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短也得1-2你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有可能是30几年、60几年的。房屋产权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按建筑类型用地性质不同可划分为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和工业用建筑。一般情况下,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 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 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
全部3个回答 >商品房的产权到底是多少年?
136****7767 | 2018-07-18 22:40:00-
141****1605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为70年。一般商品房的土地用途为居住,则产权年限为70年。 2018-07-18 22: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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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725 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2018-07-18 22:40:16 -
131****8594 土地的使用年限分为下面几种,商业用地是40年、综合用地是50年、住宅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是50年,以所在房产的土地使用权证所示为准。
我国土地的产权属于国家,老百姓购买的是商品房的产权,以及房产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并没有土地的产权。
一般来讲,土地原有的规划性质,如商业、综合、住宅这几类,开发商在签订了土地使用权。
合同后,是无法改变的。但出于市场的不同需要,开发商可以做出与原有土地使用性质不同的产品。比如在商业性质,用地上建设产品定位为住宅的房产,或者在住宅性质用地上建设产品定位为商业的房产。虽然购房者**终取得的产权证的用地性质仍为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性质,
但购房者可以将房产做其它用途使用。其中,在商业用地上建住宅用房,是近两年由于严格禁土地协议出让,实行招拍挂后,导致住宅供应大幅减少,稀缺性增强后,开发商开始采用的新兴做法;而在住宅用地建办公用房,就是购房者所熟识的“商住房”(产权70年,但产品定位为办公,建造标准介于住宅和写字楼之间,或者完全就是写字楼的标准)。
这里,将新兴的,在商业用地建住宅的利弊归纳如下:
弊端主要有以下几点:
1、使用年限
商业配套40年,办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缩水严重;
产权时间我理解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时间,不是房屋产权时间。因为房屋购买后,房屋产权就属于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有。国家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出让年限限**高为70年,商业用地**高出让年限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权时间也有可能出现。4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50年和70年听起来好象对现业主影响不大,但因为《物权法》对综合用地上的房产使用权是否能够自动续期规定并不明确,因此,购买综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还是有一定风险。
《物权法》
第149条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可能的方案是:到期后,你再次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国家再次出让土地使用权。所以,你不会赔30年,但会多缴一些土地出让金,因为40年后的土地出让金肯定会比现在的贵!
2018-07-18 22: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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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的产权年限一般是70年,50年或者是40年产权年限的不同,主要是商品房性质不同所导致的,主要分为以下的这几种:1、住宅用房产权年限是70年,主要用途是家庭和个人生活居住使用的房屋。2、商用房产权年限是40年,建设在商业,工业,旅游用地上的房子,企业主要目的就是办公和经营。3、商住两用性质的房屋大多数是50年的产权,一般都是建设在综合用地上的房子。商品房的产权年限时间是从开发商拿地当天开始进行计算的,如果只是用来居住的话,尽可能的要选择70年的住宅,香港商业性质的住房,虽然看上去价格比较便宜,但因为产权的时间比较短,在到期之后需要提前一年的时间申请续期,并且要支付比普通住宅更高的土地出让金,否则到期之后土地被收回的话,土地上的建筑物也同样会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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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一般分为70年,50年和40年,产权年限主要是和商品房的性质相关,如果说所购买的房屋是普通住宅用地上所建造的房屋,供家庭和个人生活居住使用,产权就是70年。像是工业旅游,办公经营,这些土地性质的房屋大多都是40年,城市综合体类的楼盘,一般都是在综合用地上所见到,产权就是50年。商品房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当天开始进行计算的,而不是购房人房产证上的拿证时间,所以一些购买二手房的购房者一定要了解清楚房子的真实使用年限还有多少,在申请贷款的时候,房屋的年限会直接影响到房屋申请的额度和能够申请办理的期限,房龄越长能够申请到的期限就越短,而且房龄太长的话,住不了多久就需要办理续期,还要再交一笔土地出让金,无形之中会增加购房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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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配套40年,办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缩水严重; 产权时间我理解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时间,不是房屋产权时间。因为房屋购买后,房屋产权就属于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有。国家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出让年限限**高为70年,商业用地**高出让年限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权时间也有可能出现。4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50年和70年听起来好象对现业主影响不大,但因为《物权法》对综合用地上的房产使用权是否能够自动续期规定并不明确,因此,购买综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还是有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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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产权的车位买卖,只能算是一种租赁行为。本质上讲是停车位的租赁合同,而根据《合同法》第214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即:消费者租赁车位(库)(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销售使用权),**长得期限只能是20年,20年之后不受法律保护。即使你掏了这个车位的钱,还签了合同,物业还说你有无限期的使用权,但是,20年后,你所签的合同就没有法律效益了,不换物业还好,一旦物业更换了,你的车位就会陷入纠纷,到时候就算打官司也赢不了。如果是小区没产权的地下车位,产权属于人防办,物业先和人防办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租期**长是20年,签完合同后,再转卖给业主,说是卖的,其实没有过户手续,业主没有产权,更没有产权证,只有个发票,车位的流转就能靠发票的交换,再去物业登个记。如果20年期满后,物业可以重新续签租赁合同,这时候你的车位还是你的车位,没什么影响。如果期间发生了战争、地震之类的天灾人祸,人防办有权收回车位。如果期间物业换了,那么,你的车位很可能就有纠纷。如果业主和物业干起来了,主张车位是小区的公共资源,物业无权出售,那么就尴尬了。综合起来,个人建议,如果是新小区,租赁期还有18-20年,价格合理,可以考虑购买(虽然本质是租的,但是国情就这样,大家也都在租)如果是老小区,还有几年就到20年期限了, 那还是先等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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