为参照物,来对自己房屋的补偿价格进行估价。这样的估价,通常比估价机构的估价高很多,致使拆迁双方难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荆州市拆迁办负责人介绍,拆迁补偿安置分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对于住宅用房,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由拆迁当事人双方,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的住宅用房房地产市场指导价,结合房屋建筑面积、结构等协商确定。这里所说的市场指导价,简言之,即同类地段二手房平均交易价格。市民常将拆迁补助费与拆迁补偿相混淆。拆迁补偿,是指对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补偿,由评估机构按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房屋拆迁补助费包括:搬迁补助费、临时过渡补助费、拆迁非住宅房屋的停产停业补助费、设备迁移费(包括煤气管道、固定电话、有线电视、空调拆装等费用)。住宅房屋搬迁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5元/平方米,**低不少于200元。临时过渡补助费,同样以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3元。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助费标准中,搬迁补助费为8元/平方米。停产停业补助费(仅限产权调换),按被拆迁房屋评估总额(不含装饰装修补偿)的0.1%7E0.5%,按月计发(不包括国有直管“住改非”房屋)。设备迁移费的拆移补助上:管道煤气2000元/户;固定电话100元/部;有线电视100元/户;宽带网300元/户;空调200元/台;单独立户电水表,单相电表300元/块、三相电表700元/块、水表1000元/户。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拆迁期限首日起,30日内完成搬迁,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验手续的,拆迁人可根据拆迁项目情况,给予一次性提前搬家奖励。同时,在城市规划区外,集体土地上的拆迁项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补偿定标准,看看房产证目前,在荆州市拆迁的私房中,大部分房屋的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住宅。但很多的业主把房屋首层作为商铺使用,在拆迁补偿协商过程中,这些业主坚持“拆迁人应按使用现状(非住宅)安置补偿”。 荆州市拆迁办负责人称,在拆迁法规中,确定房屋性质和面积的合法依据,是房屋产权证。如果记载的使用性质是住宅,且在房屋拆迁公告之日,已连续经营2年以上,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完税凭证,由拆迁人按照住宅用房和非住宅用房(经营门店),拆迁补偿金额的平均值,结合经营面积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国有直管公房住宅,经审批改为非住宅的,对其营业部分:由拆迁人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的非住宅用房(经营门店)与住宅用房,房地产市场指导价价差的10%—30%,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新规明确了对房屋承租人的补偿标准。即对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承租人,按住宅用房房地产市场指导价的60%给予补助,费用按解除房屋租赁关系的使用面积计算。未经被拆迁人同意,擅自转租、转让或欠租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未有约定的,解除房屋租赁关系,按住宅拆迁补偿金额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由被拆迁人对承租人适当补助。评估委托人,抽签来确定部分被拆迁人认为,有些评估机构和拆迁人事先串通,故意给一个较低的估价,于是很难接受拆迁人提出的房屋补偿价,有的甚至对评估机构产生排斥心理。 新出台的荆州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机构确定办法中规定:拆迁人在公布的评估机构中,选择一家作为拟委托评估单位,另选择一家以上作为候选评估单位,并报拆迁办备案。对拟委托评估机构,多数被拆迁人有异议的,由拆迁人邀请被拆迁人代表,在候选的评估机构中抽签确定。拆迁当事人认为抽签过程需要公证的,可依据有关规定,向公证机关申请公证。荆州市拆迁办负责人介绍,这样的估价环境,**大限度地保证了被拆迁人的利益,确保公正与公开。 拆迁要依法,严禁哄吓骗为规范房屋拆迁行为,健全房屋拆迁项目行政许可机制,增强拆迁项目实施透明度,房屋拆迁前,要征求被拆迁人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目的、拆迁计划、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电话等。公示期满,被拆迁人对公示有关事项有异议的,由荆州市拆迁办组织房屋拆迁行政许可听证,如果大部分被拆迁人仍有异议的,可暂停拆迁行政许可的审批。如被拆迁人半数以上无有效异议的,拆迁项目单位(拆迁人),及接受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与拆迁办签订房屋拆迁管理承诺书。承诺书应明确拆迁单位的责任和信誉保证,严格依法拆迁,严禁对拆迁户哄、吓、骗,严禁对未签约居民户断水、电、气、通信,严禁拆迁工作人员打人、骂人,保证妥善处理好拆迁纠纷等内容。并按拟拆迁面积5元/平方米,交纳拆迁权益纠纷调处保证金,**低不得少于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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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做钉子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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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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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公告确定的时间内,如不能达成补偿协议,则征收部门会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做出征收补偿决定,并限期撤离,如果被征收人,拒不履行,征收部门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四十五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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