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的时候需要提供契税缴纳单据,否则办不了房产证。1、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2、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全部5个回答 >房地产税 与新型城镇化有什么关系
151****7237 | 2018-07-19 17:5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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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城镇化率已达57.35%,发展速度之快让人赞叹。然而,在享受高速城镇化带来的便利之时,越来越多人也在经历城市拥堵、房价高企的阵痛。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它不是简单的“造城运动”,其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关键是“以人为本”。推进新型城镇化,就要让更多人享受到城镇生活的便利与美好。高房价不应成为城镇发展的负担和阻力,如何推动房地产业的平稳健康发展,是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绕不开的重要课题。
“要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完善房地产调控,创新思路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全国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第一副主席马培华如是强调。4月17日至21日,马培华率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调研组赴重庆,就“完善房地产调控,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开展重点提案督办调研,参加调研的还有民建中央代表以及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提案承办单位代表。此前,马培华曾就此主题率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调研组在上海进行调研,这也是为即将召开的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做准备。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民建中央和多位全国政协委员就房地产调控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相关问题递交提案,被全国政协列为重点提案。上海和重庆都是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两地在房地产调控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均作出了有益探索。一路上,调研组考察了保障房建设、特色小镇、城市危旧房改造、农村土地流转等多个项目,与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和群众代表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的构建,特色小镇建设,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围绕其中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调研组一边考察,一边思考,一边交流,力图提供更多有参考价值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打好房地产调控“组合拳”
4月19日下午,重庆渝中区一个会议室内,一场讨论热烈的座谈会正在进行中,座谈的一方是调研组,一方是重庆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协相关负责同志。
每年常住人口净增30万左右,2016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2.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重庆市正走在城镇化发展的“快车道”上。“近四年,全市房地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稳定在5.5%左右,房价波动幅度保持在5%左右。”在介绍房地产调控情况时,重庆市常务副市长吴存荣的话里充满欣慰。
既有效抑制了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重庆房地产发展形成良性循环。会上,吴存荣提到了这样一件事:去年岁末年初,有外地炒房团盯住主城区一些楼盘恶意炒房,“我们果断决策,精准发力,综合采取深化房地产税试点、完善预售管理、增加土地供应、强化市场监管、积极引导舆论等措施,有效遏制了炒房行为,房地产市场回归平稳。”吴存荣说。 2018-07-19 20:48:44 -
156****1436 房房产税费是除了个人所得税以外,很多房屋拥有者需要缴纳的一种费用。房产税的缴纳是有产权所有者履行的,房产税具体指的是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包括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契税3%、个人所得税1%以及手续费。 2018-07-19 20:48:19 -
144****9390 調研組聽取了市政府及相關部門關于我市“完善房地産管控,有序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情況匯報,圍繞加強保障房建設、加強土地調控、個人住房房地産稅改革試點、推進産城融合等,與我市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專家學者以及市民代表進行了座談交流。
據了解,在推進新型城鎮化過程中,我市認真落實“建立市場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結合的住房制度”要求,按照“産業跟著功能走、人口跟著産業走、建設用地等要素跟著産業和人口走、公共服務跟著功能和人口走”的總體思路,重點抓住供需平衡、土地調控、稅收調節、金融杠桿、住房保障、市場監管等關鍵環節,完善政策、深化調控,探索建立了“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場、高端有約束”的住房供給機制。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市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年均提高約1.3個百分點,2016年達到62.6%;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提高到47.6%。
在渝期間,調研組還實地考察了重慶農村土地交易所和武隆區、渝中區、渝北區、九龍坡區、江北區城鎮化建設情況及部分房地産企業,並就實施地票改革試點、完善房地産市場政策、改進城鎮公共配套服務等,與相關政府部門及企業代表深入交流。
調研組由全國政協常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賴明任組長。市政協主席徐松南,市委常委、常 2018-07-19 20:47:12 -
142****1194 房地产税和房价究竟有没有关系?本来不应该有,而且短期内关系确实也不大,但长期来看会有。首先,开征房地产税引发房价下降,这不是想看到的。在当下,中国经济“房地产化”在短期内还难以扭转,新型城镇化下的内需增长仍是未来中国经济增长的**大引擎;其次,在当前中国税收遵从度普遍不高的大环境下,如此高的累进税率,在实践中很难执行。2011年在上海和重庆开始试点的房产税为什么税率那么低,征税范围那么窄?其实就是有上述各方面的考虑。
2018-07-19 17: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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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人会将房产税和房地产税随意替换使用,其实两者之间差别巨大。2015年9月以来,征收房地产税的议题不断被提起和讨论,**新调整过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亮相。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正式进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 房地产税预期2016年开始实施,消息一出,拥有多套商品房,或者打算购买多套房的购房者们则开始为如何缴纳房产税而发愁了。但其实很多人还不明白房地产税和房产税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让征收房地产税万事俱备。 房产税的特点有哪些: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 房地产税和房产税的区别: 房地产税与房产税**大的区别在于:房产税作为财产税,其征税对象为房产,而房地产税征税对象既包括房产又包括土地。通俗解释就是:一个财产税税种,两个财产主体。而房地产的财产主体有两个:房屋属于卖方人,而脚下的土地却属于国家,拿住宅来说,只有70年使用权,并没有实际拥有权。 房地产税涉及的税种包括了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等。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地产税改革路径的大框架已基本成形,主要是把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成为新的房地产税,增加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负,以房地产的评估值为征税基础。 房产税何时征收: 对于普遍解读的房产税**快2017年出台,有专家表达出不同意见。他提出,从过去一年不动产登记的落地进程看,执行力度低于市场预期,而完成不动产登记,是房产税开征的必要前提。专家表示,房产税未来是用来取代地方的土地出让金减少。即使初期从新购的超面积征收,但长远看肯定会涉及存量多套房,甚至有可能对二套以上全面收取,对多套房持有业主可能会有较大影响。 房产税征收的影响: 房产税会不会增加老百姓的负担,也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 据了解,针对未来的房产锐改革,对基本住房不收费,超过基本住房才收费,也成为业界一直关心的话题;不少人希望房产锐的征收能够降低房价,那么开征房产锐会不会成为打压房价的利器?