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产房买卖1、填表。出售人可自行去交易办公室领取《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也可在定点交易机构领取。2、委托、交易。出售人可自行寻找客户,或者委托定点交易机构负责寻求客户。 出售人与定点交易机构签订《委托代理销售协议》,由定点交易机构撮合买卖双方并达成成交意向。3、签合同。出售人若自行寻找买房客户,建议您一定要与买方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若委托定点交易机构,则交易机构为买卖双方约定时间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4、买方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房产评估由买方自行或者定点交易机构将该套房屋的资料提供给评估事务所,由其进行房产评估,约见律师由律师初审其贷款资格,同时缴纳保险费、律师费。5、物业交割。买卖双方自行或者由定点交易机构经纪人陪同,进行水、电、煤气等物业交验,同时签订《物业交割单》。
全部4个回答 >央产房如何买卖,手续要怎么办?
156****4183 | 2018-08-09 04:43:58-
145****1698 政策与京产权房一致
按照出售办法,只要有房产证的央产权房应该可以自由上市交易。而“央产权房”的出售政策如补交和利润分成政策与京产权房一致。同时,出售办法中规定:“凡涉及交易过户、权属登记以及税费缴纳等事宜,按《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执行。”
关于执行《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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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国土房管市[2003]139号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市交易所、市中介所、市权属登记服务中心:
《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公布实施,现将执行这一办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鉴于《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1999年10月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40号令)已由市政府宣布废止,由我局制发的《关于调整〈关于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亦同时废止。
但在3月1日执行日前已收件,且尚未具体办理过户手续的,一律按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办理。
二、除实施办法第一条所界定的成本价、标准价已购公有住房(含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所购有安居房、康居房、集资合作建房)外:
(一)对房屋所有权证上注记“标准价优惠”字样的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的,按实施办法中对标准价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的规定办理。
(二)对按国家、单位、个人各出三分之一房价款所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的(京国土房管市一字[2001]1198号),按实施办法中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规定办。 2018-08-09 04:44:56 -
142****0889 你好,央产房买卖之前要先办理上市手续变成商品房,超标需要补交超标款。办理完上市之后才可以买卖。 2018-08-09 04: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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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3312 原则上是可以上市,国家有政策是鼓励上市的.
首先去蓝岛央产办查你的产权档案,看看缺什么需要补什么,需要注意的是产权人和产权人的配偶是否都是中央单位,分房是否超标,如果超标需要回原产权单位做超标处理,并开出证明说明该产权房超标已处理;产权单位是否同意上市,现在基本上单位都同意!
其次,产权单位的房产物业科或类似于房产物业科的办公室,开出物业供暖已结清的证明!-详细到产权人姓名,产权地址,物业和供暖结清的日期**好落款在近期,并且要出具2份原件(一份办理央产上市用,一份过户时用).
**后,如果以上手续都齐全,并且产权人住房档案和配偶方面信息都没有错误,就可以顺利拿到正式有效的<中央在京单位央产房上市审批表>了! 2018-08-09 04:44:44 -
154****3115 央产房具备什么条件方可上市
1、一是原产权单位已经建立住房档案;二是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三是有超标情况但已在原产权单位作过超标处理;四是不属于国家安全、保密的特殊部门的住房,党政机关、科研部门及大专院校等单位在机关办公、教学、科研区内的住房。
2、符合上市条件的“央产房”可以在定点经纪公司,或者直接去央产房交易办公室领取《核心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经交易办公室核准后,即可办理上市交易手续。
3、央产房上市还要符合有关住房档案和买卖合同的规定。出售人没有建立住房档案的,应补建住房档案后方可上市出售。出售人上市出售时应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定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无法提交的可以按房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
央产房上市流程
1、填表。出售人可自行去交易办公室领取《核心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也可在定点交易机构领取。
2、委托、交易。出售人可自行寻找客户,或者委托定点交易机构负责寻求客户。 出售人与定点交易机构签订《委托代理销售协议》,由定点交易机构撮合买卖双方并达成销售意向。
3、签合同。出售人若自行寻找买房客户,建议您一定要与买方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若委托定点交易机构,则交易机构为买卖双方约定时间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
4、买方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房产评估由买方自行或者定点交易机构将该套房屋的资料提供给评估事务所,由其进行房产评估,约见律师由律师初审其贷款资格,同时缴纳保险费、律师费。
5、物业交割。买卖双方自行或者由定点交易机构经纪人陪同,进行水、电、煤气等物业交验,同时签订《物业交割单》。
6、办理权证过户。北京市城八区权证过户手续各不相同,出售人自行办理会很麻烦,在此建议业主找定点交易机构代为办理权证过户手续。 2018-08-09 04:44:35 -
155****0959 办理央产房过户手续需提交的材料有:房产证、身份证、户籍证明、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以及与买受人签订的已购公房买卖合同。
央产房买卖所缴纳税费等同于北京市已购公房的纳税标准。 2018-08-09 04: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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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央产房买卖手续答
因为牵涉经济适用房和央产双重问题,所以办理过户手续的难度很大,现在,对于“央产”的经济适用房,如果没有满足购买5年的限制,交易大厅会以次为由不办理上市手续。现在购买也许只能选择做公证了,就是“全权委托公证”,但是并不等于过户,作用只能是:在满足上市条件之后,你可以持公证书去办理有关的上市和过户手续,而不需要业主再出面。具体情况可以再咨询公证处。作公证也是有一定风险的,因为没有过户,那么业主依旧可以将该房产进行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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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中介的审核房源失职,你可以要求退房,中介有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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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产房过户需要先办理央产上市手续《在京中央单位已购住房产权变更登记通知单》,手续办理如下:1、 若产权人能到场需准备:①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②配偶身份证(这个可以是复印件)③房产证原件④原始购房协议(合同)原件⑤物业供暖结清证明原件。(以上材料除物业费与供暖费结清证明外,其他均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一律为A4纸,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2、若产权人不能到场需准备:①公证委托书原件,委托事项为代办央产房上市审核手续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产权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④房产证原件;⑤购房合同原件;⑥物业供暖结清证明原件(以上材料除物业费与供暖费结清证明外,其他均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一律为A4纸,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3、若购房合同丢失,可到原产权单位或房屋所在区县房地局调原始购房合同,复印后盖原产权单位或房屋所在区县房地局公章4、如原产权单位与产权人未签订购房合同,原产权单位应开具无购房合同证明,并注明单位经办人和联系电话1) 办理机关:中央和机关主办交易办公室(蓝岛西区),央产房必须在蓝岛交易大厅做上市登记,有备案后才能出售。如果还没有备案,需要房屋所在单位到央产大厅做备案才能上市交易。2) 办理时效:资料齐全,央产房上市手续一般当天办结。办理完《在京中央单位已购住房产权变更登记通知单》之后就可以房屋核验,网签,缴税,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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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产房:全称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本次允许上市的“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央产房。职工根据国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由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建住房,也视为已购公房。所指“中央在京单位”主要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已购的央产房在缴纳土地出让金(15.6元X土地面积)以后可以变成商品房上市买卖,但是“中央在京单位”的这些房子是不允许买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