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女方户口、离婚后户口怎么办、离婚后户口迁出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全部3个回答 >离婚后男方没房子怎么办?
144****0501 | 2018-07-18 22:47:37-
143****7181 不需要。但离婚时需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需要对女方离婚后的生活负责。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应进行调解,由双方协议解决。调解的原则是合法、自愿。在调解无效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状况(包括财产的性质、数量、质量、来源等)、双方当事人结婚时间的长短、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综合判断,运用上述方法进行判决。仅凭短信是证据不足以证明出轨。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法院不认可。如果离婚,共同财产夫妻两人分割。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分割权,并不意味着分割共同财产时一律平均分配,如有约定,或者考虑其他因素。
依照我国婚姻法和**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时,应当坚持贯彻以下原则:第一、男女平等原则;第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第四、公平原则。第六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2018-07-18 22:51:36 -
156****9899 1 如果这个房子在你们结婚前。你家明确说明是赠予你自己的,并且房产证是你自己,那么离婚不用分房产。2原则上孩子小归女方抚养,从情理上讲,还是 归男方好一些, 2018-07-18 22:51:13
-
144****5142 看你这边怎么处理了,如果房子在你手里的话,离婚后就可以直接要求他进行户口的迁出 2018-07-18 22:50:22
-
136****7469 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男方所有,女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2018-07-18 22:49:49 -
155****8784 强制离婚:结婚后的玩家可以单人向月老提出离婚申请,在申请后的3~10天内再次找月老确认。在申请之后确认之前的一段时间内,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存在。单方强制离婚需要交给月老100万两的离婚费用,在确认离婚并交纳离婚费用后,月老会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1)夫妻双方如有一方申请强制离婚,另一方则无法再申请强制离婚;
(2)单方强制离婚每次申请时间间隔不得低于1小时;
(3)夫妻双方各有2次拒绝对方强行离婚申请的机会;
(4)拒绝强制离婚申请的有效时间为对方申请强制离婚的3天内,超过时间则无法拒绝对方的离婚申 2018-07-18 22:49:15
-
答
-
答
您好: 如果您准备离婚,则户口可以暂时不迁,待您由固定住所再迁户口也可以。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全部3个回答 > -
答
第一,你的儿子与儿媳是否与你同住?该房子的产权是属于你自己的,还是与儿子共有的?如果是你自己所有的,则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是与儿子共有的,则不能将你儿子搬出去,但是可以申请分割财产。、 第二,根据你的叙述,如果房子属于你个人财产的话,你的儿子与儿媳的行为已经构成破坏故意破坏公私财产罪,可以提起刑事诉讼。当然,你也可以根据你儿子对房屋的破坏提起侵权之诉,要求你儿子与儿媳承担赔偿责任。
全部5个回答 > -
答
两年前,我和丈夫买了一套总价140多万元的房子,办了20年的按揭贷款。如今两年过去,房贷才还了十分之一,生活却过不下去了。我们俩冷静思考之后,决定平静地离婚。要离婚,就必须分割房子,这套房子几乎是我和丈夫全部的共同财产。拿房子的一方给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来补偿对方,这是我和他定下的初步方案。可问题是,房子里有**款、增值款和已偿还的按揭款,还有未偿还的按揭款,具体怎么分割呢?我和他都不太懂法律,能从法律的角度帮我们分析,给我们提出一个合法合理的分割方案吗? 答:诚如你所言,房子的分割,就是一人拿房,一人拿钱。至于谁拿房、谁拿钱、拿多少钱,这就要先由你们自行协商了。如果协商不成,你们可以请求法院依法评判。 先来看谁拿房。在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法律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决定谁是新的房主:其一看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其二看谁更需要房子;其三看按揭贷款的偿还能力;其四看如果一方得到房,是否有能力拿出钱补偿对方,等等。综合考察这些因素,决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同时由获得房产的一方补偿另一方。补偿的项目一是**款的一半,二是已偿还按揭贷款的一半,三是房屋增值的一半。法律上的分割方案基本上是这样的,这个方案也可供你们协商时参考。
全部5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