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写男方的名字,才属于男方婚前财产
全部2个回答 >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婚后加上女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153****9644 | 2018-07-18 00:40:35-
134****4901 如果被认定为赠与,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2018-07-18 00: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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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7966 这个必须看双方的约定证据。在中国具有完全有民事权利的人,都有放弃或向他人赠予、让渡自己民事利益的权利。男方在婚后允许女方对其单独购买的房产加名,可以视为一种权利的让渡。法律上是合法的。因此,可以视为共同财产。除非有相反或制约性的证据出现。 2018-07-18 00: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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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9229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8-07-18 00: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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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2369 按照法律规定,任何财产的所有权都可以是多个人共享的。也就是说,房屋的所有权人并不只能是一个,只要当事人愿意,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可以是几个人共同享有。因此,当事人在结婚后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
如果在结婚购买的房屋,那么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
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婚后房产证加名不增收契税。因此婚后加名分费用除开契税即可。 2018-07-18 00: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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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的和他分公司和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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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情况:1、婚后男方以他个人婚前的财产去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的财产女方无权分割;2、如果是用婚后所得的工资去还贷(婚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有明确约定外),离婚时女方可以分割婚后还贷的部分;3、双方约定婚后所获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男方以婚后所得的财产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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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如果男方将婚前买的房产权放在双方名下,是共同财产,如果男方自己贷款买房,自己偿还贷款,是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后期离婚,对个人财产分割产生很大的影响。如果女方在婚后还贷,是可以分割房屋的增值部分的。如果是父母出资购房将产权登记在子女的名下,是属于个人财产的。男方这种婚前贷款买房的行为是一种负责任的行为,是不能作为一种筹码去看待的。人生要学会取舍,要看的高远。夫妻的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的,并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在银行贷款的,结婚后夫妻共同进行还贷,离婚时不动产应该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可向人民法院求助进行判决。还没有还清的贷款划分在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上。共同还贷支付的部分,让不动产登记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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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写的父母名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所有权为登记原则,房产证登记人就是房产所有人,夫妻婚后买房,写的父母姓名,这房子就属于父母合法拥有的住房,产权和夫妻俩无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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