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买卖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所以首先要先确定一下,这个车位是人防工程还是属于这种可以获得独立产权的车位,如果是可以获得独立产权的车位就可以进行卖了。地上停车位是否归业主所有,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这些停车位是开发规划中的停车位,还是开发商临时随意划定的停车位。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因此,如果开发商占用小区内公共区域、公共道路随意划定车位出售,属无权处分,是违法行为,业主可以起诉开发商将所得收益用于小区业主。同时《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所售的地上车位属于规划范围内用于停放车辆的区域,且开发商与业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对此明示该面积未计入公摊且属于开发商所有,那么,开发商完全有权售卖该地上车位。
全部4个回答 >小区车位能单独买卖吗?
148****9525 | 2018-07-26 15:52:01-
143****3304 应当优先卖给其他业户。
如果属于房屋配套的,不能单独卖。 2018-07-26 15:52:58 -
132****0125 车库(或车位)有产权车位,使用权车位,租赁车位之分。
如果是产权车位,那就跟房子一样,有房产证,车位的立项是其他产,税率按3%缴纳。车位也能**,将来也可以单独出售。
使用权车位及租赁车位就没有房产证了。 2018-07-26 15:52:51 -
151****5055 根据我国新出台的《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
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用来买卖是没问题的,关键是看合同对车位如何约定。
当初购房合同上写的“按1∶1.8的比例分配车位”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要依合同的具体情况解释。
至于具体价格,原则上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确定。开发商应当依据诚信原则,以市场价为依据。
有产权证的地下车位能买卖。
首先要看开发商是否有权销售车位给你,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即你无地下车位产权)(1)开
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
(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此条十分重要!)
否则业主**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而不是产权证。(有的开发商在签车位合同的时候会申明车位不能买卖。他们不会与业主签买卖合同,只签租赁合同。可是,他们在合同中并不向消费者声明“租赁期限超过20年后将不受法律保护”。)
如停车位经登记并取得产权证书,则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及以其他方式进行处分。 2018-07-26 15:52:47 -
158****7938 通常不可以的,具体看是否有产权,如果有产权就可以买卖,如果没有产权就不可以买卖的。
补充:
1、地下停车位为什么只卖不租是因为地下停车位是人防工程车位,属于国家,不能出售,所以没有产权。
2、《物权法》对地下车位的权属问题采纳了“约定归属说”的观点,即在目前现行法律没有对车位、车库的归属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要求当事人通过合同方式约定车位、车库的归属:“只要地下停车位不属于地下人防工程,只要是由开发商投资建造,建造成本也未摊入住宅商品房及其他车库的成本中,而且地下车位的面积未计入公摊面积,那么即使没有产权证,该小区业主所购买的地下车位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3、“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下或者地上分别设立”的规定,终于确立了建设用地可分为地上、地表、地下不同层面的使用权。
4、地下车位不可出售的条件:
开发商是否有权销售地下车库,要看车库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还是属于开发商投资兴建的建筑物,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1) 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2) 开发商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
(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库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 2018-07-26 15: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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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2) 开发商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库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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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位买卖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所以首先您要先确定一下,您的车位是人防工程还是属于这种可以获得独立产权的车位,如果是后者就可以进行买卖了。小区地上停车位,一般是指直接设置在小区地表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的停车设施,小区里的空地,有的是绿地,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画停车线,有的是卖给业主,有的是按月出租。由于土地使用权是归小区的全体业主,因此开发商无权出售敞开式地上车位。同时该部分停车位有以下特点: 1.因为该部分停车位因为一般没有单独的建造行为,没有遮蔽等的自然状态,因此该类停车位并不构成法律概念上独立的物,没有独立的产权; 2.事实上大部分小区的地面停车位所占用的空间都在小区的建筑规划之中,且往往属于小区的道路、绿地或其他公共场所,根据法律规定应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小区地上停车位是不可以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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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这车位和住房,是否有独立各自的住房产权手续,如果有各自产权手续房产证,你当然可以分开随便卖。如果车位没有手续,没有正规房产证之类,是买房子时候送的,你只能和房子一起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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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权车位车位年限与车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一样长。因此,在购买时可查看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开发商拿到的土地使用期限。再者,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使用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一般而言,不需要为产权车位使用年限的问题担忧。2、使用权车位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的车位买卖,其实质是一种租赁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建议业主在签合同时要问清“年限”,否则日后起争议就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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