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标有“拆迁房”的二手房实际都会被标上高价,这样的房屋只能称作‘准拆迁房’,因为什么时候拆迁以及具体的补偿方式都还没有确定
全部3个回答 >我想问一下什么是准动迁房
148****1558 | 2018-07-18 12:01:08-
141****3590 在不少高价二手房中,不排除有人打着“拆迁改造”旗号,造成拆迁改造的假象,从而抬高房价,而一旦这些老旧住宅区的更新改造不被批准,高价购入的者就可能将蒙受损失。 2018-07-18 12: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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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8413 大部分标有“拆迁房”的二手房实际都会被标上高价,这样的房屋只能称作‘准拆迁房’,因为什么时候拆迁以及具体的补偿方式都还没有确定,而不少卖“准拆迁房”的房东大都急需资金,且不愿等待漫长的拆迁期,因此就有了卖房子的意向和动力。 2018-07-18 12: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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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8246 拆迁房是政府对于被划定改造或整改范围内的被征收、拆迁方的安置房屋。包含农村的被拆迁人和城市的被拆迁人。
一般,是按照房屋的用途(住宅、商用等)和房屋依附的土地的性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进行补偿。分别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补偿。 2018-07-18 12:08:11 -
134****1276 现在大面积的拆迁,导致很多人因为拆迁而拥有了很多套的还建房,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买卖准拆迁房的行列。 2018-07-18 1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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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495 没拆迁的准确信息,怕吃亏 2018-07-18 12: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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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什么是准动迁房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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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不可以买卖,不知道你现在拿到房产证没有,拿到了,找点关系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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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房的建设利润一般都会被牢牢限制住的,因此建筑商在仅有的资金范围内会偷工减料以赚取**大的利润。所以,动迁房的质量一般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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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绝大多数的配套安置房有过户时间的限制,一般是产证办出后5年内不得过户,通常在产证的附记里体现。然而这样的房屋在房地产市场上仍有很大的销售行情,由于价格一般低于市场价值的30%(当然视房屋的具体位置、离过户限制的时间长短等而有所差别),仍然得到不少人的青睐。(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必须满足上述五个条件之一,合同才能被确认为无效。至于上海市目前关于配套房限期内禁止转让的地方性规定,其所规定的是当事人在限期内的转让行为,房地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登记,该规定所产生的后果是受让方可能要承担无法实际取得房屋产权的风险,但合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合同效力并不因此遭到否认。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很多人可能吃了颗定心丸。但我们此处,就要着重地谈一谈购买此类房屋的风险了。简单地说,购买此类动迁房的风险的性质和种类,和购买普通二手房并无二致。同样存在卖方违约、不配合过户的情形,也存在因卖方有其他债务,房屋被查封或抵押而不能过户的情形。但是不同的是这个风险等待期特别长,所谓风险等待期就是在这个期限,风险是否发生、何时发生都是不确定的。一般的二手房买卖,从签订买卖合同到过户到交房,前后一般也就是2-3个月时间,在这个时间段内,有可能发生一些不确定的风险,但由于时间较短,发生风险的机率较小。而动迁房买卖从签订买卖合同到**后过户,前后可能就是5年的时间,5年那么长,发生意外的可能性就很大了。也许1-2个月内人的想法不会发生什么改变,但经过了5年,如果房价涨得非常厉害,心态再好的人可能内心都会有些微妙的变化,所以才碰到了房东中途就要加价甚至毁约的情况。作为律师,我并不建议客户购买此类房屋,毕竟风险太不确定,对于一个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来讲,**不愿意碰到的也许就是不确定性。但如果向客户告知过风险后,客户经过自己的权衡,仍然执意要购买的,那么作为律师,也只能**大程度地为客户来降低风险。1、房屋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诚信很重要,只要诚信,合同就能比较顺利地履行下去,因此有必要在签署买卖合同,决定购买前对房东的个人信息、家庭状况等做一个必要的了解。有可能的话,调查其资信情况,评估风险大小,防止卖方资信太差、外债过多,因为那种产权人的房屋经常因债权人申请而遭到查封。2、既然我们明确了此类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那么**重要的就是在合同里明确权利与义务,并对各种可能情况下的违约责任做出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标准定得尽量高一些,并无坏处。因为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并没有绝对的所谓20%或多少的标准,而是与实际损失想比较而言。如果将来5年后,损失小于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依据法律可根据实际损失适当调低违约金;如果损失高于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依据法律可根据实际损失适当调高违约金。显然对于守约方来讲,选择前者相对更有利一些。当然制定合同中有很多细节,委托律师拟定可以达到更全面的保护。3、因为目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不能在交易中心备案,无法防止一房两卖,除了让卖方实际交房作为保障外,一般会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这个手续能起到比较好的作用。但并不是万无一失的。比如卖方完全可以补办产证,再设立其他抵押(抵押并没有次数的限制);同时由于交易中心认可的是借款抵押协议,而借款实际并不存在,此抵押协议有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4、目前除了将房屋产权证、他项权利证书原件直接交买方保管,并由买方占有房屋以外,如有可能的话,还可以要求卖方将有关房屋的所有权利委托给买方指定的第三人行使,这个第三人必须是买方绝对信任的,保证将来符合交易过户条件时,即使卖方不出面配合,仍然可以由委托人凭公证书直接将房产过户给买方,避免可能产生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当然这种委托书目前上海多家公证处已不予办理,但这并不代表此类合同不合法。有客户在张峥嵘律师的建议下,至外地办出了有同样效力的公证委托书。但此类委托书也有被卖方私自撤销的风险。在动迁房买卖的过程中有很多细节,不同的买卖双方可能碰到的情况不完全一致,无法一一预见。因此上述几点只是普遍适用的建议,可以运用于大多数的买卖过程。如有特殊情况,建议还是事前多咨询律师,谨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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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流程如下: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核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给他三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核心过户,过户当日付六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较后的1成。3、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购买拆迁安置房,其办理手续与普通商品房是一样的,但重要的是拆迁安置房,很难有土地证,一般拆迁安置房是划拨土地,根据有关规定,划拨土地房屋是不能买卖的,但也可以向国家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进行出售,但必须要符合当地拆迁安置房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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