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发票是很重要,但是有些开发商为了逃税避税而不给购房者开发票。如果遇到开发商迟迟不开购房发票的情况,购房者可以理直气壮地向他们索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全部3个回答 >什么是预售房款
154****2182 | 2018-07-19 14:22:27-
148****1718 预售购房款,是中国采取的一种售房方式,即房子还没建起来,达到一定标准,而开始发售,这种行为叫预售制,而在预售时候收取房款,叫预售购房款 2018-07-19 14: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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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5471 1、预售款监控账户:就是在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预售人(发展商)在该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而开设的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
2、作用设立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目的在于保证预售款的专款专用,维护预购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开发企业在预售项目竣工前将预售款挪作他用。账户内的预售款项只能用于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等。
各地规定不一样。如:《本溪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预售人使用预售款,必须提前3天向担保公司报送用款计划及下列相关材料,经担保公司审核同意后,银行方可从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予以拨付:
(一)用于支付税款的,由银行凭征税通知单直接拨付。
(二)用于偿还在建工程贷款的,预售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通知书、已支取贷款金额的证明;
2.施工监理单位出具的已完成工程量的证明。
(三)用于支付设计、监理单位以及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应提供合同书或缴费通知。
(四)用于支付购买建筑材料、设备或施工单位工程款的,应提供委托施工合同、工程造价预算和监理单位出具的预售项目进度证明等。
(五)用于支付与预售项目相关的其它费用,预售人应提交监管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2018-07-19 14:23:16 -
135****5398 就是和定金一样的东西,你决定买开放商的房子了,他让你缴纳预售房款 2018-07-19 14: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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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预售房许可证而销售的期房是违法行为;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允许销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或者以任何名目收取具有预售款性质的费用,不得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对于市场上以任何形式进行的无预(销)售许可证的售房行为,都是违法违规的.2)。《黑龙江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面积明细的资料,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你们多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但根据《黑龙江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是无法办理房照的.所开具的收据只能证明开发商曾经收过你房款.但该收据不能办理房照.3)无预售许可证售房本身就是违规行为,这个时候开发商无法与购房者签订正规购房合同,在法律上购房者利益很难得到保障。交了全款而不能签购房合同的,一定要清楚开发商不签合同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因为没有预(销)售许可证,那交款就应该慎重,因为没有预(销)售许可证,开发商卖房属于违法违规,这种情况下签的认购书就可能会产生分歧,风险是较大的。如果此时开发商五证已全,并且已经是现房,就一定要与其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并要求其开据正规购房发票。对于期房,购房者一定要在认购书中标明如开发商违约,要承担双倍赔偿责任,并要其开据发票.4)各地级市的房产管理局负责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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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一是售房单位从售房款中提取的维修基金,多层住宅提取售房款的 20 % ,高层住宅提取售房款的 30 % , 1992 年以来提取不足的.应按规定补齐;职工购买公有住房时应向售房单位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缴交 10 元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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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在签订购房合同前,购房者在听取开发商意见的同时,尽量向贷款银行进行详细的咨询,了解贷款审批的条件及要求,对于自身还款能力及贷款能否获批有一定的心理预期。第二、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就按揭不成时买受人的合同解除权进行明确约定,即在合同中约定,如因银行不予办理按揭手续致买受人无法取得贷款的,买受人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并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如果银行通过贷款申请并与购房者签订了《贷款协议》,对放款时间进行了明确约定,后却以各种理由不按时放款,则购房者有权依据《贷款协议》要求银行按时房款并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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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什么是预售房答
商品房预售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房地产转让行为。预售方具有一定投机性,预购方具有较大风险性,如不加以控制,预购方权益易受到侵犯。因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预售规定了较之一般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更加严格的限制性条件和程序。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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