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受管委会及房产消费者的委托,向业主收取物业费,承担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费前要向业主公示收取物业费的通知。下面就是搜房网为您整理的有关物业费收取的通知。 物业费收取 关于xx小区物业费收取的通知 尊敬的XX小区各位业主: xx小区已交付投入运行一年多时间,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xx物业工作的支持、配合与理解。 物业管理处收缴x年下半年和x年上半年物业费的工作正在展开,物业费是小区维护正常秩序、环境卫生、公共配套设施维护服务的根本保证。如果物业费不能按时缴纳,将会对物业服务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也侵犯了已交费业主的利益。因此,请还未缴纳x年下半年和x年上半年物业费的业主尽快到物业处缴纳。 收费时间:x年x月x日——x日 收费地点:x地 敬请广大业主积极支持配合,物业处全体员工将竭尽所诚为您服务,接受您的监督和建议,持续改进物业服务工作,努力将xx小区建成一个和谐、美丽的家园。 请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现物业通知我收取今年的物业费,没和物业签合同,要交物业费吗?
135****1136 | 2018-07-26 14:27:40-
144****3660 1、业主个人未与物业签订合同,不影响缴纳物业费。
2、《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3、根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4、业主未与物业签订合同,但物业实际已经履行义务,业主应该缴纳物业费。
5、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或者对收费有异议,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协商,补签合同或者解聘物业。也可以向当地房产部门投诉处理。
2018-07-26 14:28:10 -
146****9047 一、业主未单独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也是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的。
二、现实生活中,不少小区业主存在困惑,自己并没有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却为何还要按月缴纳物管费,时有为此拒交物管费而引发诉讼的情况。一般情况下,业主通过与物业公司订立物业服务合同确立权利义务关系,但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场合,业主虽未直接签署合同,仍应受开发商与物业公司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约束。
三、所谓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或者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选聘了物业服务企业,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按照**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四、虽然业主非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直接签订主体,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以此保障业主就相关权利义务的知情权。同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期限性,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五、现实中,开发商私自将物业服务交给关联企业的现象比较普遍,为保护业主权益,多地有出台法律法规予以规范。以广州为例,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以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并书面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如开发商违反规定,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通报批评,处以5万元罚款,并在企业诚信档案中记录其违规行为”。
所以,在购买商品房时,应当注意了解开发商是否通过合法程序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一旦发现程序不合法,可依法向有权部门反映情况。而对于合法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没有终止前,应当按时支付相应的物业管理费。
2018-07-26 14:27:59 -
132****2968 首先,
第一种情况,你父亲的签字时候属于物业前期服务,由开发商委托管理,一般是没有不签的理,既然签了就得交物业费,这是履行合同义务,无可厚非。
第二种情况,办理房产证时更名,就有点类似于过户一样,权利义务一同转交,毫无疑问你也没有任何理由拒交。如果你办理房产证时很晚,以至于你们小区已经成立业委会并续签合同或改聘其它物业,这个对你来讲一样生效,并不能以你自己没有亲自签字为由而拒交,因为这个是由业主大会决定的,所以无论如何你都要交。
其次,其中的一年例外,如果两家物业公司作了财务的交接并且在权利义务或债务问题上有某种约定的,他可以按约定向您收取,如果没有的,您可以说得掉的当然**好。
希望能帮助您! 2018-07-26 14: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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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建好了,开发商交房了,可业主却因为各种原因未收房。这种情况下就产生了一个问题,物业费要不要交?这个问题并不是个别业主的问题,而是很多人都存有的疑问。一般来说,业主虽然还未收房,但前期物业服务工作事实上已经展开,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也已经生效,而有关业主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一般会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予以体现。空置房的物业费标准到底是多少,因所在城市、物业公司不同也会有所不同。比如武汉市规定,如果开发商交房未入住,第一年的物业费按照70%的比例收取,以后足额收取;而成都则规定只要交房完成,业主需全额缴纳物业费。因此,简而言之,一般来说没收房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的,具体交多少,就需要根据双方之间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来确定了。所以,建议有此疑虑的各位业主,能够熟悉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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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业收取标准分为一级物业收费标准;二级物业收费标准;三级物业收费标准和四级物业收费标准。不过每个地方的物业费收取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由当地的物价局公布。物业费收取标准:一级收费: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基础条件:小区封闭;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绿化率35%以上(包括水面);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500平方米以上;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米以上;专用固定停车泊位1个/3户;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固定体育活动场馆不少于二项设施。公共秩序维护:1、门岗室美观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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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当然要与业主本人签署合同。 业主入住的时候,物业公司会要求业主签署《入住手册》或者《入住协议》。这就是合同性质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这个《手册》或者《协议》对本物业管理范围之内的所有业主和物业公司本身具有约束力。 《手册》包含有装修以及物业使用的全部内容。是物业公司对全体业主的一致性要求,并不涉及第三方。就是说物业没有权利和全体业主当中的某一些或者某一个业主,签署涉及第三方业主利益的合同。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即使是物业和个别业主签署了损害第三方利益的合同,这个合同也是无效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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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付后,您就是法律意义上的业主了,应该依法承担业主的义务。此外,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是针对服务及配套的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一级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维护,可见,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服务内容是针对公共部位的共有部分的,不管您是否入驻,物业公司都要照常提供服务,这其中包括您对共有部分所拥有的份额,因此,您应该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引用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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