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能打给补偿对象协商的收款账户里。2.不仅仅是户主的。
全部3个回答 >拆迁款怎么给
138****3285 | 2018-07-18 23:58:21-
156****9356 正常情况是为拆迁户办理一个卡,直接将拆迁补偿差额余款,打到卡上。也可以使用惠农一卡通 2018-07-19 00: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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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6309 政府拆迁补偿税收
财政部为规范企业因城镇规划、库区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搬迁而收到政府给予的相应补偿款的有关财务处理问题。发出通知规定,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则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则应确认为当期损失。因此搬迁补偿款能否产生利润的关键在于有关搬迁补偿款项是否为政府拨给,这将从根本上决定相关交易的性质。 2018-07-19 00:31:53 -
132****5385 要看合同证明签订的。。。。 2018-07-19 00: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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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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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丁拿到了父母老房子的拆迁款后,是否应该与甲乙丙3个女儿进行分配?可以分配的话,应当如何分配? 本来父母的房子,甲乙丙丁是都有权继承的,但是,问题的关键是:丁自己出资翻盖了房子,那么新翻盖的房子就是丁的个人财产了,甲乙丙是无权分得的。 国家占地,拆迁补偿款应该有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房子的补偿款一部分是土地的补偿款,房子的补偿款归丁所有无疑,但是,土地的补偿款甲乙丙丁是都有权分得的,没有特殊约定的话,就是平均分配。 儿子定一直避而不谈拆迁款的分配问题,甲乙丙丁4个子女的父母也没有留下任何关于房产分配的遗嘱。这种问题应当如何处理?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那也只好由甲乙丙将丁诉上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丁拿出土地补偿款由甲乙丙丁四人分配。 另,和父母在一起生活或者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是可以多分得土地补偿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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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拆迁,承租人可以得到拆迁补偿款的90%,产权单位为10%。如果有产权,拆迁补偿款当然都归产权人所有。公产房的附随权利即公产房的使用权、居住权。承租公房就是向国家或企业缴纳房屋租金,而将该房屋归本家庭使用的行为。在计划经济时期,家庭人口众多,承租证上只能写一人,通常写户主。若单从现象上看,承租人是谁,该房就归谁,他有权处分,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正如前所述,公产房分配是出于劳动力再生产和人口繁衍的需要分配给家庭,主要解决家庭居住问题,使得人有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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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拆迁安置的对象是公房承租人和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首先,看动迁组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是有效的。根据有关规定,公有房屋的承租人为被拆迁人,房屋拆迁时,由承租人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其次,公房的拆迁补偿款应当归承租人与房屋内的共同居住人共有。如果你和儿女在他处没有住房,而且你儿女已经成年的话,那么拆迁补偿款你和儿女都有份。 在此需要说明的一点是,从实践看,如果拆迁补偿款在分割之后,承租人或者共同居住人无法在市场上购得房屋,除非承租人与同住人协商一致分割的,法院一般不判决分割拆迁补偿款。 承租人的继承人有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的权利 公产房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之间存在某种脱节的联系,是一种不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比如说,公产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租赁房屋获得一定的收益,其承租人的继承人当然也基于某种优先权继续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按照中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一般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公产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并不在遗产范围,依法不能继承。根据建设部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来说是可以变更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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