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的房屋是不能加名字的,房本和土地证是抵押在银行的,需要还清贷款款后才可。贷款结清手续:1、当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以到贷款机构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以及《贷款结清证明》。在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2、办理房屋抵押注销业务时需要填写一份《抵押注销申请表》,提供由贷款机构给予借款人的《贷款结清证明》,以及本人需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两证同时交原件)或《抵押证明》;3、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注销手续;4、带他项权证去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房管局会在所有权证上盖章(表示按揭已经还清)。
全部3个回答 >我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可以吗
148****5813 | 2018-08-06 17:46:47-
145****4750 经过财产拥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两人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 2018-08-06 18: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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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9766 夫妻婚后,房产证上只需一方的姓名,想把对方的姓名也加上,只需求两边持婚姻证明、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就事大厅填写一份两边一同具有该房产的请求,费用包括配图费、注册费等。 2018-08-06 17: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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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5429 首先很明确购房是婚前行为,所以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名字,确实要再收契税。 2018-08-06 17: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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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贷款没有还清,不能够办理增加名字手续,原因;房产抵押给了银行,暂时产权不属于你!房产证名字是看购房合同,合同上是谁名字几个人名字,办理的房产证就是几人名字和谁的名字!你和你老婆有了结婚证,再还清贷款,就可以办理增加你老婆名字手续了,只有几百元手续费,没有过户税费,加了她名字,就视作你把一部分产权赠与了她,使得她成为房产共有人,一旦离异,她是可以主张一部分产权的!增加你母亲名字,有点麻烦,必须也是在贷款还清情况下,你把一部分产权赠予或是买卖过户给你母亲,才可以办理增加你母亲名字手续,需要缴纳过户税费和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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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的房子如果在结婚之后想要加名字是需要交钱的。首先要看房子是否是全款购买的,1.有房无贷产权证上加名字费用为110元手续费,具体明细为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20天后可拿证;2、有房有贷房产证加名字费用除了110元手续费,纯公积金贷款需另付100元,组合式贷款需另付200元。对于是夫妻之间要加名的,除了基本的工本费是没有其他额外的费用的,当然具体的也要看当地政策;婚后房产证加名字与房产交易不同,不需要交纳契税、个税等税费,与直系亲属见房产证加名相同,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但是对于婚前购房来说,就算在婚后加上名字也不属于共有财产,在离婚的时候进行分割也属于婚前财产,尤其是婚前的全款房,加不加名字都是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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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证加名字:婚前房产证加名里的婚前应该是指法律意义上的婚前,即领结婚证之前。如果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结婚后,配偶名字也想加为房子的共有人,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不菲的税费。婚前房产证加名的费用:1、80元工本费,5月贴花费、25元制图费。2、每平方米2.5元的叫一个。3、房产证不满五年需缴纳5.55%的营业税。4、原房产证拥有者须缴纳房产价值50%部分1%的的个人所得税;5、加名字的人须缴纳1%-4%不等的契税。6、万分之五的印花税。7、营业税、所得税、契税等征收基数按交易部分的评估价征收。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如果是夫妻关系的加名,一般是不收费用的,只需交纳一定的工本费即可(具体看当地的政策)。婚后房产证加名字与房产交易不同,不需要交纳契税、营业税、个税等税费,与直系亲属见房产证加名相同,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只需交纳少量工本费即可,费用一般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大约在100元以内。婚后房产证加名字比婚前房产证上加名要划算很多。婚后房产证加上名流程: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去房管局大厅排号等待,交纳80元工本费,5月贴花费、25元制图费。3、10个工作日之后去房管局大厅领取新的房产证。4、如果有房贷的话,须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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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你的名字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什么时候加上你的名字和是否领结婚证无关。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的时间界定,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约定共同财产的时间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也可以对已经约定的财产根据夫妻双方的一件重新约定,没有严格的时间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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