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购公有住房上市需知----A、何谓公有住房?又何谓公有住房上市?公有住房是指职工已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而公有住房上市是指已购公有住房依法出售、交换、出租的行为。----B、已购公有住房必须具备什么条件才可出售、交换及赠与?已购公有住房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出售、交换、赠与:----1、已取得房地产权证;----2、出售的,已按揭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3、交换、赠与的,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4、交纳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价款;----5、已按规定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可以抵押、出租。 ----C、未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的已购公有住房在出售、交换及赠与时,须作什么安排?----1、未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的已购公有住房出售、交换、赠与时,需经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测量计算属于该房屋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2、对于10层以上(包括10层)的高层建筑,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20%向原产权单位购买;----3、对于10层以下的多层建筑,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10%向原产权单位购买;----4、原产权单位已撤消的,该房款应交付其上级主管部门;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交付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5、以上收入应全额存入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在银行开设的单位住房基金专户管理;----6、已购公有住房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的测量费用,由收取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价款的单位负责;----7、已购买所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的已购公有住房出售、交换、赠与时,所得价款应全额归原产权人。----D、出售、交换及赠与已购公有住房需要缴交什么费用?----1、已购公有住房出售、交换、赠与的,产权人应按交易评估价格的1%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原产权单位已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产权人应补交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向原产权单位交纳;----3、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时,应当依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征收税费,但交易时免征营业税(及其附征的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土地增值税;----4、自住满5年以上的,免征个人所得税。----E.何种公有住房不得出售、交换及赠与?----下列已购公有住房不得上市:----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2、在市房屋拆迁主管机关拆迁公告范围内的;----3、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上市的;----4、违反产权人与原产权单位购房约定的;----5、国家、省、市规定不能上市的。----F、已购公有住房在出售、交换及赠与时的各项注意事项 ----1、经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核准;----2、按出售、交换、赠与、抵押、出租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交易过户、产权登记、租赁登记手续;----3、出售以标准价购买的已购公有住房时,卖方应在办理交易确认后30日内,把出售中属于原产权单位收益的部分存入基金专户,方可办理产权转移登记;----4、已购公有住房出售时,交易双方应如实申报成交价格,在同等条件下,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5、原产权单位应自收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发出的书面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作出书面答覆,并办理交易手续;----6、逾期不答覆或不办理交易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7、已购公有住房中超过本人职务住房面积分配标准部分,已按市场价购买的,出售时该超标部分免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8、已购公有住房出售时,产权人原是以成本价购买的,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9、以标准价购买的,增值额的80%归个人所有,20%交回原产权单位,纳入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在银行开设的单位住房基金专户管理;----10、已购公有住房相互交换,或者与商品房、私房交换的,按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的评估价格计价,并按规定缴纳有关交易税费;----11、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后,原产权人及其配偶不得再享受按福利优惠政策分配、租住、购买公有住房。----G、买卖房改房的各项程序----1、房改房在出售、交换及赠与前需先如实填报《广州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核准表》,由原产权单位核对有否违反购房约定。如属出售的,由原产权单位加具是否购买的意见,并提交下列材料向市房改申请办理上市核准手续;----①、《广州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核准表》一式六份;----②、《房地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交换、赠与的,必须按成本价付清房款;----③、《广州市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④、产权人身份证。