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有什么规定一、什么状况下需求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契合下列景象之一的,交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1、房地产开发项目所有竣工、完结出售的;2、全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意图;3、直接转让土地运用权的。二、契合下列景象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交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1、已竣工检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修建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修建面积的份额在85%以上,或该份额虽未达到85%,但剩下的可售修建面积现已租借或自用的;2、获得出售(预售)应允证满三年仍未出售结束的;3、交税人请求刊出税务注册但未处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4、省税务机关规则的其他状况。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是怎样的一、地增值税清算后再出售房子怎样交纳土地增值税?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出售或有偿转让的,交税人应按规则进行土地增值税的交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修建面积资金费用乘以出售或转让面积核算。单位修建面积资金费用=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总金额除清算的总修建面积二、获得出售(预售)应允证满三年仍未出售结束的,怎样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关于断定需求进行清算的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国家有关部分批阅、存案的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关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对不同类型房地产分开核算增值额、增值率,交纳土地增值税。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出售或有偿转让的,交税人应按规则进行土地增值税的交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修建面积资金费用乘以出售或转让面积核算。单位修建面积资金费用=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总金额除清算的总修建面积三、未出售的房地产项目,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怎样进行清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租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出现变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资金和费用。四、直接转让土地运用权,怎样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对获得土地运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核算其增值额时,只应允扣除获得土地运用权时付出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交纳的税金。以转让土地运用权获得的所有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法定扣除额为:(1)获得土地运用权所付出的金额;(2)与转让土地运用权相关的税金。五、全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怎样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对获得土地运用权后进行房地产开发建成的,在核算其增值额时,应允扣除获得土地运用权时付出的地价款和有关费用、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备的资金和规则的费用、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并应允加计20%的扣除。
全部4个回答 >谁知道土地增值税是怎么规定的?
156****0552 | 2018-07-30 09:50:12-
155****1555 1、法定免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8条
2、转让房地产免税。因城市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免征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1条
3、转让自用住房免税。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凡居住满5年及以上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
4、房地产入股免税。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
5、合作建自用房免税。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
6、互换房地产免税。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免征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
7、房地产转让免税。对1994年1月1日以前已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合同,不论何时转让其房地产,免征增值税。
《关于对1994年1月1日前签订开发及转让合同的房地产征免土地增值税的通知》(财法字[1995]7号)
8、房地产转让免税。对1994年1月1日以前已签订房地产开发合同或已分项,并已按规定投入资金进行开发,其首次转让房地产的,在2000年底前免征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延期的通知》(财税字[1999]293号)
9、个人转让普通住宅免税。从1999年8月1日起,对居民个人转让其拥有的普通住宅,暂免征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
10、赠与房地产不征税。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
11、房产捐赠不征税。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 2018-07-30 09:50:54 -
145****5096 土地增值税实行适用30%-60%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2018-07-30 09:50:38 -
144****9856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课税对象是指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土地价格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实际上就是反房地产暴利税,是指房地产经营企业等单位和个人,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在房屋销售过程中获得的收入,扣除开发成本等支出后的增值部分,要按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费。当前中国的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对土地增值率高的多征,增值率低的少征,无增值的不征,例如增值额大于20%未超过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200%的部分,则要按60%的税率进行征税。据专家测算,房地产项目毛利率只要达到34.63%以上,都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征税范围:
一般规定
(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
(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
(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
①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人将房产、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者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
②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 2018-07-30 09: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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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利用土地增值税免税期限优惠政策如《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地税发〔2005〕609号第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对在2005年11月1日(含11月1日)后签定房地产销售合同的,在纳税人取得房地产销售首期款收入时,就该房产销售价款全额计算预缴土地增值税。深圳××花园五期销售收入37,765万元,其中2005年11月1日以前签定购房合同金额31,636万元,土地增值税纳税清算时依照上述通知,申报应税收入6,129万元。二、开发商品房转自用不再视同销售国税发[2009]31号第七条规定,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确认收入(或利润)的方法和顺序为:(一)按本企业近期或本年度**近月份同类开发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二)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同类开发产品市场公允价值确定;(三)按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确定。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具体比例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将开发的商品房转作固定资产的行为发生在2008年1月1日以后,不应当视同销售。不难看出,开发出品转作固定资产已经不再按照视同销售处理,企业需要密切关注,避免给自身增加不必要的纳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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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如果超过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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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两用二手房房缴纳土地增值税时,需要明确申报价以及原值,计算扣除项目金,根据税率计算区间确定税款具体需要缴纳的数值。商住两用二手房交易税费土地增值税包括:1.增值额*税率(税率:30%-60%)2.增值额=申报价-扣除项目金3.扣除项目金=原值+原契税+本次营业税+递增额4.递增额=原值5%年数(3年零8个月按3年算)5.税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二手房交易税费土地增值税的计算要考虑到原契税、本次营业税等的影响因素,按照具体的计算公式,就可以算出所需要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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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纳税人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也可用下列简便算法: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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