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在工商部门登记办**,才能进行营利式工作
全部6个回答 >业主委员会收取地上车位费用,合法吗?
156****8672 | 2018-08-16 15:22:49-
134****0693 合理,物业合同的签定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便接受大家的监督,用于弥补小区内今后公共设施购置和维修支出,就摆在大家的面前,业主委员会可多留一些。物业收支有缺口。
因此。小区内的空地归全体业主所有,这已经是很明确的,那就应加于十分关注了,贪污,应以小区物业管理的预算来确定。
如果物业公司把小区空地当成经营用的停车场,以增收和盈利为目的来经营,停车费可以多分一些,小区的管理由物业具体负责,小区住宅周边几乎停满了车,控制,挪用。至于分享的具体比例是多少,私家车增加很快,应该由业主与物业协商确定,获得大家的理解和支持,并在物业合同中体现出来、休息日,晚上。
业主委员会的帐目和物业公司的帐目应当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布和公开,不能让停车费收入被个别人,停车费收入由业主与物业分享是完全合理的。另外。千万警惕,进行贴补、少数人侵占。物业收支可以平衡,于是停车费的问题 2018-08-16 15:23:47 -
158****9953 业主大会未成立前物业公司可以收取机动车停车费。
目前属于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只要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了机动车收费的内容,物业公司已经向当地物价局进行了收费备案就属于合法收费。
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的地上车位是广大业主的共同财产,有车一族就是要化成本让没车的广大业主受益,停车费是专款专用,用于小区车位设施维修、车管员工资、部分保洁费的开支,余额纳入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业委会成立后余额可以用做其他公益支出。
地下车库的车位收入除必要的开支,余额归车库产权人,产权人不明确的归业主大会支配。 2018-08-16 15:23:41 -
153****2428 如果是地面停车位的,业主委员会是有这个权利的.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对于小区内业主共有部分的公共场所可不可以停车、停车该不该收费、收益的归属、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停车应不应该收费等问题应该由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来讨论决定,并可制定管理规约。小区物业无权对小区内的公共场所可不可以停车等属于业主享有权利的问题作出决定,但是,小区物业可以在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授权下进行相应的管理。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据此规定,小区里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在这些地方停车该不该收费、收益的归属和分配等问题,应该由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来讨论决定。 2018-08-16 15:23:31 -
141****0588 业委会划车位有没有通过业主大会?如果召开业主大会,且有一半以上投票,一半以上通过,则可以划,或者在成立业委会时,章程中明确业委会可以行使相关的管理职责,否则划车位不合法。 2018-08-16 15: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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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城市车辆数目上涨迅速,新老小区内停车成为问题,小区物业也看中了商机,在小区内规划停车位,或租或卖给业主,但这种做法合理吗?物业有权向业主征收停车费吗?下面小编来介绍一下,国家对此是如何规定的。一、国家规定如下:《草案》第四十三条规定: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停放收费的,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收费标准。这一规定,加上第三十条规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配建的公共绿地、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所有”,那么,由于这些公共场地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公司无权对车主收取场地租赁费。《物权法》第74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做了明确规定。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属于业主共有的地方,只要不影响小区交通,物业公司无权向你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物价部门也不会对物业公司在小区道路收费有任何批文。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停车费,应当计算缴纳营业税并主动开具服务业普通发票。收费不开具发票的行为,违反了税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可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举报,也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停车收费是物价局批准的有正规的发票,收取的费用归全体业主所有,但要是小区的投资建设太大就可以归物业使用,但要经业委会同意。二、小区停车管理服务包含哪些内容物业管理企业或者其他停车管理单位(以下合称停车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以下要求提供停车管理服务:1、遵守本市停车管理的有关规定;2、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相关停车管理的约定;3、制定停车管理制度,包括停车管理单位的职责、停车位和临时进出车辆停放的管理方案、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等;4、地面、墙面设立交通标识,引导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三、小区停车费收取有何规定车辆停放人可以与停车管理单位订立停车管理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机动车基本情况、双方的权利义务、收费价格、管理责任、管理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车辆停放人对停放的车辆有保管要求的,另行签订保管合同。1、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配置的停车设施向业主、使用人出租的,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2、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在全体共用部分停放收费的,参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辆停放收费,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3、停车收费应当出具专用凭证。对临时进出车辆停放实行收费的,停车管理单位应在车辆进门时发放临时停车凭证,出门时验证放行。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等特种车辆执行公务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不得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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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区业委会没有资格收费。因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收取物业费的主体是物业公司,且要办理《收费许可证》。业委会属于业主自治组织,可以监督、审查物业的收入、支出,并监督其定期张榜公布。 如果,业委会违反规定实施收费,业主可以拒交,并可向物价、房管投诉,直至想法院起诉。 2、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一般由由当地县以上政府部门出台指导价,也可由小区业委会召开全体业主大会讨论,按所聘物业公司所能提供的服务项目,定下业主所交的服务费多少,然后报物价部门批准,还要报房管部门备案。如果物业公司愿意接受,则留下服务。 另外,现在,我国已经没有“治安费及卫生费”这个收费项目。 3、业委会的成立程序,有一套法律规定程序。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各省市县也已经出台了配套细则。 4、你们小区目前问题的关键是,必修尽快按法律程序召开业主大会,依法成立业委会。然后,对外公开招聘物业公司进小区服务。这样,一切关系都可以理顺。这个工作,当地房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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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其无权自行决定收取任何费用。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六)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七)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八)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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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能够保证小区的环境 卫生 安全 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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