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适用住房取得了房地产权证满5年之后,该经济适用房还是可以上市转让的。但是转让之前应当向原住房的保障机构提出书面的申请,再由原住房的保障机构来决定是否要回购经济适用房。在办理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时候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登记的同住人共同签名的书面申请书;2.经济使用住房的转让申请审核表原件;3.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的原件;4.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权证;5.申请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6.其他相关的材料。如果原住房的保障机构决定要回购经济适用房的,那么其回购价格则由房地产权利人及原住房的保障机构一齐选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同地段、同类型及同质量的存量住房的市场价格来确定价格。原住房的保障机构应当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预售合同中的约定,向房地产的权利人支付相应比例的回购款。 如果决定了不回购房屋的,那么要书面通知房地产的权利人可向他人转让,而房地产的权利人也应当在办理转移登记之前,按预售合同中的约定向原住房的保障机构所在地的财政部门缴纳相应比例的转让价款。除此之外,经济适用房交回原住房保障机构之前,其权利人与同住人都应将户口迁出,并且全部结清的水费、电费、煤气等的公用事业费用以及物业管理费用。原住房的保障机构会入户查看房屋的情况,再确定与权利人及同住人已办理上述手续之后,再支付回购款。若有未结清的费用将会在回购款中扣除。
全部3个回答 >经济适用房交完契税,印花税后为什么还要5年后才能办房产证
138****6373 | 2018-07-27 16: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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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742 不是,经济适应房因为办证需要各项的费用减免,和一般的商品房缴纳的费用由很多不同的,但是经济适应房只有5年过后才可以买卖。 2018-07-27 16: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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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3381 没有土地证有几个原因:
1、经济适用房开发商没有去国土局递交分户申请,开发商手上的土地证可能拿去抵押了,抵押了的证是没办法分户。
2、要办土地证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一般经适房土地性质是划拨,非出让,所以这笔钱没缴,土地证办不了。
五年后可以办理下来。
土地证办理程序: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2018-07-27 16:25:19 -
148****9583 经适房和商品房一样,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经适房除了需在“附记”栏中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字样外,二者均为购房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法书面凭证,其财产权利受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保护和规范。
按照《昆明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对于取得房屋所有权满5年的经适房,业主可以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3%向政府缴纳房屋收益;
并按照届时该地块分摊土地面积及其所在区域基准地价的25%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 2018-07-27 16: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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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赠与。但赠与的税负要看是一般赠与(直系之间赠与)还是无偿赠与(非直系)。无处赠与过户的税负比买卖要高得多。一般赠与的费用同买卖差不多,在这种情况下宜买卖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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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的出卖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以上是经济适用房的出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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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定,经适房或限价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分别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与保障性住房价格之差的70%或35%上交土地收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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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部门无法确权已经拥有一套住宅,加之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是可以再买一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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