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时有面积限制政府批了多少面积,就只能用多少面积,如果超出批准面积建房,就属于违法用地,被执法部门查到,要接受行政处罚的,比如罚款、没收、拆除等,严重的还可能坐牢。二.不能擅自改变用途宅基地是住宅用地,虽然一般情况下也允许作为农业附属用地,比如作为仓库使用,或者建个家庭作坊,用于农产品加工业、手工业等,但绝不能建设规模化的厂房,更加不能搞变相的房地产开发,分割出售给他人。三.要服从政府的统一规划现在很多地方的农村个人自建房,都有建房的模板。就算没有模板,也会有一些具体规定,比如高度不能超过3层等。任何新建、改建、重建和扩建行为,都要经过规划许可。未批准建设的房子,属于违章建筑。四.不能非法转让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给本村村民用于日常居住的,除了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的本村村民之间的合理调剂,农民是不能把宅基地变相卖给其他人的,特别是不能卖给外村人和城里人。五.不能闲置着长期不用以前的话,很多人都会选择将房子修建好了以后,就会将房子闲置在哪里,想的就是反正放在哪里也是自己的,以后如果能够有**空间,卖了也是非常划算的!不过呢闲置跟城里的土地一样,闲置超过2年时间,政府或者经政府批准村级组织就可以无偿收回。这主要是考虑到土地资源的紧缺性。
全部3个回答 >还建房买卖怎样签合同?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157****4985 | 2018-07-30 10:21:54-
158****3008 购还建房注意事项:
1:对于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买卖,因不能证明卖房对买卖房屋具有所有权,所以公证处不会给予公证。
2:有的拆迁还建房属于经济适用房,而有的属于商品房,如果还建房是经济适用房,那么,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一般为5年),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
3:购买还建房会有比较大的风险,如果要买,可以先与卖方签订房屋期权买卖协议书,对交易的详细内容步骤和方法越清楚越好,约定的违约金**好不低于所付金额的两倍。
4:让卖方签署一份代为办理还建房一切事宜的委托书,并移交所有相关资料,由自己全权处理还建房所有权证办下来之前的一切事宜。
5:该委托书拿去公证。等到还建房所有权证办理下来后,再按照约定去办理过户手续。 2018-07-30 10:23:37 -
152****7186 1、购买还建房会有比较大的风险,如果你实在要买,可以先与卖方签订房屋期权买卖协议书,对交易的详细内容步骤和方法越清楚越好,约定的违约金不低于所付金额的两倍。
2、这种房屋的定义应为“小产权房”,但请注意,这并不是一个法定概念,只是人们约定俗成的产物。当前体制下,这种房屋是不能在房产局办理产权和过户手续的。
3、这种房屋可以交易。就是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较高的违约金,尽管合同中的房屋产权装转让不受国家法律认可,但是合同中的买卖债权关系和违约金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4、如果将来房价长得很高,卖房人想利用物权大于债权的法理关系收回房屋,法律会支持他,但同时也会让他按合同赔付你违约金。
5、再让卖方签署一份代为办理还建房一切事宜的委托书给你,并移交相关资料,由你全权处理还建房产权证办下来之前的一切事宜。该委托书可以拿去公证。等到还建房产权证办理下来后,你们再按照约定去办理过户手续。
还建房买卖合同中在注意产权相关等问题,以下将详细讲述:
1、该套房产所归属的土地证性质,如,是国有性质的能转户;是集体性质的,需要土地证变更为国有性质后才能申请转户。
2、有先例,集体证的房产也是可以独立分割出售的,但需要以当地主管部门执行标准的程序申办。
3、查清楚该套房产是否有纠纷、相关报建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已经在当地主管部门初始备案。
4、对于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买卖,因不能证明卖房对买卖房屋产权,所以公证处不会给予公证。
5、有的拆迁还建房属于经济适用房,而有的属于商品房,这点你要弄清楚,如果还建房是经济适用房,那么,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一般为5年),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所得。 2018-07-30 10:22:38 -
151****6737 还建房买卖合同
卖方(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合法取得的位于中北路延长线2、6、7号地还建房一套出售给乙方。房屋结构为框架,房屋性质为还建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并保证已经取得房屋其他产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同意。
第二条 经过双方商定,乙方应支付的总房款为(人民币)45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肆拾万元整,余款伍万元等甲方将该房在市人民政府红山街办事处姚家岭村村民委员会把合法、有效房屋产权手续变更为乙方所得后,乙方再向甲方支付。同时,甲方还可领取2012年12月份的还建房过渡费,从2012年12月后至交房日止的还建房过渡费归乙方所有,甲方应于签订合同当日将过渡费领取凭证交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时必须向乙方出具收条。
第四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所付购房款**款后,不得擅自将该套房屋出售或出租给其他人,房屋产权变更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如甲方无法在2013年3月30日前或房屋建成后点选房屋时将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变更为乙方,将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乙方主张权利时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的2倍赔偿乙方损失。
2、甲方向乙方所售的还建房,进行摇号择房时,优先选择权由乙方行使,由乙方进行摇号择房。
3、甲方售给乙方本套房屋的实测发证面积大于或小于90平米时,所需补交及退还的房款与甲方无关。
4、甲方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将房屋产权过户给乙方期间,不得擅自将该套房屋出售或出租给其他人。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事宜。
5、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 费用分担
因乙方购买该套房屋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五通、大修基金及其他后期费用由乙方直接向有关部门缴纳。甲方应予以协助。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如甲方擅自将房屋出售、出租给他人或者其他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取得房屋产权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乙方主张权利时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的2倍赔偿乙方损失。
第七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18-07-30 10: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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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新旧宅基地均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造册,由县级人民政府发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登记费,确认使用权。二、所谓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个人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厨房、禽畜圈舍、厕所和庭院等)的用地。三、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四、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入当地的;6、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六、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应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听取群众意见,经审核同意后再张榜公布上报户主名单,由申请人填写(农村宅基地申请表)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七、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1、审批程序及要求。(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2)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3)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4)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5)审核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6)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7)放样。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8)验收发证。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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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手续: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2、审查。接到申请后,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租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如改变土地用途须有规划部门意见。转让时需分割建筑物的应有房产主管部门意见。3、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如需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邻、面积,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建议市府优先购买;价格过高的,可建议采取必要调控措施。5、填写转让审批表。认真核对原批准文件、评估报告、规划意见等资料,用途、价额、年期等内容填写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6、审批。审批内容包括费用表及转让审批表。费用表须经所长签字后,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7、交纳有关税费8、登记编号。审批后,也可在审批前到产权科对补签出让合同及审批表编号。转让档案、留产权科统一保存,按年度缴档案室。9、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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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不可以买卖,但土地使用权可以买卖,你可以将该土地进行转让取得收益。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村民或者农村集体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对土地进行流转,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买卖是把土地作为商品进行交易的活动,是土地所有者将土地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土地是自然物,不是劳动的产品,因此土地本身并不具有价值。土地借以买卖的基础是土地所有者转让土地所有权时,土地所提供的地租的购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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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也就是赠与书。2、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相关资料,缴纳有关房屋赠与的税费。3、根据当前国家规定房屋赠与要办理公证手续。4、到当地房产局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然后赠与人将房屋交给房屋受赠人以及该房屋的所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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