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23-3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全部2个回答 >承受方是契税纳税人是指什么?
144****3279 | 2018-07-19 11:56:39-
147****8546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2018-07-19 11: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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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3113 一、契税的纳税人——权属的承受人
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获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
提示:这里所说的“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二、契税的征税范围
契税以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作为征税对象。土地、房屋权属未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契税。契税的征税范围具体包括: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一级市场);
2.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二级市场:包括出售、赠与、交换);
提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
4.赠与;
5.交换。
6.特殊情况,视同转移:
(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4)以预购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5)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通过完成土地使用权转让方约定的投资额度或投资特定项目,以此获取低价转让或无偿赠与的土地使用权的;(6)公司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7)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征收契税。
提示:(1)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债权人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2)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分拆(分割)、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2018-07-19 11:57:01 -
141****6511 一、承受方是承接或接受方,产权承受方是产权转让的受让方,也就是购房人。
二、根据现行《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房屋的产权承受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第八十九条 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至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五条至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018-07-19 11: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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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境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税收行政管辖范围内。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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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的纳税人包括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在我国转移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者是通过承受以及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都是需要缴纳契税的。在日常生活当中遇到比较多的就是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无论是房屋买卖还是房屋赠予,包括房屋的交换,都需要支付契税。目前在买卖普通住宅的过程当中,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主要为:1、所购买的普通住宅面积在90平米以下,契税是按照房屋总额的1%收取。2、所购买的普通住宅面积在90平米以上,但是不足144平米,契税是按照房屋总额的1.5%收取。3、所购买的住房面积超过144平米,就不再是普通住房,契税也就无法享受优惠政策,按照房屋总额的3%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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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纳税人出租,房产承租方用于经营应缴纳以下税款: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城市7%、县城、建制镇5%、不在城市、县城、建制镇的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4.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二、关于起征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注:山东省为月营业额5000元)(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注:山东省为每次(日)营业额50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因此,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不涉及企业、单位纳税人。营业税起征点对于个人而言,不达起征点不征税,超过起征点应全额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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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律师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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