----2、出售、交换程序----①、序所持《房地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附图未有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的,到市房地产测绘所办理委托测量的手续,计算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②、持市房改办核准的《广州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核准表》、《房地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交易过户手续;----③、产权人在市房地产交易所发出《交易过户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交纳有关税费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把属于原产权单位收益的部分存入“单位住房基金专户”,由市房改办核准并开具证明后,到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市房地产登记所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领取《房地产证》; ----3、赠与程序----①、所持《房地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附图未有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的,到市房地产测绘所办理委托测量的手续,计算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②、到公证处开具《评估介绍信》后,持《评估介绍信》、《房地产证》或《房屋产权所有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市房地产估价所估价,并持市房地产估价所出具的有关资料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③、持经市房改办核准的《广州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核准表》、公证文书到市房地产登记所办理赠与登记手续,交纳有关税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价款;----4、抵押程序----①、持经市房改办核准的《广州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核准表》,到市房地产登记所按规定办理填表申请、查档入册、收入缴费、权利确认、缮证发证等抵押登记手续;----5、出租程序----①、持经市房改办核准的《广州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核准表》,到房屋所有地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②、房改房上市经广州市房改办核准后,均应按有关出售、交换、赠与、抵押、出租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类别办理相关的交易过户、产权登记、抵押登记、租赁登记等手续;----H、已购公有住房抵押后的安排?----1、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抵押额应依照有关规定扣除各项税费后设定,并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2、已购公有住房抵押处分时,原是以成本价购买的,应当根据《广州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规定》的第六及第七条办理,并扣除有关税费后,抵押权人方可依法受偿;----3、已购公有住房抵押处分时,原是以标准价购买的,应当根据《广州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规定》的第六、第七及第十二条办理,并扣除有关税费后,抵押权人方可依法受偿。二、房改房上市收费一览----出售已购公有住房需缴税费----卖方:----1、按房屋售价的0.5%缴交交易手续费;----2、按房屋售价的0.05%缴交印花税;----3、按交易评估价格的1%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4、按规定缴交个人所得税(自住满5年以上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买方:----1、按房屋售价的0.3%缴交交易手续费;----2、按房屋售价的0.05%收缴交交易手续费;----3、按房屋售价的3%缴交契税。
全部3个回答 >房改房出售后要缴纳契税吗
153****1945 | 2018-07-18 19:24:48-
-
155****0152 (一)“家庭唯一住房”、“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由购房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查询纳税人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住房情况,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情况信息及时传递给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持书面查询结果办理涉税事项。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无偿为纳税人提供住房情况查询服务。 2018-07-18 19:25:48
-
145****4149 房改房,又称为"已购公房"、"上市公房",是职工将单位以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房产以有关部门指定的价格将产权买断为个人所有的房产类型,在房改房中,只有产权性质为"成本价购买"的房产可以直接上市交易:
契税、印花税
按照商品房的契税和印花税标准交纳;房改房
土地出让金 2018-07-18 19:25:27 -
137****3185
房改房买卖要交什么税?
第一步,找评估公司做评估。
这个过程一般来说要5~7个工作日。
第二步,贷款的房子要办理相关按揭业务。
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的,则要向公积金中心和银行同时申请。
第三步,按揭办理下来后,要注意注销该物业的他项权证。 2018-07-18 19:25:16 -
154****0683 你好,可以向当地车管所咨询。 2018-07-18 19:25:01
-
答
-
答
应该是退回给你的。应为他转让了房子,你交纳了费用,与房子有关的所有权益都转移到你的身上了,所以退还土地使用费应该退给你。 但**关键的是看他们单位的态度。因为房改房的特殊性,有的单位可能会认为你与他们单位无关,而不退给你,这需要你做工作。
全部4个回答 > -
答
房产证要确认过五年,不是指房产持有过五年。房产证过五年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只需交契税1.5%(买方税),土地出让金1%(卖方税),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双方均有的税)。即总共2.8%左右。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低的评估价。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对这评估价**了解的是当地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经常去过户,知道能**低报多少可以通过,所以建议你去中介那了解下。注:以上只为房产过户的房管局及税局收取的费用,未含房产中介费、银行贷款费及小区房的住房维修基金等在内。
全部4个回答 > -
答
二手房过户基本手续是: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递件是指: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证原件。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卖方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原相关税费发 票等原件。交房管局买卖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后再签。(大城市有很多已实行网签的,就是在网上先申请预受理号和填表,再递件,免得你在房管局排队)交税是指: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完税过户是指:买卖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双方一起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发 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领证是指: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全部5个回答 > -
问 房改房能否出售答
南宁市房改房交易过户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划拨土地上已购公房需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方可交易上市。执行时间:2009年5月7号。补交土地出让金计算方式:补交土地出让价款(元)=标定地价(元/平方米)×10%×上市房屋分摊土地面积(平方米)×年期修正系数标定地价(元/平方米)=基准地价(元/平方米)×区位修正系数×容积率修正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