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验收规范:1、入场前看拆改项目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墙面处理是否干净,进场材料的数量、等级、规格是否与事先约定的相符。2、水电路第二阶段的验收应该是一次水路、电路改造的单独验收,消费者要在专业水工或电工的操作下检查所有的改造线路是否通畅,布局是否合理,操作是否规范,并重新确认线路改造的实际尺寸。只有线路改好后,腻子工才可以接下去封墙、刮腻子。3、木工活儿尺寸第三次验收要在木工基础做完之后,此时房间内的吊顶和石膏线也都应该施工完毕,厨房和卫生间的墙面砖也已贴好,同时需要粉刷的墙面应刮完两遍腻子。这个阶段的验收工作非常重要,消费者应仔细核对图纸,确认各部位的尺寸,如发现不符的地方,要及时提示施工队修改。4、木工活儿质量当所有细木制品的饰面板贴好,木线粘钉完毕后,消费者就可以进行第四阶段的验收。这个时间基本处于工期过半的时候,这个阶段的检查要偏重于木制品的色差和纹理以及大面积的平整度和缝隙是否均匀。木制品完工后,油工就可以开始进行底漆处理工作,同时所有地砖也应该在这个阶段内贴完,这是分阶段验收中的第五个阶段。5、完工后**后一个阶段中的验收内容是**全面而彻底的。消费者要检查踏脚板、洁具和五金的安装情况,木制品的面漆是否到位,墙面、顶面的涂料是否均匀,电工安装好的面板及灯具位置是否合适,线路连接是否正确。另外,消费者应要求施工队将房间彻底清扫干净后方可撤场。
全部3个回答 >高级装饰工程验收标准有谁了解的吗?谁清楚?
142****3172 | 2018-08-02 22:45:53-
146****2786 一、涂料(油漆)工程验收标准:
1、腻子应与基体结合坚实、牢固,不起皮、不粉化及不裂纹。
2、油漆表面应平整、光洁,清漆木纹清晰,大面无裹棱、流坠和皱皮,颜色基本上一致、无刷纹。五金、玻璃洁净。
3、乳胶漆严禁脱皮,漏刷、透底,大面无流坠,皱皮,表面颜色一致,无明显刷纹。
二、天花吊顶验收标准:
1、吊顶工程龙骨不得扭曲、变形,安装好的吊顶龙骨应牢固可靠,四周水平允许偏差±5毫米。
2、吊顶罩面板与龙骨应连接紧密,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污染、拆裂、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接逢应 均匀一致,压条顺直、无翘曲,罩面板与墙面、窗帘盒、灯具等交接处应严密。
三、墙、地面铺装工程验收标准:
1、石材、墙地砖品种、规格、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住户的要求,饰面板表面不得有划痕、缺掉角等质量缺陷。不得使用过期和结块的水泥作胶结材。
2、墙地砖尽量减少非整砖,且使用部位适宜,有突出物时应按规定进行套割。
3、石材铺贴应平整牢固、接缝平直、无歪斜、无污积和浆痕,表面洁净,颜色协调。
4、墙地砖铺贴应平整牢固、图案清晰、无污积和浆痕,表面色泽基本一致,接缝均匀、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棱,局部空鼓不得超总数的5%。
5、厨房、卫生间的地面面层流水坡向地漏,不倒流泛水、不积水,24小时蓄水实验无渗漏。
6、木质楼地面的材质、构造以及拼花图案应符合设计、住户的要求,木材的含水率应不大于12%。
7、条形木地板的铺设方向,可征求用户的意见,一般走廊、过道宜顺行走方向铺设,室内房间,宜顺着光线铺订。木地板与墙之间应留10毫米的缝隙,并用踢脚板封盖。
8、木质板面层必须铺钉牢固无松动,粘贴牢固无空鼓,表面刨平磨光,无明刨痕、戗茬和毛刺等缺陷。
9、木板面层,板间隙基本严密,接头位置错开;拼花木板面层接缝对齐,粘、钉严密。无裂纹、翘曲,表面洁净无明显色差。
10、木质踢脚线接缝严密,表面光滑,高度出墙厚度一致。
四、细木制品工程验收标准
1、细木制品(窗帘盒、暖气罩、木护墙、木割断、包门及门套、窗套、踢脚板、花饰、装饰线)所用的木材含水率不得大于12%,其外表用料,不得有死节、虫眼和裂缝。
2、细木制品与基层必须镶钉牢固,无松动。衬板与面板必须粘结牢固,不得出现起层、起鼓现象。
3、窗台板和窗帘盒与基体连接牢固,表面平整,棱角方正,其两侧伸出窗洞以外的长度要一致,同一房间的窗台板或窗帘盒标高一致。
4、挂镜线、顶角线等木装饰线对接时,宜采用45度加胶坡接,接头处不得有错缝、离缝现象。装饰线要求顺直均匀一致,紧贴墙面,交圈收口正确。
5、吊柜、壁柜安装后应牢固,柜门开启灵活。
6、细木制品油漆后,应平整光滑、无刷痕,色泽一致,无胶痕。
五、电气工程基本要求:
1、 开关、插座安装牢固,位置正确,盖板端正,表面清洁,紧贴墙面,四周无空隙,同一房间开关或插 座高度一致。
2、 工程竣工时应向住户提供配线竣工简图,标明导线规定暗管走向。
六、给排水工程基本要求:
1、 卫生器具品种、规格、颜色应符合要求,管道、管件等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标准。
2、 管道安装应横平竖直,铺设牢固,坡度符合要求,开关、龙头安装平正,使用灵活方便,明管刷防锈 涂料,暗管刷除腐漆。
3、 给水管道及附件连接严密,经通水试压无渗漏。
4、 排水管道应畅通、无倒坡、无堵塞,无渗漏,地漏篦子应略低于地面。
5、 卫生器具安装平正牢固,外表光洁无损坏。
七、阳台地坪坡度:2%;厨房地坪坡度:1.5%~2%;卫生间地坪坡度:1.5%~2%。 2018-08-02 22:47:47 -
155****0663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低要求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标准中规定的。我有给你发给你。很多真的。来邮箱关于发布北京市标准《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通知京建科教[2003]400号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根据北京市建委京建科教[2002]371号文件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修编的《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二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 2018-08-02 22: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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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6677 高级装饰工程验收标准: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2、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3、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贴牢固。
4、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9、饰面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变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计 2018-08-02 22:46:41 -
144****6055 你好,高级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有: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建筑装饰装修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变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计。
5、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6、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贴牢固。
7、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8、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9、饰面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10、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11、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7776)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12、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要求。