对此,普遍认为,房产锐的征收确实可以再一定程度上抑制持有多套房,而非打压房价的利器,所以该买房子的还是要买的。 总而言之,房产税是跟业主有直接关系的税费征收项目,而房地产税涉及的更多是房地产企业。所以,平时购房者讨论的也大多是房产税而非房地产税,置业者要多房产政策有个基本的了解,才能在买房时避免被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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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改革向前推进之路虽历经坎坷,但步伐从未停歇。作为未来的新增税种,房地产税将由现行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成。房地产税将由各地地方税务局征管,全部税收收入将划归地方,成为地方税源的重要补充。 只合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房地产税立法正式列入五年立法规划,目前房地产税法草案正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牵头抓紧起草,财税部门配合立法。 在目前的方案设计中,房地产相关的其他税种,包括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将暂不纳入房地产税改革,未来在房地产税开征后有可能逐步进行改革。专家称,只合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一改革思路是“小改”, 原则是对多套房、高端房进行调节,因此很多人并不需要缴纳房地产税。意在减少改革阻力、确保房地产税顺利推进。 未来房地产税由地方税务局征管 作为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税改革是我国增加直接税、降低间接税,调节税制结构的重要一环。未来房地产税将由地方税务局征管,全部收入归地方,成为地方税源的重要补充。 改革之初,房地产税将由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来。房产税的税基是企业保有的自用房产原值总额和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总额。城镇土地使用税则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税。 目前这两个税种都是小税种,规模不大,因此开征之初的房地产税很难成为地方财力重要支柱,作为地方主要税种之一还需要一个培育和发展的过程。 此外,专家建议,未来开征房地产税应对经营性房地产和非经营性房地产有所区分。对经营性房地产征收的房地产税,应该在房地产税法通过后,立即停止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始征收房地产税。税基要按照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且每几年更新评估价值。所有经营性房地产都应缴税,不设免税面积。不过,为了保持税负基本稳定,未来房地产税的规模在现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础上不宜增加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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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买房,不能不谈的一个问题就是房地产税。那么,房地产税你了解吗?房地产的税收中都包括什么?下面小编来带大家理一理。 1、什么是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我国的房地产税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2、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这里说的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3、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式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房地产税是跟大家息息相关的税种,希望小编的整理能为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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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度从公众视野中悄然淡出的房地产税终于迎来了新动向。日前,**新调整过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正式向社会公布,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亮相其中,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正式进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那么,现在来跟小编一起看看房产税的前世今生。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政务院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1950年)将房产税列为开征的14个税种之一。 1951年8月政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将房产税与地产税合并为房地产税。 1973年简化税制,把对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并入工商税,保留税种只对房管部门、个人、外国侨民、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征收。 1984年改革工商税制,国家决定恢复征收房地产税,将房地产税分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两个税种。 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同年10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国内单位和个人。 1988年2月25日,《国务院关于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出台,房改号角吹响。 1998年6月,国务院决定,党政机关停止实行40多年的实物分配福利房的做法,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2003年,在中共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上,物业税的概念被首次提出,表示要“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 2009年,《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出台,“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房产税”。 2010年5月,《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出台,明确指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 2011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同意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 2011年1月,上海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地产税试点,适用税率暂定为0.6%。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二套房及非本市居民新购房。 2011年1月,重庆启动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二套房。 2012年11月,时任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提出,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经验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同时将积极推进单位房产的房地产税改革。 2013年2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扩大个人住房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2013年5月,国务院批转的国家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将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2013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明确,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2013年8月,财政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通报,将扩大个人住房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2014年税收专项检查大幕初启。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再次被列为指令性检查项目,这是房地产业自2002年以来连续12年被纳入检查范围。 2014年,启动税收专项检查,房地产再次被列为指令性检查项目。 2015年8月5日消息,**新调整过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向社会公布,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进入其中,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已正式列入中国立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