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民律师云南玉源律师事务所主任 读者提问: 2004年,我与丈夫孙某结婚,后,其母搬来与我们同住。2006年,我们用孙某婚前个人所有的两间铺面在婚后出租两年所得的租金20万,加上夫妻二人的积蓄,以及我从亲戚处借来的钱,在玉溪某小区与开发商购买了一套住房。购房合同上的购房人是我们两人的名字,但交购房款的相关发票上只有孙某的名字。2007年孙某办理房产登记手续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所有权人只登记为孙某。而今,因为夫妻感情不和,孙某提出要和我离婚,并称该房屋是用其原来所有的铺面租金收益和他母亲给的钱购买的,是他和他母亲的共有财产,我没有所有权。请问该房屋能否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我是否有权分割? 律师解答: 该房屋应确认为你们夫妻的共有财产,不是孙某和他母亲的共有财产,你完全有权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除法律明确规定或夫妻双方有明确的书面约定只归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外,夫妻或夫与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同时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在你所反映的问题中,首先,该房屋是以你们夫妻名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无论房产证上的所有人登记为你们夫妻二人还是只登记为丈夫孙某一个人,除非你们之间有明确的约定该房屋只归孙某一个人所有,否则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其次,关于孙某提出用其个人所有的铺面租金收入购买房屋的问题,该租金收入是其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不属于孳息和自然增值,所以这20万元租金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不属于其个人财产。
全部5个回答 >夫妻一方名下房产,离婚怎么算?
132****1731 | 2018-07-19 1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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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0964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根据拆迁政策的规定,拆迁补偿款是给予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屋的主人(非居住人)。
此时,由于房屋只属于夫妻一方,则拆迁补偿款只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时不参与分割。因此,此种情况下,离婚拆迁补偿款不进行分割。 2018-07-19 10:41:12 -
136****8810 首选当然是你们俩商量决定了,协议书没写这个?
如果决定给其中一方的话**好支申请修改协议,否则过户时可能要收税 2018-07-19 10:40:53 -
155****6429 90平米以下首套契税1%二套3%
90---140平米首套1.5%二套3%
140平米以上契税3%营业税差额5.6%
这是2016年的 2017年的我知道改了没 你可以随便找个房产中介的打个电话问问 2018-07-19 10: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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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因此,离婚时,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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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无过错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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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办理住房离异析产过户,只要200元和手续费,没有其他任何税费,需要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夫妻俩一起到房管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异协议(上面注明住房分割细则,归谁)两人一起到房管办理,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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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才和父母的计算在一起。已成年子女购的第一套房,且自己名下没有房,算首套房。希望能够帮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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