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不一定属于婚前财产,从法律看,婚前房屋所付的房款是婚前财产,婚后一起偿还贷款属于共同财产,但在判决离婚财产分配时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买卖合同,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登记于首付款支付下面,离婚时双方协议处理。结婚是两个人的缘分,离婚的时候也应该体体面面的。《婚姻法》司法规定,夫妻婚前签订买卖合同,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贷款,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房子不是首付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协议处理。规定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以判决房子是登记一方的,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及其相对的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领证前买房算婚前财产吗?
133****9122 | 2018-07-15 18:32:23-
146****0629 不算婚后共同财产,但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2018-07-15 18:33:28
-
155****0557 你好,如果没有落在夫妻名下,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8-07-15 18:33:07
-
132****6445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
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
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 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
偿。
因此,如果购房合同和按揭合同是你一人签的,今后房产证上的名字也只是你一人的,属于你一人所有。不过对于婚后是不是共同偿付贷款,要有清楚的证据,不然会认定夫妻共同偿付的。 2018-07-15 18:32:35
-
答
-
答
算共同财产界定婚前房产的时间点:一是“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即夫妻双方自领取《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而其他诸如订婚、举行婚礼等时间点都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二是“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视为购买房产成功。考虑到购房的目的性以及购房整个过程的关联性,应当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为“购房”时间点,签订合同时**能反映“购房”这一行为的性质。界定婚前房产的归属:一、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后可能会人财两空。二、夫妻一方婚前支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三、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根据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四、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五、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同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六、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享有房子的产权。七、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婚前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也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也不能认为登记在一方名下就是对一方的赠与。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父母的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全部3个回答 > -
答
1、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在办理按揭贷款前已经领取了结婚证,婚后共同偿还贷款,那么,该房屋属于共同财产无疑。2、如果该房**是一方单方出资的,但婚后用共同收入偿还贷款,那么,该**应认定为单方个人财产,婚后偿还贷款应认定为共同财产。一、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三、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全部3个回答 > -
答
第四十一条制度: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制度: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如果所买的房子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说房子是婚前一方支付的首付,而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但是婚后用了夫妻共同的财产来还款,这种情况之下可以先进行协商,一般是被认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需要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除了首付款之外,夫妻财产用于还贷的部分可以进行分割,或者是由一方补偿给另外一方。在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人们买房都是在婚前购买的,而且是由男方家庭出首付,这种情况之下一般会被认作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即便是婚前购买,也一样被认为是共同财产,除非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在离婚的时候都需要对半进行分割。如果不想被对方分走自己的财产,最好是婚前由一方全款购买。
