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2) 开发商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库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
全部3个回答 >请问各位:小区里面的车位能单独买卖吗?
137****5065 | 2018-08-02 15:54:27-
134****7184 车库(或车位)有产权车位,使用权车位,租赁车位之分。
如果是产权车位,那就跟房子一样,有房产证,车位的立项是其他产,税率按3%缴纳。车位也能**,将来也可以单独出售。
使用权车位及租赁车位就没有房产证了。 2018-08-02 15:55:08 -
149****9141 车库(或车位)有产权车位,使用权车位,租赁车位之分。
如果是产权车位,那就跟房子一样,有房产证,车位的立项是其他产,税率按3%缴纳。车位也能**,将来也可以单独出售。
使用权车位及租赁车位就没有房产证了。 2018-08-02 15:5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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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位买卖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所以首先要先确定一下,这个车位是人防工程还是属于这种可以获得独立产权的车位,如果是可以获得独立产权的车位就可以进行卖了。地上停车位是否归业主所有,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这些停车位是开发规划中的停车位,还是开发商临时随意划定的停车位。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因此,如果开发商占用小区内公共区域、公共道路随意划定车位出售,属无权处分,是违法行为,业主可以起诉开发商将所得收益用于小区业主。同时《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所售的地上车位属于规划范围内用于停放车辆的区域,且开发商与业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对此明示该面积未计入公摊且属于开发商所有,那么,开发商完全有权售卖该地上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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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优先卖给其他业户。如果属于房屋配套的,不能单独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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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位买卖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所以首先您要先确定一下,您的车位是人防工程还是属于这种可以获得独立产权的车位,如果是后者就可以进行买卖了。小区地上停车位,一般是指直接设置在小区地表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的停车设施,小区里的空地,有的是绿地,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画停车线,有的是卖给业主,有的是按月出租。由于土地使用权是归小区的全体业主,因此开发商无权出售敞开式地上车位。同时该部分停车位有以下特点: 1.因为该部分停车位因为一般没有单独的建造行为,没有遮蔽等的自然状态,因此该类停车位并不构成法律概念上独立的物,没有独立的产权; 2.事实上大部分小区的地面停车位所占用的空间都在小区的建筑规划之中,且往往属于小区的道路、绿地或其他公共场所,根据法律规定应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小区地上停车位是不可以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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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开发商是否有权销售车位给你,一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即你无地下车位产权”①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经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②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③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否则业主**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而不是产权证。如停车位经登记并取得产权证书,则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及以其他方式进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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