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房管局投诉
全部5个回答 >关于房产纠纷找什么部门维权**好
136****9459 | 2018-07-18 20:58:11-
151****1396 第一,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第三,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第四,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五,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以违章建筑物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打房产官司还应注意以下事项: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围绕这些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证据。例如:因房屋质量问题向开发商索赔时,就需要提交购房合同、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质量与合同及开发商承诺事项不符,给住户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客观证据材料等。
其次,如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可在终审(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请再审;或者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提请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抗诉。
其三,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另外,按照《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在提起房产诉讼时,须在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以免丧失诉讼权利。
房地产纠纷除通过诉讼或由相应的行政机关处理外,对因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买卖、租赁和拆迁等方面引发的纠纷,还可以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或发生纠纷时订立仲裁条款或协议解决。根据仲裁条款或协议约定,提交给仲裁机构裁决。但是,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审理办结的房地产纠纷;2.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析产、赠与的房地产纠纷;3.涉及落实政策问题的房地产纠纷;4.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房地产行政争议;5.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分房的房屋纠纷;7.驻军内部的房屋纠纷。 2018-07-18 20:58:42 -
137****0287 先尽量协商,协商不成,只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权了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2018-07-18 20:58:29 -
151****4434 房产纠纷有两种合法途径解决
1. 可以找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来保证你的合法权益。
3. 以上途径都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书面材料。
简单一些可以你们双方先进行协商,这是处理整个事件**快的办法。
能碰到房产纠纷的原因有很多,双方一定要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的时候,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公民。这样类似的事件才会减少,契约精神还是需要具备的。
2018-07-18 20: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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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以房子为标的物的房子确权、运用、生意、租借、典当、典当等民事行为发作的纠纷,以及与房子相关联的房子装修、装潢、设计、隶属设备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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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予立案的理由有点牵强。个人的建议是因为法律没有办法强制你的兄弟出庭表态,因此你可以在跟他们通话时采取录音,只要能让他们亲口说出这个房子是已经买给你爸爸,那么就没有问题。法院必须给你立案,否则你可以要求法院出具不予立案的裁定,然后直接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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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受理哪些房产纠纷案件法院受理的房地产案件包括以下几类:1、凡以房产为标的买卖、租赁、建筑承包、转让确权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2、在单位内部分配公房使用权时,受配人分得新房又无理占住旧房,或者非受配人以单位分配不合理为由强占公房而发生的纠纷。3、单位分配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而离职、辞职或被单位除名的,单位按合同约定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职工拒不履行合同而引发的纠纷。4、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当事人应当首先申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对处理意见不服的,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5、有关私房落实政策的案件,当事人应当先向当地落实私房政策的主管部门申请解决。如果有关部门按私房政策落实了房产,后又撤销的,当事人对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房产纠纷案件如何进行诉讼1、房产纠纷诉讼管辖房产纠纷到发生争议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房地产案件的标的多为不动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官司一般都由发生争议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不能违反这一规定在其他人民法院打房地产官司,当事人在起诉时应注意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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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5 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6 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以违章建筑物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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