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财政局11月11日发布公告称,凡在2010年10月1日之前签订购房合同购买家庭非唯一普通住房并已具备办理产权登记的购房人,请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到财政部门设在各房产办证中心的契税征收窗口办理契税纳税申报。 契税征收机关在对上述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按财税字[1999210号文及财税[2008137号文规定,减半征收契税,其中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减按1%征收契税。 对逾期不办理契税纳税申报的上述家庭购买非唯一普通住房,统一按规定的4%征收契税。
请问外地户口可以享受契税的优惠吗
143****6508 | 2018-07-27 18: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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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034 没有什么优惠,只是享受所购房的当地的政策,你转城市户口还比别人躲到程序呢,要把你的户口先签城城镇的户口,才可以转别的城市的 2018-07-27 18: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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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2590 您好,根据目前的政策,您购买普通住房是可以享有0.5%的补贴的,但是如果新政出来后,这个政策可能会改变。 2018-07-27 18: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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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5358 原则上是可以享受的,但是地区有不同地区的相关规定,建议去当地的税务部门咨询一下。 2018-07-27 18: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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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契税已交了几天优惠政策出来没有关系。 2、2016年2月22日以后正式签订的购房合同才可以享受新政。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米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米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米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米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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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2008年9月4日至2009年12月31日这个期间购房,属于个人名下历史首次首套购买住宅,面积在180平方米以下均有补贴。目前,期房持买卖合同暂不能办理购房补贴手续,等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后由本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身份证原件到相关部门办理。外地户口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也可领取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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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区别,只要有购房资格,交契税的标准就是一样的。契税都是按本地住房情况核算,异地有房也还是首套购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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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不能享受契税优惠,契税优惠政策是首套房才能享受的,各地二套房契税征收标准目前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目前,多数城市二套房契税征收3%或者4%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