13、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14、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2018-08-02 22: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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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单分:1、(子)分项工程验收2、(子)分部工程验收3、(子)单位工程验收4、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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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是有补偿的,一般这种情况建委会大约估计拆迁赔偿标准,具体的细则由市政公司掌握,多补少补都是可以商榷的。但如果漫天要价的话说不定会直接按照建委的补偿标准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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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散水是否流畅2、防水是否合格3、是否存在裂痕4、是否存在空鼓现象5、平整度是否在3mm以内6、沟缝是否完整无黑线7、沟缝是否在2mm以内8、砌筑墙体垂直度±3mm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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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后一道程序,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建设工程完工后,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提请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及时组织有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参加的竣工验收,检查整个建设项目是否已按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全部建设完成,是否已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有时为了及早发挥项目的效益,也可对工程进行单项验收,即在一个总体建设项目中,一个单项工程或一个车间(应为具备独立的施工条件和使用功能的子单位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建设完成,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建设单位也可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工手续。在整个项目进行全部验收时,对已验收过的单项工程,可以不再进行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但应将单项工程验收单作为全部工程验收的附件而加以说明。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根据《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交付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主要是指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在承包合同“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中载明的工作范围,也包括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变更通知单中所确定的工作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保证的重要依据之一,主要包括以下档案和资料; (1)工程项目竣工报告 (2)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名单; (3)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4)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实单; (5)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调查和处理资料; (6)隐蔽验收记录及施工日志; (7)竣工图; (8)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等; (9)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3、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对建设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除具有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外,还应当有试验、检验报告。试验、检验报告中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用于工程的哪些部位、批量批次、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依据工程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对竣工工程进行检查和评定,符合规定的,签署合格文件。竣工验收所依据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人防工程、管道工程、桥梁工程、电气工程及铁路建筑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施工单位同建设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也是交付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 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由责任方承担维修费用并赔偿损失。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书是施工合同的附合同。工程保修书的内容包括: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保修期;保修责任和保修金支付方法等。 (二)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无论是单项工程提前交付使用(例如单幢住宅),还是全部工程整体交付使用,都必须经过竣工验收这一环节,并且还必须验收合格,否则,没有经过竣工验收或者经过竣工验收确定为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如果建设单位为提前获得投资效益,在工程未经验收即提前投产使用是违法的,由此所产生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要承担责任。 (三)竣工验收的程序 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有关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5、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6、以上是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除此之外,建设单位还应就工程项目取得规划部门、公安消防部门以及环保单位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按建设工程项目分级管理权限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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